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降低了不少开发的成本;第三,供应商的专业化水平可以提供更可靠的零部件,改进了整个产品的性能。另外,由于零部件增加了可靠性,避免了随后设计变更导致的质量不稳定,对我们整机产品的质量有所提升。”
“呵呵!如果我是供应商,被飞马公司这种跨国大企业邀请参加新产品的研制,肯定会非常乐意。原因也有三个:第一,早期参与开发的供应商凭藉自身专业技术的优势,肯定更容易获得飞马公司的优先认可,获得订单的能力比同行强出数倍了;第二,通过与飞马公司这种优质的客户合作,使得本身就具有技术优势的供应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开发水平,从而保持在行业上领先的地位;第三,供应商研发的成果直接与飞马公司的订单结合,马上产生了经济效益。可是我觉得,不是每一家供应商都可以参与这种前期开发、设计的。”
张帆笑着说:“没错,你说得对!不是阿猫、阿狗都可以拉过来进行合作的。一方面,在开发水平、管理水平上存在有缺陷的供应商,他能把自己的内部业务搞好就不错了,不可能再有余力去帮助我们做新产品开发的;另一方面,在商业层面上合作的双方猜疑、顾忌是在所难免的,在利益面前谁都很难做到永远忠于对方,没有一套成熟的技术合作、协调机制来解决技术管理的问题,这种合作模式不可能长久的。”
“你的意思是说,早期供应商参与法只是纸上谈兵,理论上行得通、实际上不可行吗?”
“也不是。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告诉我们,这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方式。我们还需要摸索出一套成熟的管理模式,来确保飞马公司跟供应商的合作是无缝对接的,并尽可能降低商业机密泄露的风险。越复杂、技术含量越高的行业,产品设计、工艺设计越紧密的行业,供应商越早接触越好。你想想看,飞机制造行业从研发到量产,动不动就要花上十年的时间来进行研制,研发成本多达上百亿美金。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专业的分工,没有供应商的早期参与,凭藉一家公司之力根本就不可能完成的。我们飞马公司虽然不是做飞机的,但是也有一些复杂的机型,我希望能够通过这个办法来压缩整体制造成本。”
黛西抓了抓头说:“相对来说,我觉得价值工程法可能更实用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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