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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迷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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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豪门恩怨45,46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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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左右来到季川家喝酒,有邻居三人可以证明。吕天、季川直到次日天明前(3时30分)一直一同饮酒,后留吕天及三个邻居在季川住宿。睡至早晨7时30分。

    (3)陈雄。晚11时离开季川家。乘出租车于11时30分来到情人家,一直睡到天亮。

    郝东用手指着纸上注有黑点的地方问道:“这二十分钟加了黑点,是值得怀疑的时间吧?”

    田春达点头:“嗯。这二十分钟是吕天在孟祥宇被害期间之内,唯一没有第三者证明的空白时间。”

    郝东说:“可是,作案现场是在惠民路贮煤场,这是明摆着的事。被害者好像在临死之前鼻孔和肺部吸进的煤粉,大概和这个贮煤场的炭质是相同的。试验的结果不久就会知道。这样一来,即使有二十分钟的空白时间,吕天要从季川家赶到惠民路贮煤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呀。我们乘警车从惠民路贮煤场到季川家附近还用了五十六分钟呢。就算再快一点儿,恐怕也得需要四十分钟吧!往返就得八十分钟,而且,还要加上作案的时间呢。这二十分钟的空白,恐怕是起不到什么能够破案的作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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