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灌倒潘希克还有郑志辉后,陈杰其实也差不多了,跟着潘希克跑到厕所狂吐,吐得撕心裂肺。其实陈杰本来不会喝醉的这么快,以他的酒量,再来一倍都倒不了,不过有的时候,喝酒要看心情,想醉的时候,即使喝的是一碗茶,一杯水,依旧还是会嘴,所谓的酒不醉人人自醉说的就是这个理儿,从潘希克的手里要过一根烟,是二十块钱一包的红利群。这烟在陈杰。郑志辉、潘希克三人组里很受欢迎,又便宜又好抽。兄弟,就要挑好抽的,不像朋友,讲面子,抽那些不好抽但是显尊贵的淡淡味道的滤嘴烟。用陈杰的话来说,就是抽那玩样,抽个几包,哥估计都能把烟给戒了。
“老大,几个月不见,怪想的。”深深的吸了口烟,潘希克对着陈杰咧开嘴笑着说道。这时候,郑志辉也是喝的差不多了,急忙过来抢厕所。不过却是给陈杰一脚麻利地踹到了一边去,趴地毯上吐了一些足以让人打上马赛克的恶心物体。
“尼玛,别他妈扯这些,说的哥怪伤心的。不过我们不才刚见面吗?就是前面,还一起砍过人来着。”陈杰摸了摸潘希克的脑袋笑着开口说道,估计也就陈杰敢做这事,要是别人,哪个刚和守静会的老大潘希克搞这套。谁要是敢做,第二天估计就得去江里捞尸块了。
“还记得当年我们出去喝酒郑志辉的喝醉了的事吗。”潘希克咧开嘴,显得特别的开心,这个在温州被称作小霸王的少年,此刻笑的却是天真可爱。一点儿也没有以往的那种说风就是雨的凌厉感,现在的他每一位喝醉了,褪去外衣,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刚成年的少年。在别的人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他已经在刀口上舔血了。
“肯定记得阿,那天晚上喝多了,我把他领回去,这货已经醉的不省人事了,最后还是伊利牛,找了个风姐底图的脸盆,一瞬间这小子就被吓尿了,吐了慢慢一脸盆吧。”陈杰边抽烟便说,转眼间一根烟就没了。不过好像想起来什么,开口说道,“我记得那天那也喝醉了啊,你怎么知道的。”
潘希克讪讪一笑,把手里的烟头弹出远方,然后转过头来眯着眼睛对着陈杰说道,“第二天伊利告诉我的啊。说实话,那时候我听到的时候,真的笑死了。真亏这货吐得进去。”
“行,不说这事,我们去耍那小子一耍。”陈杰跟着潘希克把烟头弹掉,一脸恶趣味地眯着眼睛说道。只是现在的他,看上去幼稚了很多,就好像是一名还没懂事的小孩。脸上没有心机,没有算计,有的只是顽皮。
“听你的!”潘希克咧开嘴笑着说道。陈杰走出厕所,给了正趴在地上狂吐的郑志辉一脚。看到郑志辉整个人被自己踹飞了,陈杰这才笑了笑,走到厕所里面洗了把脸,清醒一下,回到包厢继续。郑志辉这娃已经彻底失去战斗力了,躺在地上慢慢唱征服。陈杰走过去又是用力给这装死的娃一脚,大声开口说道,“你真以为自己歌王啊,别装死,起来继续。”
郑志辉被陈杰这么一踹,仿佛一下子清醒过来了,一骨碌爬起来,动作迅猛无比。对着站在自己面前的陈杰开口说道,“这都被你发现了,不愧是我头儿啊。咱瓶吹,没商量。”
在包厢唱了首朋友,这三个大孩子就和三个小孩子一样一开始高高兴兴,唱着朋友,唱到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的时候,这几个牲口,一个比一个哭的狼狈,就连性格冷淡的陈杰,可能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也是红了眼圈。小时候,哭着哭着就笑了,长大后,笑着笑着就哭了。这狗#娘养的青春啊!
在酒精的作用下,三人都哭的大声,谁也没觉得自己丢脸。他们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只是忽然想哭,想哭,我索性就哭,这叫干脆!
郑志辉抹了一把眼泪,站在那里大刀阔斧的说道,“以后我就让我的儿子叫做郑喜#蛋,知道为什么吗?”
众人摇头,郑志辉接着大手一挥,豪爽的说道,“这样我在洗头的时候,我老婆要是找儿子的话,就会问我,喜#蛋呢。我就会和他说,老子洗的是头,不是蛋!估计这也是我唯一能在结婚后能呵斥一下乐乐的地方了。”
冷,巨冷。郑志辉这个妻管严成功地让陈杰和潘希克对他产生了足够的同情心。
看到诸人并没有笑起来的一丝,郑志辉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开口说道,“在这唱歌喝酒一点意思都没有,我们上街去为人民服务吧。顺便散散酒气。”
潘希克拍了拍自己已经发晕的脑袋,努力地睁着他那本来就小的要死的眼睛,然后口齿不清地对着郑志辉开口说道,“为人民服务?你小子脑子真有创意,活的挺有勇气,不过我喜欢。”
郑志辉搂住潘希克,给潘希克的脸颊狠狠地吻了一下,然后拍了拍潘希克的肩膀迷迷糊糊。摇摇晃晃地开口说道,“这算是对于拒绝你的表白的歉意礼,另外,我不搅基。”
“搅基,搅你妹,你全家都焦急。”潘希克伸出袖子使劲地擦着自己的脸颊,可能是因为喝醉了的缘故,无论他怎么擦都擦不到郑志辉亲过的地方。反倒是没被亲过的地方,被擦红了一大块。
陈杰已经在旁边笑的快趴下了,只是笑着笑着,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有种眼泪想要掉下来的感觉,我们已经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那个纯纯的高中,再也回不去那个丝毫没有阴谋诡计的象牙塔,自从我们一脚踏入这么漩涡起,就注定我们会越陷越深,越来越无法自拔,我们会因为一点两点的损失而斤斤计较,最后当我们失去真正重要的东西的时候,那心中的仇恨就会彻底地爆发,一发而不可收拾,再也没有回头之地,就好像是现在的陈杰,他想要回头,可是,他回不去了,永远,永远。就像已经走掉的人,永远,也回不来了。
很快,夜晚九点的西湖边,有一条靓丽的风景线,两名穿着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西装,一名穿着颇有古风味的长袍的男子,正勾肩搭背地走在西湖边,脚步颤颤巍巍,其中那个穿着黑色长袍的男子,身后还背着一把长剑,对于这个,路人倒是不甚注意,毕竟现在练太极的人这么多,背着一口剑,倒也没有什么。
这三个人,其中一个小眼睛的男子手里拿着一根扫帚,一个屁股珠圆玉润的男子正端着畚箕,那个身着黑色长袍的男子则是在指挥着这两个人应该去哪里扫。三个人一看就是喝醉了酒,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们在街上打扫起来的认真模样,还当真是不比那些专业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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