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
常思初识情难抑,惶恐皆属假意为。
郎君鸿鹄岂可知,卿妾只愿安此生。
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然燕尔难合,心意难成,莫不命也。
况妾之清秀,十去五六,乌发已灼,隽雅不再。
君莫自责,妾亦无悔。
睹字如人。
夜,
夜如何其?
夜未央。
木萧萧,雾氤氲,静抚清茗悦虫声。
杯中茗,茗中月,举杯望月显君颜。
……
君且珍重妾自去,勿念子卿曾相恋。
……
忘不掉的,是绝然忘不掉的。
……况妾之清秀,十去五六,乌发已灼,隽雅不再。
子卿,还好吗?
也许是真的归乡忆情,或者是因为在国外麻木之余就想念周子卿,此时此刻骤然被小笛提起周子卿的名字,我真的平静不下来。
“背我走。”小笛适时轻轻打断了我的思绪,她走到我身后双手搂着我说道,“背我。”
我蹲下身,背起小笛,走过车水如龙的街道,在小笛的指引下走过一片小区。
“你知道吗,我喜欢你了,不知道什么时候。”
小笛趴在我背后喃喃道,“我很早以前喜欢过一个男生,他不帅,也不高,同样也没钱,但我就是喜欢了,可能只是因为依赖,我喜欢的死心塌地。”
我知道小笛说的是谁了,她曾经在让我做她的贴身管家时说过,我不是第一个。
那小笛喜欢的男生,应该就是第一个作为她贴身管家的那人了。
我安静的走着,小笛静静的说着。
“你知道那是一种到了什么程度的死心塌地吗?他的衣服,裤子,鞋子,甚至内裤都是用我的钱买的,只一件内裤都是我在灯塔国花了几百美金买好邮寄来的。”
“我不知道那时候自己是发的什么疯,他说喜欢跑车,我动了关系搞到了一辆限量版的法拉第给他。”
“他说喜欢大房子,我把自己在上海汤臣一品的钥匙给他。”
“他说要在朋友面前有面子,我跟他出去每次都像个免费的女佣人。”
“后来,他说,要上我。”
“你相信吗,我跟他在一起的几十天里,我最多只是让他牵过我的手。”
“我同意给他,但需要等我十八岁之后。因为这是家里老祖宗定下的规矩,小辈们可以任性,可以胡闹,但绝不能欺内怕外,不能崇媚洋外,更不能忘本,同样要保证不能十八岁之前破了自己的身子,不论男女。”
“但你知道他是怎么做的吗。”
“他每天都跟我要钱,然后某一天,他用我给他的钱,请了打手把我绑架了。”
“他等不及了。”
“是不是很好笑?他说要先把我强了,然后再让其他人轮了,以后再继续乖乖做他的提款机。”
“在他眼里,我其实只不过是个提款机。”
“他说想尝尝富豪家的女儿是什么滋味,他说想知道富家小姐是不是千金之躯。”
“我当时很害怕,我哭着求他,只要十八岁之后就给他,我求他不要强我,不要让其他人轮了我。”
“我真的害怕极了,从来没有人敢那样对我。”
“我哭的撕心裂肺,他笑的酣畅淋漓。”
“最后,是我爸让早就混迹在那些人里的手下救了我。”
“凡是参与的那些人最后都被我爸派人做掉了,水泥灌浆,然后丢到江里喂鱼了。”
“你记到我对你做过的事情吗?我第一次对他做那种事情手都没有颤抖。”
“我拿着手术刀一刀一刀的划开他的皮肤,鲜血瞬间就喷出来了,那些血液,里面是由我给他买的糕点消化变成的吧,”
“原来他也会哭,也会害怕,看到他那种样子,我第一次发现他是真的难看。”
“我没杀他,只是想把我给他的都拿回来,他胃里的食物都是我花钱给他买的,他的血液,他的内脏……”
“是我爸的人最后做了处理。”
“陈望,你听到这些害怕吗?会不会不喜欢我了?”
我背着小笛走了很久,她说了很多。
路过一家小区里的乐器培训班时,响起的奏乐仿佛在说落幕了。
我仍是安静的背着小笛,双手用力了些,以防她掉下去,“我喜欢你,还有什么害怕的呢。”
“可我想让你像喜欢周子卿那样喜欢我。”小笛的声音轻轻的,好像在乞求,“我知道你最喜欢她,她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我想你爱我。”
我默然,爱与喜欢,是不一样的。
我可以问心无愧的承认自己喜欢小笛,但我不确定自己真的爱。
而这时,讲解乐器的那位老师忽然奏响了一曲清幽动人的曲子。
悠扬,清雅,旋转。
以笛子演奏的,《梅花三弄》。
“《梅花三弄》也叫《玉妃引》”小笛静静的说,“我会这首曲子,我也知道《诗经》。”
“给我点时间。”对于小笛的暗示和请求我无法不理不顾,但我也无法坦然承诺。我叹息道,“你真的不应该这样的,这样很危险。”
此前我就注意到了小笛与我对视的目光中透露出危险的信号,那种危险的信号对她,或者说对女生而言是很危险的。
她动心了。
我不知道她是为何动心的,但女生动心真的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小笛紧紧搂住我的脖颈,“你忘了吗,越是有挑战的事情我越喜欢。”
“你并不了解我。”
小笛承认道,“是还不够了解,但我从郭云舒还有马学东他们嘴里都知道了些。”
我无言,心中却更加奇怪小笛究竟是因为什么才动了心。
“周子卿,给你寄过信,我打开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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