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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宠成欢,总裁的天价贵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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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9章:值不值得相信?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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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我们回去吧,他马上就要出来了。”沈墨琛伸手摸了摸着漆黑的发顶:“还有,儿子,按照爸爸自己计划,应该很快就会有人带你出去。到时候你一定要去的,不管怎么样,先回去和妈妈汇合,知道吗?”

    “爸爸,那你呢?”

    小家伙跟他说话都有一点侧重,全程都没有提到自己。

    所以就问了一句,心里面隐隐有一些担心。

    “没关心,你不用担心我,爸爸什么情况你还不知道吗?没有人能够拿我怎么办。

    再说了,我唯一最重要的就是你,如果你离开了的话,他们就更不能把我怎么样了。

    放心吧,只要你回去了,我会很快就回来跟你们会合。”

    “嗯。爸爸加油,我和妈妈妹妹在家里面等你。”

    “乖。”

    沈墨琛又轻轻的摸了摸他的脸,说:“好了出去了,不然一会时间太长了不好。”

    “嗯。”

    两个人很快从阳台上回到房间里面,恰巧在这个时候,阿辉出来了。

    头顶还围着一张头巾,头发都还在往下面滴水。

    “你们两个赶紧去吧,水温我都是调好的。”

    “好。”

    两个人拿自己的衣服进去了。

    很快就听到了,外面响起了吹风机的声音。

    两个人对视一眼,什么都没有说,继续洗澡。

    很快全部的人都收拾好回到楼下,沈墨琛,余承志,沈邵安,阿辉,还有平时照顾小家伙的几个保姆管家,这个时候坐在主餐桌上,其他的人坐在客厅里面。

    两边都摆好了饭,沈墨琛一开始的时候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多人,也没有准备这么多饭菜,幸好蛋糕有多的。

    现在桌上面的菜,有一些还是刚刚让外卖送过来的。

    不过大家也不介意。

    “来来试一下这个怎么样?”

    阿辉往余承志的往碗里面夹了一些东西:“老大,这个可是阿强自己做的。”

    “之前我就吃过了,味道很不错,你试一下。”

    “是吗?”

    他刚刚给他夹的是一块排骨,余承志听了之后夹起来,送入了嘴里。

    咬了一大口。

    “嗯,确实还不错,阿强,你这个手艺是在哪里学的?”

    “这个哪里算得上是什么手艺,只不过是自己以前在外面帮人家餐馆的时候,随便学的。

    再加上我也经常都是一个人,不可能每一次都点外卖,所以时间长了之后,久而久之就会了。”

    “你还帮过餐馆?”

    “当然很多事情我都做过,以前为了生活,只要是门槛低的东西,我全部都干过。

    哪怕是捡垃圾我都干过。”

    “哟……”阿辉听到他这么说,瞬间就来了兴趣。

    “还捡过垃圾?阿强,看来我真的是小看你了啊,不会骗我吧,像你这么聪明的脑袋,即便是找不到比较厉害的事情做,最起码也不会沦落到捡垃圾吧?”

    因为他怎么样,都不能把他的外貌,气质,跟捡垃圾三个字联系在一起。

    虽然说没有穿最好的,没有用最好的,但是他举手投足之间散发出来的那一种成熟稳重,还有令女人折腰的气质,怎么都不像是垃圾堆里面训练出来的。

    虽然他才刚过来不久,但是在他们周围做事情的这些女生,不管是已婚的还是未婚的,只要他一出现的地方,基本上都是崇拜的目光。

    而且还全部都是充满了欲望的眼光,看他的那一种眼神,都恨不得马上就扑到他的身上去。

    只不过碍于他的那一种清高而不敢,虽然他对别人没有说过什么重话,但是一般人都不敢靠近他。

    总觉得有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

    “是啊,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不过就是捡垃圾嘛。

    生活这么困难,哪里有你想选择或者不选择的,你只有首先要活下来了,才有机会选择到底要做什么。”

    沈墨琛说。

    “啧啧啧……难道你说的是真的?不过你以前到底过得有多么凄惨啊?”

    阿辉真的被他说的话刺激到了。

    “无所谓,我倒是习惯了。现在不是已经很好了吗?坚持下来以后就会越来越好。”

    “好吧。”

    一屋子的人都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有些人觉得惊叹,有些人觉得不可思议。

    但是更多的人是佩服,而并不是听他说了这样的话之后,去质疑他,去看不起他。

    余承志忍不住问了一句:“那是怎么样走上这一条路的?”

    按照他说的,之前他做的那一些事情,虽不说是让人瞧得起,但是最起码是不触碰法律的。

    一般人不敢轻易选择这一条路。

    “这个……说来话长,其实我觉得有时候也是看缘分吧。

    当时是因为我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帮人堵住了。

    我基本上不会跟人家发生什么冲突,一般情况下,即便是自己吃一点亏也无所谓,只不过那一次,我觉得他们真的是太猖狂了。

    我自己都没有什么钱,他们什么都不做,什么本事都没有,又不敢去抢那一种特别有钱的人,就欺负我们这种徘徊在生活温饱线上的人。

    那是我第一次被他们抢,以前我就看不惯他们,整天游手好闲的。只不过那一天刚好就撞在枪口上了而已。

    我身上大概就只有,三四十块钱吧,而且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我一个星期的生活费。

    他们都无情啊,不仅全部都要跟我拿走,而且还想要打我觉得不够。我什么时候又是那种任人欺负的人了?碰上那样的情况,我宁愿丢了性命,也不会让他们踩着我的头上走。

    所以我就豁出去了,最后被其他的路人看见,他们报了警,我们就被送到了警局去了。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大,只要是欺负我的人,我都一定要欺负回去。

    后来慢慢的,可能也是因为这个脾气的原因吧。就被他们看上了,然后就开始带我。

    最终一步一步就走到了今天。”

    沈墨琛编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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