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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明不南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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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四章 国论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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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便是为的让军更盛,兵更强,没错,火器之利,或以至杀人无数,但所杀之人,若非敌寇,便是鞑虏,鞑虏多,则汉民徒为其戮,敌寇少,则军兵不至其祸。”
“所以,火器虽明为杀人,实为保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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