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无限之次元幻想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5章 真相的背后第(2/3)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叶隐说:“话说,被杀的时间段也已经知道了,但是还有更在意的事情了呗。。。。”

    瑟雷丝说:“更在意的事。。。。是什么?”

    “就是,山田亲是被什么样的凶器杀死的呢!”叶隐说。

    林潇说:“根据黑白熊档案来看。。。。。石丸和山田的是被同样的凶器,以同样的方法被击中脑袋,而死。。。。”

    “但是,不管是3号锤子还是4号锤子,应该都还掉在保健室和物理准备室的呗。。。山田是在美术仓库里被杀的,犯人是从其中一间房子拿走了锤子,杀掉了美术仓库的山田亲,然后。。。。又回到那个房间归还锤子!可是呀。。。。这样不是太危险了!”叶隐说?

    十神大吃一惊道:“。。。。这家伙真是令人吃惊!你的头盖骨也是有脑髓的啊。。。。。!”

    叶隐说:“塞的满满的!”

    大神说:“不过,叶隐说的有道理,的确很在意。。。。根据黑白熊档案这俩人应该是被同样的凶器所杀。。。。可是3号和4号锤子都分别掉落在不同的房间中。。。。。”

    瑟雷丝说:“那么。。。犯人是如何转移那些锤子的呢。。。。而且完全没有撞见犯人!”

    “那么,1号或者2号锤子呢?就是袭击小瑟雷丝他们的时候用过的。。。。!”朝日奈说。

    “那俩个被丢在原来的房间中,而且看上去根本没有杀人的威力。。。。。。”苗木说。

    朝日奈说:“额。。。那除此之外。。。”

    “除此之外的凶器存在的可能性也是有的吧?”十神说。

    叶隐说:“除此之外的凶器也说不通的啊。。。因为那俩个人是被相同的凶器所杀死的。。。。。。”

    “所以说,把山田杀死的凶器究竟是什么东西。。。。难道是正义之锤3号?还是正义之锤4号。。。。?”大神说。

    瑟雷丝说:“不管是那一个,犯人是如何做到的。。。。将那些凶器转移和搬运呢?而且没有任何目击人。。。。。”

    “那真是如今变的明朗的正义之锤5号。。。。!噶哈哈哈。。。”意义不明的话从灭族者嘴里诉说出来。

    叶隐说:“总而言之需要弄清楚的是。。。。这些锤子之中到底哪一个是凶器?”

    “山田君和石丸君是被同样的凶器所杀,而山田君的死亡地点是美术室仓库。。。。。如果是这样的话。。。。。。。正义之锤什么的,搞不好根本就是犯人的障眼法。。。凶器并不是正义之锤,而是另外的凶器。。。。”林潇说。

    叶隐说:“可是,另外的凶器是。。。。”

    “犯人是不可能转移凶器的,这样太容易暴露了。。。所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美术仓库的锤子!犯人就是将那个当作凶器来使用的。。。。。。而根据就是在美术仓库之中有一个大锤子是被清洗过的。。。。”林潇说。

    苗木说:“这样一说,那个锤子之所以被洗过,肯定是因为,它就是杀死山田君的真正的凶器。。。。。犯人是为了洗掉凶器上附着的血迹才特意去把锤子洗了一遍。。。。。”

    林潇说:“还有,美术仓库的墙上,尽管挂着大小不一的锤子。。。。但是正义之锤的模样,你们不觉得和美术仓库墙壁上那些锤子是一样的吗?”

    大神说:“那样的话,也就符合凶器的这个条件了。。。。”

    十神说:“那么,就在山田把石丸的尸体搬运到美术仓库后,就被人用挂在那里的锤子杀死了。。。。。”

    “杀死他的就是真犯人。。。。也就是与山田是共犯的关系。。。。并且最终背叛山田的家伙。。。”朝日奈说。

    瑟雷丝说:“不。。。。请稍等一下,共犯这种思考方向太奇怪了吧?”

    林潇说:“确实,在关于这个学园生活中的毕业规则中,共犯应该是什么好处都没有。。。。。”

    瑟雷丝说:“也就是说,无法想象存在共犯的可能性。。。。之前应当也的出过这种结论吧。。。。。根据规则来看,充当共犯也一样在学级审判中无法毕业的,能够毕业的是只有执行杀人的那一个人才行。。。。。这么看来共犯的存在的可能性为零。。。。”

    大神说:“确实是这样。。。没错。。。。”

    雾切说:“但是,那是建立在只发生了一起事件的前提之下吧?可是这次发生的事件是有俩起哦。。。。。”

    林潇说:“俩次事件一起发生的话。。。。。所以共犯关系也是可以存在的吧?”

    大神说:“为什么这样说?”

    “在只发生了一起事件的情况下,共犯的存在自然是想不通的。。。这是当然的,一起事件当中得到好处的只有一个人话,在完成协同犯罪后,天平作用是无法成立的。。。。也就是与所做之事等额度的报酬。。。。。协同犯罪这等危险程度相等的报酬。。。帮助杀人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好处的话,协同犯罪就没有意义了。。。。但是反过来说,如果犯人能够提供给共犯等额的报酬,那么天平关系就成立了,与谁结为共犯关系也不奇怪了吧?”雾切说。

    十神说:“俩个犯人犯下俩起事件,互相作为对方杀人的共犯就行了。。。。是这样么?”

    林潇说:“这样一来,俩人在学级审判当中都能够毕业。。。。。真犯人就是向山田提出这个计划的吧。。。。为了让他当自已的共犯。。。。。。。”

    雾切说:“恐怕。。。最初杀害石丸君的人。。。应该就是山田君。。。。先让他制造一起杀人事件,在不让他逃掉的基础上,让他帮助实施自已的计划。。。。”

    苗木说:“如果是这样,这次的事件并不是由一个犯人,犯下的连续杀人事件。。。。而是由俩个犯人制造的俩起事件!”

    林潇说:“之所以看起来像是一连串的连续杀人事件,这全部都是犯人通过伪装工作制造出的假象。。。。。。隐藏相貌的可疑人物。。。。相似的凶器。。。。还有尸体的消失,犯人就是利用这些事情的共通点进行伪装和迷惑。。。使之看起来就像是由同一个犯人,所犯下的一系列罪行!”

    十神说:“犯人向共犯提出这个计划,然后成功得到了共犯的同意。。。。最后通过把共犯灭口,将这个最令人提心吊胆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