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得分狂魔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百五十三章:胜者为王!第(2/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人这么强了??怕你不是飘的太厉害了吧!”

    双方是各执己见,谁也说服不了谁。末了,还是一个中立球迷说的最中肯。

    “都别吵了!吵那么多有什么意义?静静的看比赛,单挑结束之后,谁强谁弱自然就有分晓了。说到底,在NBA,那就是胜者为王!”

    好一个胜者为王!

    这一句话,点燃了双方球迷心中最最深处的热情,一时间全世界所有篮球迷的屏幕,都放在了这场世纪单挑之上,所有人都在期待着,短暂的单挑赛结束之后,究竟谁,能够登上王座!

    “规则公布!”

    顾羽和陈牧经过好几轮的三分投篮比拼,最终还是顾羽外线准度更胜一筹,连中七颗三分,得到了单挑赛的首攻权。

    著名裁判巴维塔来到两人之间,一双鹰眼是铁面无私,开口道:“单挑赛实行11分制,两分球算一分,三分球算两分。球权交换规则为:有篮板,有犯规,有出界;进球的情况下,失分一方获得球权!”

    LOSER’S-GAME!

    现场球员们那都是从小到大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单挑的常胜将军,听完规则一个个都是频频点头,觉得这就是最公平的规则了。

    所谓LOSER’S-GAME,自然是和WINNER’S-GAME所对应的一种说法,前者是指在没有意外死球的情况下(比如犯规、出界、超时等),失分方得到球权。后者则正好相反,是得分方继续拥有球权。

    在咱们国内,无论是单挑还是斗牛,不少地方都是采用的WINNER’S-GAME。这种规则的好处是比赛相对来说会比较流畅,而且随时会有大翻盘的可能性,节奏较快,很快就能结束一局比赛。

    但胜者球权模式的问题在于,太吃手感。

    如果得分方的手感比较好,很有可能失分一方从头到尾都没有拿到一次球,莫名其妙的就被投死了。对于观众来说是流畅刺激好看,但对于失分方来说,未免有些不公平。

    采取LOSER’S-GAME,比赛相对来说会长一些,大翻盘的难度也会增加不少——每次你进球,就要把球权交给对方,连续得分的场景自然就比较难出现了。

    但这么做的好处,则在于对失分方比较公平,大家都有数量接近的进攻机会,真投不进,谁也没得抱怨。

    这就是所谓的公平。

    “ALL-CLEAR?”

    巴维塔说完规则,看了看身边两人。

    “CLEAR。”

    陈牧点头。

    “快开始吧我的大棒已经饥渴难耐了。”

    顾羽点头。

    “好,那么……”

    顾羽接球,中圈站位,和陈牧CHECK-BALL。

    “比赛……开始!”

    “砰砰砰砰砰!!!”

    出人意料的,顾羽的第一次进攻,完全没有半点要抓着时间差扔超远三分的意思。

    而是……直接突破!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