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敌人,才是对自己人的负责。
Ps:很多渠道看不到“作者的话”,所以一并在这里说。
蝙蝠侠的形象,很多人还停留在“不杀”的人设里,但实际上这种人设早就崩了。
在最火爆的正联电影系列,可能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蝙蝠侠杀起人来毫不手软,不信的可以去重温一遍电影,连导演都专门站出来说话了,声称他们对“不杀”的处理方式就是“不直接拍摄杀人画面”。也就是说,蝙蝠侠开枪打爆一辆车,里面的人是被车炸死的,不是蝙蝠侠杀的,很多网友事后也调侃了,韦恩老爷拿着一把刀捅死人,杀人的是刀,不是老爷。还有人计算过,经典的诺兰三部曲电影里,蝙蝠侠潜在杀了42个人,更早版本的蒂姆伯顿版也一样。
这种“不杀”有时候也很难定义,你说他不杀人,那猫头鹰法庭的活人算不算人?整个法庭的杀手几乎被蝙蝠侠杀光了;电影里天启星的类魔也是活的,蝙蝠侠也没少杀。
在Dc宇宙里,已探明的多元宇宙是52个,绝大部分宇宙的蝙蝠侠都是杀人的,就算是在立下了不杀誓言的漫画《蝙蝠侠:终局》里,蝙蝠侠最后也是一手打破了不杀誓言,为了弄死小丑不惜跟他同归于尽。
电影系列更是表现的毫不避讳。
因为电影的影响力最大,看过电影的书友多于漫画,所以本书在【人设】上主要选取电影里的蝙蝠侠,逐步实现过渡。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