以调查,并没有发现什么疑点,但是今天,杨鼓从一位久居村中的九十岁老翁嘴里,得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信息——有关于三炳的母亲。
这个可怜的女人是死在自己男人手里的。
夫妻两个吵架是常事,但是三炳的父母却因为一场争吵,闹出了人命。
幼年的三炳亲眼目睹了自己的母亲被父亲活活打死,在母亲的遗体被搬上柴垛的焚烧的那天,疯了。
所以,他平日里只说两个词语,阿妈,阿朵。妈妈,火。
而当年将杀人凶手绳之于法的,就是胡英。
“是因为记恨?”
“不像,本质上,三炳应该是恨他爸的,胡英老太把人制服,按说应该感激。”
宋青树:“你那是五岁小孩儿的看法。”
“他妈死的时候,他几岁?”白争问道。
杨鼓:“七岁。”
在三炳被看押以后,宋青树和杨鼓又去寻访了那户屠夫,回到派出所以后,两人都是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神情。
“邻居说这傻子平日里爱偷东西,各家各户都偷,村里人人嫌弃,唯独胡英不赶他,还总是拿饭给他吃,关系处得挺好。”
“那他为什么又要把老太分尸?”
三个老爷们儿蹲一块儿寻思了半天,也没能总结出个答案。
“就算咱们现在认定是他干的,四肢呢?他藏哪去了?还能吃了?”
杨鼓回了一句让其余两人惊骇异常的话,“怎么不能?”
三炳的住处他们地毯式的搜索过,并没有发现胡英丢失的四肢。如果他将残肢隐匿在了大山里的某个犄角旮旯,那这案子就注定了旷日持久,相比下来,吃进肚里这种可能反倒是更值得思考些。
三炳怕火,他长这么大,不可能全靠胡英接济,吃生食并不是不能理解,但是生吃人实在是太过惊世骇俗,故而一开始没人往这上面想。
“那,总不能,连骨头一块儿生吞?”
说到骨头,宋青树猛然想起了那只死在三炳住处的狗。
不容多想,转身就往外跑。
来回用了约莫有二十多分钟,宋青树回来的时候手里头倒提着一条死狗,尸体还在往下滴着黄水儿,一人一狗刚进院儿,味道就弥漫开来了。
当时最先从屋里冲出来的,是樊梨花,她最熟悉这种气味,尸臭。
检验结果十点钟才出来,死狗的胃里,发现了没有完全消化的人骨组织。根据骨龄比对,确定是胡英的无疑。
杨鼓的猜想,得到了证实。
“老太对他那么好,不合理啊?”
“农夫与蛇你听过没?他爹什么脾性,他就该是什么脾性。”杨鼓总是有着一整套人心险恶论可以阐述,复杂程度简直和宋青树的‘真理于我我于正义说’有得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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