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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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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往事 第三百五十二章 码头交火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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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9月7日23:10-23:30

    坤哥翻了翻白眼,不再说话了,别说自己根本就没看到狙击手的位置,就算看到了,隔着几十米一枪击毙,他也没这个本事。在狙击手的枪口之下,机会只有这一瞬间,错过了可就不会再有了。两相权衡之下,这个险,还真得自己去冒。

    “看到前面的办公楼了吧?”老鹰指了指前方那座孤零零的二层小楼。“五十米,八秒钟跑得到吗?”

    坤哥看着通往小楼的小广场,阿强的尸体躺在地上,鲜血已经像小溪在地面上一样四处流淌,旁边的苏珊如同一摊烂泥抱头痛哭,他们身后,就是小楼的大门,从自己的藏身之处冲过去,最多也就是五十米,八秒钟,非得要了自己的亲命不可。拼吧,大不了一死而已。

    “听我的号令,我数到三,你就跑。”坤哥底气不足的样子尽在老鹰眼底,不过坤哥能不能活着跑到目的地,并不是老鹰能考虑的问题,战场就是这样,你能不能活下来,首先取决于自己。

    “一,二,三。”

    如同奥运赛场上百米运动员听到发令枪声一般,坤哥像兔子一样窜了出去,不过这只兔子,肚子大腿短,看起来像是一只怀有身孕的母兔子。

    活了三十多年,坤哥头一次痛恨自己为什么只生了两条腿,痛恨自己为什么从没动过减肥的念头,五十米的距离,简直像万里长征一样长,本来只是“滴答”即逝的一秒钟,显得比一年还要漫长。坤哥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只蜗牛,在地上缓慢的爬行着,等着狙击步枪的子弹把自己连壳带肉打个粉碎。

    一声闷响拖着悠长的尾音在坤哥耳畔响起,我的天啊,作为一个靶子听射手开火,原来是一件如此煎熬的事儿。数十米开外的狙击步枪枪声,清楚的就像是在自己耳边响起,高速飞行的弹头破空而来,似乎能将周围的空气点燃,一道热浪贴着坤哥的后脑勺飞过,第一发狙击步枪子弹和坤哥的胖脑袋差之毫厘,酷暑的骄阳之下,坤哥清楚的感到从地狱门口吹来的阴森寒风。

    第一枪算是躲过去了,接下来还能有这么好的运气吗?坤哥的脑子一片空白,除了拼命跑,他没有别的选择。

    又是一声枪响,不,这次是两声,紧紧连着的两声,妈的,兔崽子的火力越来越猛了,那又能怎样,除了跑,自己还能干什么?肺已经快要炸开,每一次吸入呼出都带来热辣辣的疼痛,两脚像灌了铅一样越来越重,坚持,再坚持一下吧,小楼越来越近了……

    脚下忽然一滑,心中一沉,完了,踩到了阿强四处流淌的鲜血,沉重的双脚失去了平衡,身体在惯性作用下继续向前,整个人变成了皮球,翻滚着飞了出去,拍在地上,继续翻滚。这下完了,除了被击毙在狙击步枪之下,自己不可能有第二个下场了。

    翻滚终于停止了,坤哥绝望的闭上眼睛,等着断命的那一声枪响,时间缓缓流逝,短短几秒钟就像过了几个世纪,码头上依然一片寂静,预料中的枪声没有响起。缓缓睁开禁闭的双眼四下看看,码头上除了阿强和苏珊,没有别的人影,本来跟在自己身后的老鹰,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去,这是见了鬼了。不过不管是什么鬼,至少自己现在还没有变成鬼,机会稍纵即逝,一旦抓不住,就该成了冤死鬼了。办公楼门已经近在咫尺,坤哥顾不得浑身酸痛,翻滚着球一样的身躯,从门口滚了进去。

    这下安全了,靠在墙壁上,坤哥张大了嘴,拼了命的往肺里吸着气,方才一番折腾,差点儿把肺搞炸了。置身楼外的广场,自己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现在钻到办公楼门洞里了,就好像秃子戴上了假发,把自己这只虱子遮挡的严严实实。

    心脏还是像要爆裂一般重重敲击着胸腔,不过既然有了安全的感觉,就可以仔细观察四周了,视线投向对面的游艇泊位,左手第五艘游艇,没错,那个小孩儿说的就是那艘游艇,从门口的位置看过去,比从集装箱之间的缝隙看得清楚多了。

    摸出口袋里的小望远镜,透过望远镜看去,游艇白色的船首多了一抹刺眼的红色,一个人影一动不动趴在船头,不对,不是人影,而是尸体,没错,就是那个狙击手,怪不得自己没有丧命,原来狙击手已经被干掉了。脑子一下子清醒下来,对啊,第二次听到的两声枪响,是手枪的连击,现在回忆起来,是Glock的枪声。在苏珊家别墅门口杀掉那三个保镖之后,老鹰拿走了他们身上的Glock,这小子还真是有一套,居然真的做到了一枪毙命,自己这条老命能留到现在,还真的谢谢他。不过,话说回来了,那小子现在跑到哪儿去了?老鹰伏在游艇船首,握着手中的M14,透过狙击镜观察着四周,被自己干掉的狙击手也算是个行家,选择的位置恰到好处,从船首看过去,码头上的一切尽收眼底。不仅是位置合适,武器也颇为趁手,这款曾经被美军用于越南战场的自动步枪,因为笨重被广为诟病,最终被M16替换。但这款步枪的高精度和远射程始终是其他自动步枪难以企及的,相比自动步枪,M14确实笨重,但相比专门的狙击步枪就轻便许多,而其连发形成的压制火力更是狙击步枪难以做到的,因此,一些佣兵组织开始选择M14步枪,配备光学瞄具后作为狙击步枪的替代品,对七百米之内的目标实施狙杀。此刻自己手中这支M14,被擦拭的一尘不染,显然是枪手的钟爱之物,现在,枪的主人脑袋开花,躺在一边,他的爱枪,则成了老鹰手中的武器。

    码头上安静的有些诡异,透过瞄准镜,这个世界平静的让老鹰有些怀疑,真的只有一个伏兵吗?这也太托大了吧?说实话,选择强攻这个方案,老鹰是冒了风险的。如果游艇上的狙击手不止一个,不仅负责吸引火力的坤哥会被打成筛子,充当进攻角色的自己也难逃一死。好在自己的好运气再次光临,坤哥一露头,狙击手便开始追着他射击,自己随后冲出两枪射杀狙击手,接着飞奔上了游艇,抢占了狙击位置。如果真的还有伏兵,早该向自己开火了。除非伏兵并不在游艇上。

    爆豆般的枪声打破了码头的宁静,坤哥像受惊的野马一样从办公楼里冲了出来,倒退着一边后撤一边向办公楼的方向开火,那沉寂了许久的二层小楼,仿佛一头忽然活过来的怪兽,龇牙咧嘴的向坤哥喷吐着火舌,毫米的弹头从看不见的角落旋转着飞出来,在码头上空肆虐,坤哥怪叫着扣动手中贝雷塔的扳机,经过消音器的手枪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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