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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北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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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守营寨老汉写小说 逢佳节老婆患大病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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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收鸟,蛤蟆青娃,乌七八杂的东西都要哩。这些小伙晚上打的鸟,都卖给食堂里了,没见一个犯法的。人家公安闲得没事干了,这种小事都管哩?”

    常大伯耐心地说:“以前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现在保护野生动物,国家立了法就不是小事啦。我记得野生动物保护法明文规定,受保护的鸟类有七百多种哩,认不清就不能乱打,如果有人反映就得被抓,轻则罚款,重则判刑。咱不能为了一点小钱冒此大险,到那时后悔就来不及啦。”

    看门老头低下头不再说话,曹师说:“你这人对谁也不说瞎话,能说就有这事。咱不打鸟,不伤害野生动物,犯法不犯法与咱没有关系。”

    常大伯又说:“自己不伤害还不够,回去给那些打鸟的小伙好好说说,劝他们不要再干那种事了,省得弄个触犯刑律,后悔药无处可买。”说罢,自己回房去睡,看门老头也默默起身,慢腾腾地向自己住所走去。

    第二天早上起来,常大伯办完‘公事’以后,先用电热壶把水烧开,再热了热昨晚没吃完的白菜,然后泡了碗馍连吃带喝,干散利落,一会功夫,不饥不渴。他没有抹嘴漱口,不用洗碗涮锅。门开无人进,窗大光照多。坐在椅子上,面对办公桌。取出笔和纸,开始搞创作。不听路上车声响,不看窗外麻雀多,专心致志笔下情,万事难踢头一脚。

    时间好快,当看门老头进来喂狗的时候,他才初步拟了个提纲,写了点开头。看门老头进来问他吃了没有?早晨做的啥饭?

    常大伯边写边说:“吃了,吃了饭才开始写,没有多大功夫,现在一点不饿。中午准备做麺,煮些白菜一拌,调点油盐酱醋,再剥几瓣大蒜。麺香吃着实在,蒜能杀菌消炎,面汤喝上一碗,下午再写两段。”

    看门老头看着桌子上的碗和菜盘子说:“你早晨没做饭,吃了点开水泡馍,菜还是昨晚剩下的。这样下去不行,身体垮了还想弄啥哩?”

    常大伯说:“没事,没事,有这些东西吃,能量就可以充足;要是在过去,过年都吃不上。咱那些年饿肚子干着牛马活,不是都撑过来啦。”

    看门老头又说:“过去那是没办法才忍饥受饿、吃糠咽菜哩。现在条件好了,想吃啥就有啥,谁头上有毛爱装秃子?谁不爱吃饱吃好?一般的人都是有了肉就不吃豆腐,就是脑子有麻达的傻子都会拣好的吃。”

    常大伯说:“所以说人心没底吗,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古往今来,都是这么作、这么说,这么活着过日月。没啥吃的时候说:‘几时能吃饱肚子就心满意足啦。’有了粮食又说:‘如果能吃上肉菜就很不错啦。’有了肉菜又说:‘咱要是能吃上人家那山珍海味,就不枉为人一世啦。’不然,社会上怎么会有那么多奸商赌棍、贪官污吏、强盗恶霸哩?”

    看门老头叹着气说:“唉,也就只有你这比傻子还傻的人,有便宜而不占,有好饭而不吃。过年就吃这些东西,还觉得津津有味,挺不错的。”

    常大伯忽然扭转话题说:“喂,老哥,你儿子那事怎么样了?”

    看门老头忙说:“问题不大,能赔三四万元,把人后悔得都不想活了。我劝他说:‘娃呀,赔啦就赔啦,没见过个啥,你就当丢啦,就当打牌输啦。人活在世上,谁一辈子不挨错上当。几万元不要紧,好好干,两年就挣回来啦。先把我的钱拿去给人家还点账,起码能少出些利息。这回要不是遇上你老常叔,你娃就赔得深啦,一辈子都翻不过身。’他还说要---。”

    常大伯打断他的话说:“我就是想找他问点情况,那天见面只听了个大概。我想把这种事写进小说里,不了解清楚不可能写好。”

    看门老头连声说道:“可以可以,写进书中知道的人多,上当的就少了。你的时间紧,不能耽搁;他这几天没有活,我叫来给你详细说说。”

    常大伯高兴地说:“那好,我就多谢了。”看门老头说:“问个情况要说谢,他就应该磕头礼拜,把你当神着敬上。你可别写地忘了吃饭呀。”

    常大伯说:“对呀,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发慌,我得先做饭去。”说着放下笔,出门向厨房走去,看门老头也出门向家里走去。

    过了几天,看门老头喂了狗又走进保管房子,常大伯爬在桌子上正写着,看他进来就说:“这两天外面没动静,院里的狗也没咬,我晚上才能静下心来构思。脑子里有了东西,白天写起来就顺利多了。”

    看门老头往床沿上一坐说:“还动静哩,都上了电视啦,人抓走了几个,谁还敢动静吗?老常呀,你简直跟神一样,果然照你的话来了。

    前天晚上,我儿子拿上弹弓要出去,我记着你的话就拦住他说:‘别去了,你老常叔说鸟不能随便乱打,很多种类都受法律保护着,弄不好会犯法的。咱还是不要打了,为挣几个小钱,担那么大的风险划不来。’

    我儿子犹豫了一下说:‘既然是我老常叔说的就差不多,他是个难得的好人,很有见识,的确与众不同。咱就把他的话听下,不打鸟啦。’

    我昨天回去就听他说:‘咱昨晚多亏没去,去了的人都让派出所抓啦。’我当时高兴地说:‘娃呀,又是你老常叔把你救啦。’没想到话音刚落,门外进来两个警察,说我儿子非法伤害野生动物,也把他带走了。

    我急得饭都没吃就出去打听,原来是抓走的小伙把我儿子供出来了。我儿子在派出所里如实交代,说自己原先不知道,打过鸟,后来知道了就不再打啦。最后缴了两千元的罚款,赶下午就放回来了。那几个被人家当场抓住,从他们打的死鸟中找出了几种珍稀鸟类,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他几个当时回不来了,听说缴几万元的罚款还要判刑哩。”

    常大伯叹口气说:“唉,没事就没事,有了事就是大事。现在的年轻人,经常拿着手机看,不知道都看了些啥?有用的正经知识一点不学,尽看些谝闲传的东西。国家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早就颁布了,年轻人有几个知道的,糊里糊涂犯法的人不在少数。国家对这样犯法的人不该处罚太重,教育教育,保证以后不犯就算啦,自古就有不知者不为罪的说法。

    他们又是罚几万元,又是判刑,干脆枪毙了给鸟抵命。真是小题大做,岂有此理?难道国家就没有责任吗?二〇〇四年颁布的法律,到现在十几年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们就不该负宣传不力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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