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可爱,至少,真小人害人之时总有先兆,却没有哪一个伪君子会把“坏”字写在脸上,让你提防。
人心不古,江湖险恶。这道理他并非不懂。行走江湖,光是明白这些道理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还是经验。他太年轻,江湖经验并不是一年半载就能磨练出来的。
过了半晌,任我杀才问道:“他住在哪里?”
“此人本是金陵城里最显赫的人物,家财万贯,富可敌国,后来我超越了他,取代了他的名望和地位,他就再也不愿与我同ju金陵。早在五年前,他就搬迁到了郊外的苦水镇。出太平门,往南二十里,就是苦水镇。苦水镇只是个小集市,唯一的长街尽头,就是龙府。龙府的正中央,有座叫‘听涛轩’的小楼,就是龙少云的起居之处。”
梁百兆忽然笑了笑,“小兄弟,无论成功与否,我都会立即奉上五万两白银作为报酬。”
五万两白银已不是一笔小数目,在寻常平民百姓眼中,更是几辈人都花不完的财富。在杀手行业中,五万两白银作为杀一个人的佣金,也已是不菲的价格。
任我杀竟似一点也不在乎,淡淡道:“也许,这个人的命并不值这么多银子。”
“只要能让这个人永远消失,再加上十个五万两也是值得的。”梁百兆迟疑着问道,“你这一去,需要几个时辰?”
“若无意外,两个更次应该足够了。”这句话还未说完,任我杀的人已飞身穿门而去,声音渺渺,遥遥传来。
梁百兆望着窗外深沉的夜色,苦笑道:“小兄弟的确是个有故事的人,来既匆匆,去也匆匆,好像生怕被别人看穿他的心事。”
米高淡淡地“嗯”了一声,若有所思,目光落在窗外。
窗外,飞雪飘扬,黑色的夜里究竟蕴藏着多少邪恶?在任我杀的心里,究竟藏着什么样不愿被别人勘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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