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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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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初次远行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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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食律》:“丞相、御史及诸二千石官使人,若遣吏、新为官及属、尉、佐以上徵若迁徙者,及军吏、县道有尤急言变事者”,上述官吏因公出使、巡视四方、职位调动以及上言告变者(预示灾异,报告灾情的人),‘皆得为传食’。官员赴任、归休、致仕等,亦在其列。传食供应是按等级的,不同的级别享有不同的食物供应,随从亦供应传食。

    《传食律》又说:“食从者,二千石毋(不)过十人,千石到六百石毋过五人,五百石以下到二百石毋过二人,二百石以下一人”。卿、五大夫、大夫的随从之传食,比照上述标准。“为传过员,及私使人而敢为食传者,皆坐食臧为盗。”传食有一定的限额,且私人不得享用传食。

    规定乃人定。刘备一行,借着祖父留下的传证,打了个擦边球,也被算在其中。

    奉上足资,也是通例。

    须知,传舍本是官营。舍中官吏,也领俸禄。往来皆有账目,并无多余私钱。若暗中公为私用,所获钱银便是自己的。

    听三叔如此一说,刘备便明白了。

    一句话,这是个礼乐行将崩坏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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