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着玩起了蟋蟀,还砸了不少钱进去,看来这事不是空穴来风。
“听说,只要是品相好点的蛐蛐儿,孙家败家子随随便便就能出到五位数以上收走!”
“五位数?!就一只虫啊!这不能吧……”开骨灰盒店的李大婶咽了口口水。
“所以这才叫败家子啊!以老孙家的家底,他如果买个虫花个几千几百的那还叫事吗?”
“哼,你们以为万把块钱买个蛐蛐就叫败家了?”对蟋蟀也颇有研究的周老头不屑的撇了撇嘴,“斗蛐蛐儿的彩头,那才是真正的败家!”
哦!
原来老孙的儿子喜欢赌啊,周围的人瞬间了然,嘿,果然是富不过三代,老孙的儿子喜欢玩这个,那他家的家底迟早要完!
“孙阿大?”赵钱喃喃低语,随即将手指向了锅里的那团蛋白质,“这只多少钱啊?”
“三万!”孙阿大这次换了咏叹调。
围观群众纷纷感受到了来自万恶的有钱人的暴击:“三万!”
孙阿大伸手将那只虫子滚烫的尸体从锅里捞了出来,又唱上了。
“我的将军——明天清晨约了战……”大个子还在边嚎边唱,这次是新白娘子里的调子,显然这个曲调更适合他。
“明天?”周老头眼睛都亮了,“莫非明天要挑战吴哥的战神蟋蟀的就是你?”
“不,不是我。”孙阿大摇着头吟唱道,“是它,血牙紫虫,我今年收到的极品!”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