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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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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八章 结案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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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要死上几个,今天无非死得多些。

    张家玉接到庞三四人自杀的报告心中放下心来,只要他死了一切就好说。接下来张家玉找来赣县知县和赣州知府,暗示他们重新上报访春院的卷宗。有了上官的暗示大家都明白,知府赶紧说上报的卷宗有错别字,是自己疏忽,请张大人发回来从新书写。张家玉自然答应。

    当第二天赣州府衙门将从新书写的卷宗报了上来后,这件死了二十一人的大案子完全变了另一个模样。访春院大火是龟奴郑六所为,这个家伙被访春院东家庞三责罚,心生怨恨,所以纵火,没想到自己躲散不及也被烧死。大火一共烧死六人,分别为肇庆府推官赵尔达、访春院东家庞三和其好友三人,还有就是龟奴郑六,其他没有大的损失。案件前因后果肇庆府会同赣县都已经查明,因为主犯郑六已被烧死,但是郑六家中还有老母和妹妹,老母代其受过发配吕宋,妹妹郑氏发卖为妓。

    这就是肇庆府报到按察司衙门的卷宗,一个死了二十多人的惊天大案就这样在省府县三级官吏的合力下生生变了个模样,而那个倒霉郑六的老母和妹妹完全被冤枉,郑六的母亲年纪老迈,在送往吕宋的途中就死了,尸体抛入大海。郑六的妹妹郑氏被买到广州的教坊司日夜接客,也只活了两年有余。

    张家玉作为一个省的最高司法长官,对案件有最终复核权,他看了看卷宗,下面的官员做的滴水不漏,张家玉拿起朱笔写上“结案”两字,然后盖上布政使官印,卷宗原件送往广州司法部存档。张家玉估计这种主犯死了的案件,到了司法部也不会有人复核,所以命人送往广州。

    这件事忙完张家玉还要关心北上的大事,皇帝的圣旨已经下来,命第四师全体北上驻防南昌。张家玉已经拖了很长时间,本来打的希望是满清南下和金声桓先打一仗,然后自己在带队伍北上渔翁得利。可是没想到满清大军迟迟不到,就连在武昌的谭泰也撤往江北,再加上姜曰广一天一个催促的命令,张家玉实在拖不下去,只能答应在八月底带队北上。

    今天距离八月底还有十天,时间很是紧迫,张家玉写了一道命令,命马昆要在五日内做好大军出发的准备,九月初一全体开拔,要在九月十五日赶到吉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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