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出现这小子的手里,这不得不让老头对这小子刮目相看,居然能够在自己的眼皮下面偷东西,胆儿够肥啊!
“嘿嘿!”被老头踢了一脚的王风丝毫不生气,反而激动的搓着双手看着老头:“老先生,你说过的,不管我用什么办法杀死这六个暴徒,你就答应教我本事的!”
“我什么时候答应你了!”老头白眼一翻,骂道:“老子说的是考虑,尼玛居然敢偷老子的东西,老子还考虑个屁呀,滚蛋吧你!”
“老先生,这红口白牙的,你可不能坑人啊!”王风急眼了,连忙挡在老头面前,说道:“我已经杀了这六个人,你必须教我!”
“我要是不教呢!”老头瞪眼道。
“那我就不让你走了!”王风扭着老头的胳膊死死不放。
“你信不信老子现在就一枪崩了你!”老头将银色的手枪举了起来,顶在了王风的脑门上,威胁道:“这手枪叫沙漠之鹰,它的子弹能够让你的脑袋炸开一个大洞,让你死无全尸,我数到三,你再不放开,我开枪了!”
“尼玛不开枪,你就是不是男人!”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王风梗着脖子跟老头杠上了,娘希匹的,敢坑老子!
“一”老头开始数数,随即被王风直接接了过去:“三!”
“我已经帮你数到三了,你怎么不开枪!”王风红着眼睛吼道。
看着王风这样的神情,老头心里暗暗点头,这小子果然有几分血性啊。要想在黑暗世界生存,必须学会杀戮和冷血,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靠头脑和计谋。从这小子偷自己的高爆手雷来看,这小子的胆子就够大,能够寻找机会给自己创造生存下去的条件。利用高爆手雷和一块牛肉干掉六个暴徒,面对一地的惨状,这小子不但没有对自己的杀戮感到害怕,居然还在感慨手雷的威力,这小子够冷血。
其实,最重要的还是这小子的胆量。老头曾经用枪指着很多人的头,这些人几乎都选择了求饶服软,像这小子这样不怕死的角色,还是头一次撞见。
“小子,从今天开始,我的背包就交给你来背了!”老头收好沙漠之鹰,将背包取下来塞到王风的怀里,“不过我事先告诉你,你要是受不了我的要求,那么趁早滚蛋!”
“……”王风脑袋一时间还转不过弯来。
“还愣着干啥,走吧!”老头说完,自己扭头开始赶路了。
“耶!”王风兴奋的叫了起来。
其实刚才面对老头黑洞洞的枪口,王风吓得差点尿了裤子。王风不是什么冷血的奸诈之徒,只是一个为了活下去,或者说为了活得更好一点,不惜一切无耻手段的菜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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