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arestarsinthesky,“hesaid.“theyburnedmyeyes.“
“天上有星星,”他说,“它们刺痛了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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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机会直接引发了另一个机会,就像一次冒险引起了更多的冒险,一个生命将生产出更多生命,一次死亡将导致更多的死亡一样。从这种程度说,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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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sarelife.
文字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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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活下去。?生存就是生存。还要以牺牲罪恶感和羞耻感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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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心脏是一条线,有始有终,而我的心脏却是一个圆圈。我有无穷无尽的能量,可以出现在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因此,我总能在人类最幸福和最不幸的时候找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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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中有一点善有一点恶,只需要加水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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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内心充满了热切的求知欲。她渴望着文字。这就是为什么她可以爬得比别人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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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有一双闪着银光的眼睛,不是一动不动的眼睛。爸爸是一部手风琴但他的风箱却空空如也没有空气吸进去,也没有空气呼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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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不弃:信任与爱的行为。通常只有小孩子能辨识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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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街道到处是人。然而,即使接到空旷无人,陌路人也不会比现在更孤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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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灵魂总是轻盈,因为他们所付出的已经超过自己的人生,他们的生命已经找到更有意义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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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抓住他的衣服,温柔无比地,难以相信地摇着他。“快醒醒,鲁迪,”天空依然炽热,空中飘着灰烬,莉赛尔拽着鲁迪·斯丹纳身上的衣服,“鲁迪,求你了,”眼泪从她脸上滚落,“鲁迪,求你了,快醒醒,该死的,快醒醒,我爱你,快点醒吧,鲁迪,快醒吧,杰西·欧文斯,你不知道我爱你吗,快醒醒,醒醒,醒醒啊……”
……
这么多人类。这么多的色彩。他们激起我内心的波澜,困扰着我的记忆。我看见他们堆得高高的尸体,一具压在另一具上面。空气如同塑料,地平线如同用来粘底座的胶水。人们制造出一片片天空,再把它们刺穿,让它们漏气。还有那柔软的碳黑色的云朵,砰砰地跳个不停,像是一颗黑色的心脏。
……
这本书叫做《偷书贼》。
它是我所阅读的第一本小说。
我从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小孩,成为一个作家(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虚荣心。)正是因为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感受。
当时的我,只认为文字是枯燥无味的。但当我在书店见到它时,我的心里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本书。它能改变我的一生。
后来的事实证明了我这一想法。
《偷书贼》的作者名为马克斯·苏萨克。他用死神的口吻讲述了二战时期一个德国小女孩的一生。在那个混乱的时期,文字是唯一的精神食粮。
这本书让我相信了一件事情,文字,不是枯燥的,它是具有灵魂的。也许一个字不足为奇,但一个个的字排列、组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句子,一个故事,甚至一个世界。
我开始对文字深深的着迷。
从唐诗三百首到鲁迅散文集。
从南派三叔到唐家三少。
我也产生了一个想法。
我要将我的故事也讲给众人。
于是,我的第一本小说《妖怪乱谈》诞生了。在此之前,我曾用铅笔和草稿纸将一些零散的故事带给我的同学。
我享受着笔下的每一个文字变成精灵,变成我的世界,这种感觉实在是美妙至极!
但文字也是极不好驾驭的,错字错句,文笔笔风。这些都成了我的软肋。但我却迫不及待的要想把故事讲给所有人听,于是。一边写作,一边学习。在不断写作中不断学习,进步。这是我想到的最好的办法。
我曾看到这样一句话:“在每个作品完成之时,用阅读别人作品的眼光去读一遍自己的作品。”
事实证明,这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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