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块砖头,呃,不,貌似应该叫硬盘的玩意,赵枫阳的心里就别提有多纠结了。()
命运女神,上帝,包括刚被感谢过的国家……不带这么玩人的吧!
别人穿越,身上带的不是戒指就是项链,要是带个耳环,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即便撇开这些神器的功用不谈,单就珠宝首饰本身也值不少钱啊,就算练功不成,也能废物利用,卖了换钱。
要不然就戴在身上炫富,也很有面子的不是?
再看看哥这硬盘,要是拿出去卖,只怕还没砖头值钱,更可恨的是,这玩意完全不像首饰那么好携带,哥要是整天带个砖头出去“炫富”,那莫说别人,连自己都觉得跟个铅笔青年似的。
再说最关键的功用,那些戒指项链的,无一不是神器啊,里面不是有天地灵气,就是有珍奇异宝,更牛逼的还有一个逆天级别的白胡子老头为你义务劳动,制订一揽子计划,从菜鸟到大神,一条龙服务……
但哥的这个硬盘,有什么呢?除了哥从小到大一直很喜欢的动漫,游戏,就只剩下几十个G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片。
难道说,我要靠苍老师,松老师来帮助修炼?
一想到修炼,赵枫阳就狠狠地摇了摇头:杯具!杯具啊!
作为穿越人士,修炼废柴是一个普遍现象,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天赋上暂时废柴,从而使得修炼没有进境,但至少本人都是很努力很自强的;这个家伙却恰恰相反,天赋异禀却不知所谓,肆意挥霍自己的天才不说,最终还把自己给练废了!
没错,是废了!
这个大陆,叫做幻世大陆,这里没有什么斗气魔法之类的玩意,所有的法力都是召唤。
有修为的人,体内有一种被称为“幻魂”的物质,看不见摸不着,但修炼者自己能感觉到。这种物质像流水一样,在经脉间运转。所有的召唤,都是通过幻魂产生的。
幻魂大概有三大类别,对应着三种不同方式的召唤。
一是状态召唤,大抵就是各种素质属性加成,用赵枫阳前世的理解来对比,就相当于游戏里的那种BUFF啊,光环啊什么的,主要就是增强个人的战斗能力,偏辅助类的。
第二类召唤,是技能召唤,比如什么暴风雪啊,火雨啊,主要是瞬间爆发力或者是大范围杀伤能力。相对于状态类召唤的辅助属性,这种算是主战的了。
第三类,是宠物召唤,就是典型意义上的那种召唤了。()
在三种召唤里,最吃香的无疑是宠物召唤,毕竟前两种召唤,还得自己亲身参加战斗,而宠物召唤就不用自己动手了,有点千里之外取其真钞的感觉,要多爽有多爽。
而且召唤兽的体质比人要好,越往高等级走,优势就越明显,到了一定层次,那就是真的是人类已经阻止不了了。
除此之外,更关键的是,忠诚!
召唤兽再强大,你也不用有任何担心,只要从小认定了主人,这一生都是指哪打哪,不离不弃,没什么花花肠子,比人是要靠谱多了。有这么一句广为流传的话:作为一个人,你敢跟召唤兽比人性么!
与充满斗气魔法的异世界不同,幻世大陆上没有全民修炼的盛况,有条件修炼的人不过百分之一。绝大多数人只能学点拳脚功夫,靠力气和身板去拼。
召唤师的修炼是一个极度烧钱的过程,培养一个最最初级的召唤师入门,花费的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单就这一点,绝大多数平民百姓就失去了资格;更重要的是,有钱只是一个基础条件而已,最最关键的是,要有天赋。
有足够天赋的人,万中无一!
数量如此稀少的召唤师,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一个家族要是出了一个召唤师,整个家族都会随之青云直上,成为各国竞相争取的对象;而在三种类别的召唤师中,不到一成比例的宠物召唤师,就更是国宝一样的人物!
赵枫阳本身就是有成为一个高端宠物召唤师的天赋,可以说是前途无量。结果生生给自己练废了,真是让人看在眼里,疼在蛋上……
赵枫阳看着手中的硬盘,忍不住有一丝臆想:哥这硬盘里,动漫和游戏中的召唤兽倒是不少,要是能弄出来,倒是很有前途。维护和平,拯救世界的重任哥没兴趣,但有怨抱怨,有仇报仇也是人生一大快事。
不过,这可能么?只是幻想而已。
赵枫阳翻来覆去地将硬盘摆弄了几下,最终还是放回了怀里。这玩意的功用是指望不上了,好歹做一个纪念吧,毕竟这玩意陪伴着自己经历了前世的岁月,看着这块硬盘,就想起“物种起源”文件夹里,那些年我们一起下载过的女孩……
“来人,去通知在府门外晒太阳的李公子,可以觐见了。”赵枫阳稍微整理了一下心情,决定会一会这个仇人。
片刻之后,一个桀骜不驯的白衣公子步入了王府的正厅。只是,这白衣经过汗水的浸透,已经微微有些泛黄的水渍。
“让我在门外等候了整整一个时辰,王爷殿下真是好大的威风啊!”一见到赵枫阳,李凌云口中就爆出了一股子火药味。
在门外晒着太阳,傻乎乎地等了一个时辰,弄得汗流浃背的,生生破坏了原本风度翩翩的佳公子形象,显得有些狼狈。作为心高气傲的相国府二公子,何曾受过这样的待遇?
更让他生气的是,进了王府,一路走来,眼中所见的富丽堂皇实在是令人震惊。相国府也算得是奢华无比了,但跟这占据了小半个东南城的并肩王府相比,就像是几间草房。
别的不提,单说这屋里袅袅飘散的熏香,不但糅合了麝香,龙蜒,鹿茸,更有数十味珍奇香料。且不说价值连城,最关键的是特供贡品,若非皇宫和并肩王府,花再多钱也享受不到。
这就是特权的象征!
看着赵枫阳的生活越是奢华,李凌云心里就越是不爽:***,本公子在门外顶着日头挥汗如雨,他却在这样奢侈的环境下优哉游哉地喝茶……越发显得自己像是个傻瓜!
看来,不单单要把帝国第一千金从他手里夺到李家来,还要想办法,顺便把这宅子给赢过来!
李凌云在心里盘算着,同时很不客气地喝了一句,却听到赵枫阳更不客气的回应:
“以前在老子面前像条狗一样,现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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