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水浒有天庭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九八章 发展生产力 上第(2/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锤百炼,可以比青铜锋利耐用,但既然无法大规模制造,大规模装备军队,便不为秦军所青睐。

    铁甲也是同理,当燕国、楚国已经开始有身披铁甲的精锐部队时,秦军依然清一色的皮甲!不过“秦人的脑洞很大”,他们认为:

    想要铁兵、铁甲,大败敌军后,从俘虏尸体身上拿不就行了!

    总之,低成本、大规模、好用,这才是秦国官府青睐的要素。

    当然,秦国制度也有不好的地方:若不是百工籍贯的人献上相关发明,官府或许会先收下东西,却要惩罚献物之人一番。

    这里有一个故事分享:

    从前韩昭侯喝醉酒睡着了,掌帽官怕他冷,就给他身上盖了衣服。

    韩昭侯睡醒后看到身上的衣服,问近侍说:“盖衣服的是谁?”

    近侍回答说:“掌帽官。”

    昭侯便同时处罚了掌衣官和掌帽官。

    韩昭侯处罚掌衣官,是认为掌衣官失职;他处罚掌帽官,是认为掌帽官越权。不是不担心寒冷,而是认为越权的危害超过了寒冷。

    所以明君驾驭臣下,臣下做好本职工作即可,不能越权去立功,超越职权就该治罪……

    那个口吃的韩非还将这个故事总结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

    这就是法家思维了,对于官员如此,对百姓户籍,同样如此。

    秦国从商鞅变法,给社会各类人员划分籍贯后,就规定什么籍贯的人,就应该干自己本职的工作:

    士伍种田打仗,百工制造工具,商贾贩卖有无,官吏好好管理地方。

    所以在秦国官府眼里,若是一个士伍不好好种田服役,而整天琢磨机巧、赚钱,那就好比猫儿不好好捉老鼠,却跑去学公鸡打鸣一样。

    就算你真做出了好东西,也绝对不能褒奖,若是为了一件小器物,却树立了不良的风气,给人非分之想,争相效仿,那还了得?这秦国的秩序,不就乱了么?

    所以,对这种不安分的人,官府要先收下他献上的东西,笑着拍拍他的肩膀口头表扬一番,然后再狠狠地处罚此人——器物无罪,人有罪。

    正因如此,秦朝时,哪怕张仪、甘茂等山东游士入秦后靠着一张嘴骤然成为显贵,秦国人却只是默默地看着,而不会动心思也学着去做游士,谋富贵。

    因为他们不是专门给外国人才设置的“游士籍”,所以秦国人哪怕再艳羡,却也清楚,那条路,永远都不属于自己。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