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听说这两个奴仆是郑虎啸的奴仆,也没有留手。
运动灵气在手臂,腿脚上。
林庸拎起拳头,对着其中一个奴仆就是一拳。
这一拳至少有着十吨之力,自然不是一个身体稍微强壮点的奴仆能抵挡的。
顿时,这个奴仆就飞了出去。
飞出去十几米,才落下,口中吐着鲜血,话都说不出来了。
另一个奴仆,看着林庸,目光中露出怯意。
林庸也没有手下留情,挥起拳头,对着这个奴仆,也砸下了一拳。
这个奴仆也飞出去了。
躺在地上的少年,一骨碌爬起来。
看起来有些凄惨,满脸青肿,鼻子,嘴角还有血迹。
叶永夜对着林庸拱手,“多谢了。今日的恩情,以后定有厚报。”
林庸说话了,“被叶家赶出家门的子弟,穷得连饭都吃不上,还说以后定要厚报我?”
叶永夜面上闪现过一丝羞愧。
林庸上前,“我刚好没有落脚点,带我去你落脚的地方,我们好好谈谈。”
“好。”
叶永夜和林庸并肩走着。
在平民区七拐八拐,拐入了一个逼仄的院落。
院落里只有四间房。
一间厨房,两间卧房,一间厅房。
一个妇人在院子里绣花。
看到叶永夜,站起来,“夜儿,你又和人打架了?”
叶永夜咬着牙不说话。
妇人面上露出悲戚的神色,“这个是你的朋友吧。锅里放了一个窝窝,还有一大碗粥,你和你朋友吃了吧。”
“娘,你呢?”叶永夜终于开口了。
妇人露出了一个笑容,“我吃过了。”
不知道为甚么,林庸就觉得妇人说谎了,肯定没有吃过。
叶永夜把一碗粥,一个窝窝端入了厅房,对林庸说道,“你吃吧,我不饿。改日……”
说着,叶永夜面上露出一丝坚定,“改日,我飞黄腾达了,请你吃好的。”
林庸笑了,看了看眼前的饭食,“我出去一下。”
说着,头也不回走出了叶家的小院。
叶永夜看着林庸离开,有些感伤:谁看到这样的饭食,都会离开吧。总归,是不会有人帮自己了。
叶永夜看到林庸力气很大,有些本事,想要招揽林庸帮他振兴叶家。
现在看到林庸离开,自然是很遗憾的。
看着面前的窝窝头,看着一碗小米粥,叶永夜很饿,也没有了吃饭的心思。
林庸走出了平民区。
外面繁华的街道上,卖什么的都有。
林庸到了一家熟食店,要了一只烧鸡,一对猪耳朵,四个猪蹄,一截猪尾巴。
拿出一块金条,“能找开么?”
伙计看着金子,茫然摇了摇头,“找不开。”
掌柜的过来了,“客官,这些东西连一两银子都不到,也就是说连一钱金子都不用。我们店小,找不开,东西您先拿走,改日,您换了铜板,过来给就好了。”
林庸笑了,“好的,既然你如此说,我就不客气了。”
林庸用同样的方法在一家包子店,拿走了三笼包子。
一笼包子十个,只需要十个铜板。
三笼也不过三十个铜板。
包子店的老板也是找不开。
林庸拿着东西回到了叶永夜家。
看到林庸拿了这么多东西,都散发出来诱人的香气,叶永夜吞咽了一口口水,“花了不少铜板吧?”
林庸摇了摇头,“一个铜板都没有花。”
“骗人。”
“真的。”说着林庸拿出了那块金子,“我给他们金子,他们说找不开,让我改日有铜板了,再给他们。”
林庸接着说道,“好了,让你娘一起来吃饭吧。吃完饭了,我还有事情问你。”
叶永夜去喊了他娘韦氏。
韦氏看着桌子上摆着的吃食,有些手足无措。
林庸首先拿起了一个包子,吃了起来。
包子皮又香又软。
馅肥的流油。
非常好吃。
叶永夜也拿起了一个包子,吃了起来。
韦氏小心翼翼,拈起了一个包子,咬了一口。
林庸说话了,“吃猪蹄,猪耳朵,猪尾巴,还有烧鸡。要全吃完啊。放到明天就不好了。”
叶永夜,韦氏都点了点头。
饿久了的人,饭量是很大的。
林庸就吃了五个包子,一个鸡腿,两个猪蹄,其他都被叶永夜,韦氏给吃完了。
韦氏去厨房忙活了,叶永夜拉着林庸进入了他的卧房,“你有什么事情要问我?”
林庸说话了,“我想了解了解郑虎啸,还有叶家的事情。”
叶永夜把林庸当作了知己,什么都告诉林庸了。
郑虎啸本来是叶家的奴仆,叫做叶虎。
他爹原先叫做叶贵,是看守叶家祠堂的人。
郑虎啸小时候力气就比别人大些。
到了十五岁的那年,突然力大惊人。
后来不知道怎么弄来了一些银子,带着他爹一起赎身,脱了奴籍。
改回了原来的姓氏郑。
他爹就叫做郑贵,而他给自己起了一个郑虎啸的名字。
郑虎啸开起了武馆,还做走镖的生意。
开始几年,还有人挑衅郑虎啸,后来,再也没有人挑衅他了。
很多人亲眼看到郑虎啸一拳就砸碎了一个万斤重的石墩。
“有人估计,郑虎啸有着万斤之力。”叶永夜说道。
林庸暗暗思忖:他不是万斤之力,是六十万斤之力。
“郑虎啸现在多大年岁?”
“三十三岁。”
林庸想了想,看来,叶永夜没有说错,郑虎啸应该是十五岁那年获得金手指的。
获得金手指十八年,刚好三十三岁。
叶永夜接着说,“我叶家有祖传至宝,祖宗们留下的话说,如果有一天叶家有人能够获得宝物认
-->>(第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