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的老婆是偶像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五百零七章 内部装修中,勿入第(1/1)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任重和大叔的相遇,是在2014年的12月16日。

    这一天天气阴沉了一天,直到临近放学时天空才飘起了细小的雪花,这些细雪如同焦糖布丁上洒落的那层细砂糖一般松松软软地覆盖在已经被人踩实的积雪上,使得路面变得比冰面还要溜滑。

    行走在这样的路上,自然要把全身重量都压在脚上才不容易摔倒,可是任重的脚步却忍不住添了几分轻快,要不是害怕摔跤弄脏身上的衣服,没准他还要蹦上几步宣泄心中的兴奋。

    能让任重如此雀跃,自然是因为颜妍和他的约会。

    严格来说,这并不能算是约会,因为颜妍是以班长的身份叫上任重一起商量即将到来的元旦汇演,不过这却是两人第一次在学校以外的地方见面,所以任重此时心中的兴奋难耐也就可以理解了。

    其实换做是常青市实验中学的任何一个男生有机会和颜妍在校外见面,他们的表现都只会比任重更加兴奋,因为颜妍的身份不止是高一五班的班长那么简单,她还是常青市实验中学的校花!

    虽然校花这个词现在已经被网络使用得有些滥俗,但是所有见过颜妍的男性同胞都会承认,这个天生丽质的女孩子够资格在任何一所学校中成为校花,而且绝对无可争议。

    别的不说,单只是不足一尺七的幼细腰肢配上一双差不多占据身高一半的长腿,就足以秒杀大多数青春荷尔蒙冲动中的高中男生,更何况颜妍的美丽绝不仅限于这两处。

    真要让男生们来说颜妍到底美丽在哪里,他们肯定会茫然抓不住重点,最后嘴硬地说颜妍从头发到脚尖无处不美,而事实似乎也正是如此,不管男性们的审美口味再怎么不同,总能在颜妍身上找到心动之处。

    喜欢清纯一点的人最欣赏颜妍那双清澈透底的杏眼,喜欢妖娆一点的人最爱她下巴尖尖的瓜子脸,心思细腻一点的人会被她乌黑亮丽的秀发和白皙细腻的肌肤抓紧视线,而心思邪恶一点的人则会将目光集中在那傲视大多数同龄人的胸臀曲线,然后一边狂吞口水一边感慨“现在这孩子发育得真是……”

    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超级美少女,仰慕者自然为数众多,上至高三学长,外至他校学生,甚至就连年轻些的男老师也不免多看她几眼,可是对于这些好感颜妍一律拒之千里,唯一和她走得较近的男生便是任重了。

    说起来很多人都不明白颜妍为什么会对任重青眼有加:论长相这家伙也就是清秀而已,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大概就是他那头自然卷和额前无论怎么梳理都无法压服的呆毛;论学习也没见任重展现出学霸的潜质,不上不下的中等成绩实在是很难找出亮眼之处;论家世,任家这个小康之家就更不值一提了,至少比起那些追求颜妍的各种二代三代来说,父会计母公务员的背景实在是有些寒酸。

    任重倒是知道颜妍为什么跟自己关系不错,原因很简单——他是一个好人。

    任重是个好人吗?这一点所有认识他的美丽女孩子都会众口一词地认真回答你:“是的,他是一个好人!”

    废话,一个可以履行男友义务却不用担心他有任何非分之想的男生,当然是个好人!

    其实美丽的女生从来不缺免费劳力,只要是不太过分的要求,随便说一声就会有无数人愿意主动帮忙解决,可是稍微聪明点的女孩子都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再小的事情也是人情,积累多了总需要你付出一些代价。

    相比之下,任重这个好人也就显得异常可贵了——这是一个从未表现出自己侵略性的男生,他向来低调沉默,不懂拒绝,却也从不索取,和他在一起不会感受到任何压力。

    所以从小学到初中,几乎所有女生都愿意和任重做朋友,比起那些花言巧语骗取欢心的花花公子们,倒是任重这个好人更适合“少女之友”这个名号。

    也不知道“好人”这两个字是不是已经深深镌刻在了任重脸上,反正颜妍那双明眸善睐的慧眼在实验中学的上千人口中一下子发现了他的与众不同,并且很快把他发展成了自己在学校中最亲近的朋友。

    想到这里,任重原本飞扬的神色顿时有些黯淡——天知道,颜妍大概是他十六年的人生中唯一一个不想当成朋友的女孩子!

    不过这份黯然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就在任重刚刚叹出半口气的时候,一个迎面走来的男人忽然砰地一声摔了个大马趴。

    天冷路滑有人摔倒其实并不算是件新鲜事,能摔成这样惊天动地的倒很少见——正常人在向前摔倒的时候总会用手去撑一下地面,这个男人本来似乎也打算如此,可是就在手要撑到地面上的时候,他却忽然把手抬了起来!

    结果自不用说,这个男人毫无意外地以正面着地的方式重重砸在地上,说大地都为之震颤那绝对是夸张,可是距离较近的任重分明感觉到了脚下传来的振动。

    一件东西在男人砸在地面上的时候飞了出来,弹了两下,又在光滑的雪地上滑了一段距离,最后撞到任重的鞋子后停了下来。

    任重低头去看,却是一副略窄的黑框眼镜,镜片和镜架上沾满了浮雪,不过看起来似乎没有摔坏。

    看看脚边的眼镜,再看看仍然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男人,任重幽幽地将憋在肺里的另外半口气叹了出来。

    任重是个好人,可是他这个好人,毕竟只是女生口中的好人,距离热情冲动、引火烧身的古道热肠还有一段距离。

    按照理智来说,他也应该像围观的路人一样远远地站着,观看着这个男人的笑话,如果心有不忍一点,也可以远远绕开继续前行,总之不应该多管闲事才对。

    可是也许是因为第一次和心仪女生的约会让他幸福满满,也许是男人趴在地上仿佛被全世界遗弃的背影让他心生不忍,任重心底某处忽然柔软了一下,让他不再犹豫,弯腰拾起了脚边的眼镜,向男人走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