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克鲁斯’杯”的银牌,隐性的含金量还是很高的,至于有多高,单看林轩手里的那一份合约就知道。
三大校在荆楚省的招生办都给蕲水县一中校长赵士杰打了电话,表达了跟林轩签约的意愿,这两天就会派出老师过来考察一下他以往的成绩和表现,如果没问题的话,就不用通过高考而直接录取。
最先打电话来的,是东华大学荆楚招生办,时间是五月四日上午十点四十分,正是十三班走成人道的时候。这个时候也没必要特意去打断正在准备上场的林轩,结束之后再跟他说也不迟。
所以除了十三班和十四班两个班的班主任在下面准备着勉励学生外,其他一些在场的校领导和老师都听到了校长分享的这个喜讯。
以林轩的过往成绩,只会给他的履历增色,元旦调研考试的排名更是硬道理,都免了对学校是否存在虚抬分数的怀疑。
虽然林轩梦想中的明霖学院没有电话过来,那也可能是稍微迟点,就算没有也没关系。东华大学不比明霖学院差,梦想这个东西也是可以变的嘛,至少保证了蕲水县一中多年没有考入三大校的学生的尴尬处境要结束了。
不管林轩平时成绩再怎么好,最终高考能不能真正考上明霖还真不好说,尘埃落定之前,谁都不能打包票。
如今基本上确定了能直接保送,无论是对林轩自己还是对学校,都是一颗定心丸。
三大校虽然孤傲,但对关乎根本的生源还是非常看重的,三校之间竞争也很激烈,所以下午的时候紫京大学和明霖学院招生办的电话也都打了过来。
不过校长赵士杰的兴致并不高,让这两所顶尖学府招生办的老师很是诧异,按说他们从来没遇到有人以如此平淡甚至无奈的语气对待自己的,想想只可能是被其他学校抢先了,于是纷纷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增加优惠条件。
赵士杰哀叹一声,蕲水县一中历史上好像还没听说出现过保送三大校的情况,他哪能真正淡定得了,可惜天不遂人愿,节骨眼上出了这种事。
轻微脑震荡,这是县人民医院对吴宇杰的诊断。
至于后背和胳膊上的多处淤伤,除了让吴宇杰痛点以外,没什么太大的问题,拿到法院也说不上什么事,至少在轻微脑震荡面前,确实不算大事。
吴宇杰的父亲向学校问责,赵士杰疲于应付,责任人之一的李国华懒得理这个所谓的大人物,在他眼里跟孙萍的父母沟通处理好孙萍的事情才更重要,吴宇杰那点小伤算什么,让他尝尝痛苦的滋味更好。
只是可惜啊,恶人留给恶人磨就好,林轩这个背着十几年好学生名头的傻小子掺和进来干什么,好好的保送资格弄丢了,还要面临一些司法程序,这在高考前夕简直就是致命的灾难。
五月七号,三所高校的招生办老师陆陆续续地到来,然后一起摇头叹息着走了。
林轩请求明霖学院的老师将合约留下,他想做个纪念,招生老师想了想也就同意了,没有本部盖章生效的文件,只是一堆印着字的纸张而已。
如果说没有遗憾,肯定是假的,但要说后悔,林轩想了想,还是摇摇头。
打架不好,他一直都知道。
不仅是老师家长苦口婆心地一遍遍劝诫,更重要的是林轩从心里面不认同打架这种活动,纯粹是高代价零回报甚至后患无穷的事情。
不管是自己伤了别人还是别人伤了自己,挨批评是逃不了的,父母肯定很难过,然后就是自己承受肉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甚至可能要付给别人医药费,对于家境不算好的林轩而言也很难承受,这种种后果已经足以保证林轩心里完全没有适合打架这种概念生长的土壤。
但这次的事情完全推翻了林轩以前十几年竖立起来的自我保护壁垒,旁边的律师替他辩护说那次动手打人纯粹是一时冲动,根据这个孩子过往历史来看,是不存在任何暴力倾向的,所以原告的恶劣行为应该对此负很大一部分责任。
林轩并不认同辩护律师的说法,他觉得自己当时脑子很清醒,就只是单纯地想打那个人而已,你看他都知道让吴宇杰旁边的班主任避开,这说明他完全是有自主意识的。
林轩当然不会傻到出言反对为自己辩护的律师,但对方的律师拿这个说事,还有七班的班主任钱三平在旁作证。
双方激烈的争辩提醒着林轩这是在少年法庭的公堂上,这也是自己年龄优势带来的最大好处。
天元二九九六年二月份出生的林轩,距离十八周岁确实还有大半年的时间。就像他从成人门收回的腿一样,没跨过那道门,就不算成年,所以现在是少年法庭而不是正规的人民法院法庭审理此案。
谁能想到,一个高三快毕业的学生,居然还未成年?这让一心将他打下十八层地狱的吴宇杰父子很是郁闷。
从法院的角度来说,这就是一个未成年人打了一个成年人一顿,至于吴宇杰父亲的权力还延伸不到司法体系中来,至少没什么大的影响力,所以他们除了能按照正常司法程序将林轩送上被告席外,再无力插手后面的事情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打人终究是不对的,严重点就是犯法。
虽然今年元旦开始施行的修订版《未成年人保护法》明文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也不能因此一味地放纵未成年人,这反而是在害他们,同样也是对其他人的不公平。
所以主审官还是制止了双方辩护律师持续不断的争论,亲自向一直沉默不言的林轩发起了询问,他很想知道这个档案履历一片清白,口碑名誉广为流传的少年人怎么解释他自己的这次暴力行为。
林轩站起身来,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望向审判台,沉声道:“我记得在初中的思想品德课本中,有一个案例教育我们,要在其他人生命财产受到伤害或是威胁时,应该阻止施暴者。”
主审官点了点头,“《刑法》中确实有类似的明文法规,不过这和你这次打人有什么关系?”
林轩毫不犹豫地道:“我认为吴宇杰在操场上所有人面前投影出同学的行为,就是在杀人,至少是伤害他人。”
吴宇杰刚跳起来还没开口,他的辩护律师就声讨林轩这是在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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