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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府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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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野性的对碰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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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姜鸿,还是有点实力的。”

    叶凡感觉到那些充满杀气的气息,哪能不明白?他利用网络打败了林狂和姜鸿,现在对方利用网络将他吸引到这里,进行围剿。果然,炼丹师都是吃脑子的,都很聪明。

    他找了一个位置,将储物袋打开,里面有很多类似于混元霹雳弹炸药,不得不说,某些无法修炼的天界居民,创造出另外一条自保的道路。

    “王标,速速出来受死。”外面传来一声大喊。

    叶凡拿着混元霹雳弹,这里扔一个,那里扔一个,一边走,一边扔,很悠哉:“何人在说话?”

    “我乃巨鹿山寨主鹿超,大胆王标,居然敢屠杀飓风寨,手段残忍,罪大恶极,今天我鹿超替天行道。”鹿超是一个秃头的鹿族成员,额头还有两个犄角。

    他发表了一番言论之后,表情恭敬地看着身后的那一群黑衣人,小心翼翼地问道:“火头雁前辈,你看我说的如何?”

    火头雁,是鸿雁族的成员之一,头部是火红色的头发,擅长火属性的攻击,相对其他族员来说比较残暴,嗜杀。也正是因为如此,火头雁成为鸿雁族的杀手。这次,正是应姜鸿的要求,来到这里截杀叶凡。

    “说的不错,带人杀进去啊。”火头雁说道。

    鹿超一愣,看了看飓风寨,又看了看火头雁:“前辈,当初可不是这样说的啊,我们只负责将他拉入陷阱,具体的事情,由你们去做。况且据我所知,这个王标实力不凡,穷凶极恶,杀人成性,我怕……”

    “怕什么?你怕他杀了你?你就不怕我杀了你?马上带整个巨鹿山的人前去围剿。”火头雁手上出现一朵火莲,“不去的后果你是知道的。”

    鹿超的心犹如被针扎了一样,早知道就不应该参加这次的任务,这些所谓的鸿雁族,一个个真的不是东西。

    “巨鹿山的兄弟们,跟我冲,杀了王标,吃肉喝酒泡妞,都算我的……”鹿超也不愧是山大王,很容易就点燃大家的战斗欲望,所有人,一窝蜂似的冲向飓风寨。

    轰……

    飓风寨出现了最为璀璨的烟花,混杂着凄惨的叫声,在如此深的夜,竟然有一丝美感。

    叶凡坐在原来山大王的椅子上,心中默念:“阿弥陀佛阴天子,大德大威如来佛,杀人非我本意,是你们要来的,罪过罪过。”

    “我的兄弟们……”鹿超看着飓风寨方向的烟花,听到那凄美的声音,心好像被割成无数块,做成招牌菜——爆炒鹿心。

    “一群废物而已。”火头雁冷冷地说道:“以后跟着我保证你吃香喝辣的。”

    “谢谢前辈。”

    鹿超即便心中有恨,也不敢说什么,他害怕被杀掉。至于所谓的跟着对方混,呵呵,光棍司令而已,在巨鹿山,他还能当个山大王,现在,啥都没有了。

    叶凡自然知道真正的高手还没来,他又撒了一大把混元霹雳弹,反正这玩意多的去,到时候干了这一票,还能拿到不少好东西,所以,他也不用太节省。

    火头雁带着人冲进来,他们全部化作火红色的大雁,速度极快,而且这一次,他们并没有降落,而是利用制空优势不断地倾泻火球。

    叶凡看着这被炸成一片片的火海,心中感慨,只可惜,追魂弓现在拿不出来,要不然,真的可以好好练练手,来一招惊弓之鸟。

    但有时候,人的运气就是这么奇怪,你想要什么,就来什么。他在山寨里转移的时候,居然无意中发现了一柄弓。这弓看起来不怎么样,实际上也不怎么样。无论是天界还是阴间,弓都是一种非常稀少的仙器,在军队里面或许更多一些。

    “虽然远远比不上追魂弓,但可以尝试一下。”叶凡拉了一下,感觉还算不错,可以将就着用。

    他闭着眼睛,启动《养气诀》,一边感受目标的存在,一边利用《养气诀》将身体的灵气变成差不多凝实的弓箭。其实,这就跟凝聚能量球差不多,只不过变了形状而已。

    嗖……

    对方人数不少,距离并不是很长,他直接射出一箭,作为试探。弓箭射出之后,划破长空,击中了其中一个黑衣的成员。对方身后出现了翅膀,正在不断地放火球。也正是因为如此,弓箭穿过翅膀,带走了不少血液。

    火头雁看到弓箭突然射出来,原本可以逆天的心态突然间有些害怕,他们鸿雁一族最害怕的就是弓箭,不知道为何,这是一种源自于骨子里的害怕。

    嗖嗖嗖……

    十几支箭射出来,这其实就是叶凡的盲射,都懒得利用《养气诀》定位,直接来了一波,原因也很简单,主要是他觉得这样很爽。

    然而,他是爽了,那些来杀他的鸿雁族可就苦了,面对这些弓箭的攻击,一个个乱了方寸,到处乱飞,不仅仅误伤自己人,还气息不稳极速坠落。

    鹿超站在一边,看到之前杀气腾腾,现在却溃不成军的杀手,心里后悔了,早知道不跟你们混了,还以为你们很厉害。

    其实,叶凡也是歪打正着,无意激发了鸿雁一族害怕弓箭的基因。

    一波弓箭大乱整个雁群之后,他拿着‘守南剑’飞出冲入雁群之中,利用自己的速度和混乱的雁群,趁机掠杀了好几个杀手。或许是因为影视剧看多了,他发现自己喜欢上用剑,这用剑杀人,总觉得颇有些诗意。

    此时的他,想象自己是西门吹雪,长剑一出,百里无人。

    “大家别慌,结阵,结阵……”火头雁看到自己的杀手溃不成军,又看到敌人居然杀入阵中,自然是勃然大怒,想要改变此状况。

    然而,鸿雁毕竟是鸿雁,虽然拥有极强的飞行能力和制空优势,但毕竟不擅长近身战斗。叶凡一旦落入雁群之中,想怎么杀,就怎么杀。

    此前亡姬教过他不少剑法,都是剑门的精髓,他因为猎魔的缘故,并不喜欢修炼,现在刚好有人帮忙修炼,练起来的时候,感觉居然还不错。

    看来,当初剑魔可以成为仅次于猎魔的高手,还真的有些道理的。

    叶凡闭上眼睛,找准了一位杀手,利用天剑峰的剑法,一剑挥出去。只听到一声响,那位杀手被砍成三段,肉体连带魂魄都被杀死。

    一般来说,天界的修炼比较看重仙法和仙躯,至于仙魂都比较弱,仙躯没了,仙躯就是去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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