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开门转身,礼貌地随手关门,嘴角的微笑优雅大方,像一位尊贵的王子。
许秧等他离开,才抬起头来,蹙眉向泱兰嘟囔道:“这么可怜又坚强的小帅哥……我怎么感觉这不仅不是保护和补偿,反而像是欺骗、欺负了他似的?都是郑毅那个色心滔天的二货,简直比他哥郑蟠还王八蛋!”
泱兰神色木然地抱着细胳膊,毫不留情地嘲讽:“怎么突然这么多愁善感了?这人再怎么性感帅气自来熟,也终究是一个陌生人而已,你不会真的对他一见钟情吧,忘了曾经一见钟情的郑蟠了?”
许秧一怔,眉头松开,斜睨她一眼,顿了顿,又转而噗嗤一笑,一下子坐回老板椅中,靠着椅背转了转,摇头道:“一见钟情?陌生人?不,不对……我只是感觉,越是面对他,就越是似乎、好像、仿佛‘真的’认识他很久了,有那么一点善缘似的……挺莫名其妙的是不是?”——
吃过晚饭后,陆宇坐出租车回到血衣巷的旅馆时,已经接近十点,店铺门还没有关,一楼那些破烂玩意儿,居然也有人挑挑拣拣地讲价钱,老板骄傲得像一只公鸡似的兜售他的那些宝贝。
顾客是一中年一少年,中年男子低头在明亮的灯光下查看一把三条腿的古椅,少年则嘀咕:“哪里来的发霉东西,这么贵,卖金子呐?”
老板一听自己的宝物被人诋毁,顿时炸毛:“无知,笨蛋!这个是明朝朱元璋坐过的椅子,就是摆在他书房里的那个……那个,那个你别动,你手边这木酒壶,知道是哪里出土的吗?动一下配的起吗你?”
陆宇今天心情很好,难得地主动向老板打了声招呼:“老板生意兴隆。”
老板不领情,事实上,除了对他老婆,他对谁都没有好脸色,这时挥挥手:“小孩儿边玩儿去,你李姐正在烤红薯呢,做了一堆了,全都熟得不像话,自己去拿着吃。”
陆宇嗤笑一声,蹬蹬上楼:“李姐的手艺还是老板自己享受吧。”
李姐的声音从一楼后面的厨房传来:“小兄弟,小兄弟回来了?快来吃烤红薯,不来的话,李姐待会儿给你送你房里去。”
陆宇身形一顿,果断地折回来从那两位条件木器的客人身边绕过。
擦肩而过时,忽然感到一双锐利的目光扫来,他不动声色地微微偏头看去,是那个刚才还嘟嘟囔囔的少年,此时表情稚气,眼珠子却像是狐狸精又像狼崽子,滴溜一转,狡诈阴森得不像真人。
陆宇暗自蹙眉戒备,神色如常、脚步如旧地进了厨房。
厨房内不止李姐,还有两位房客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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