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说的风轻云淡,赵彦却知道自己还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也是王业不愿意收留李筠的缘由,不过赵彦知道王振没有几年好活了,一旦王振被清算,昔日被王振打压的官员们必然会一飞冲天,此时投资一名前吏部文选司郎中,赵彦觉得这笔生意不亏。
既然赵彦答应下来,为防夜长梦多,王业当下便命管家王九给李应秋带去了口信,李应秋反应神速,第二天便去州衙为李筠更改了户籍文书,从名义上,李筠从此有了另一个身份,赵彦的童养媳。
李筠的身份之所以不是赵家的丫鬟,或者赵信的养女,实则是李应秋综合考虑之后的结果。
李家乃是深州望族,李应秋的嫡女若是成了赵家的丫鬟,他李应秋的面子上实在过不去,而如果改成赵信养女的话,又太过草率,毕竟养女与童养媳不一样。
童养媳这一观念起于宋代,至明代时已普遍为世人所接受,而养女则不同,亲生父母既然健在,又为何假托他人抚养?从情理上便说不过去,只要略微一查,李筠与赵彦都得倒霉。
将李筠的身份改成赵彦的童养媳,实则李应秋还有一定的私心。王业在李应秋面前对赵彦的人品性情不吝夸赞,而赵彦小小年纪便考中了秀才,若是没有意外,赵彦以后的前途必然不可限量,这么一支潜力股,李应秋并不傻,自然知道该如何操作。
李筠哭哭啼啼的从李家搬到了赵家小院,她的贴身丫鬟香儿以及长随李二都没有跟来,一个人待在赵彦略显狭小的卧室里,李筠不由悲从心来,便一头扑在赵彦的床榻上放声大哭起来。
赵彦与赵信在门外面面相觑,过了好半天,赵信才挥了挥手中还带着墨香的纸张,低声说道:“小郎,我去把房契和地契藏起来,然后直接去作坊,你……这件事是你招徕来的,你还是自己解决吧。”
便宜老爹很没有义气的走了,只剩赵彦一个人站在门外头疼。
赵彦听着屋内传来的断断续续却又压抑不住的痛哭声,不由以手抚额,长叹道:“自作自受,真是何苦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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