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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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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官之章(七)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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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然是选了第二条路。

    结果,在那条路上走了没多久,他就接到了一个非常棘手的案子……

    案情其实很简单,一名姓格林的高中女生,因在学校里遭到霸凌和毒打,在自卫时,失手将一名霸凌她的女生的左耳打聋了。

    那个霸凌女孩的家里比较有钱,通了很多路子来打这桩官司;而格林的家里很穷,只有一个单亲妈妈,根本负担不了律师费,所以当遍体鳞伤的格林被一个除了耳朵哪里都没事的人送上被告席时,她也只能去依靠法庭指派给她的律师……也就是雷蒙德了。

    2204年9月27日,是那桩案件一审判决的日子。

    格林最后被判处了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

    这个结果,显然是不公平的,不过,在法庭上,本就没必要谈论什么公平,而应该谈论法律。

    法律上来讲,这已是雷蒙德所能取得的最好的结果了,这也是他首次用“妥协”去换来的“胜利”。

    雷不是傻瓜,在第一次庭审过后,他就知道,这场官司是绝对赢不了的——因为整个法庭都在设法让他输。

    雷并不畏惧控方聘请的所谓名律师,以他的业务能力,加上案件本身的事实以及诸多十分清晰的证据,他有把握不会在辩论上输给任何人。

    可是,在那次庭审中,法官不停打断雷的正常陈述,并时不时提示和纠正对方律师的失误;控方和控方证人反复无常的口供和明显的谎言不断被采纳,而格林的实言不断被否定和质疑;控方律师可以肆无忌惮地对格林施压、诱供、误导、甚至侮辱,而雷的问话却屡屡被叫停……

    这样的官司,若雷坚持撑下去,格林甚至有可能被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罚;那样的话,她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将在监狱里度过。

    眼见如此,雷便跟格林摊牌了,他明确地告诉格林,这场审判不会再有真相和公平,黑白已经颠倒,结果已经注定,现在他们能做的只有止损;然后,他就跟格林分析了其中的利弊,并希望后者通过认罪来减刑。

    在说服了格林后,雷蒙德便去和控方律师以及法官进行斡旋,试图达成一笔“三方交易”。

    值得庆幸的是,那名控方律师也还算有点良心,撇开自己的立场,他也不想赶尽杀绝,所以他努力去劝说了自己的当事人,并忽悠他们说不接受交易也未必会赢……

    就这样,承认了自己“有罪”的格林得到了上述的判决,且没有上诉。

    她那时是高二,判决下来后她便休学了,之后也没再去上过学了;一年后,她的缓刑期结束,因缓刑期间表现良好,她获得减刑不用再入狱。

    也正是在那年,她和母亲离开了尼德兰郡,远走他乡,再也没回来。

    控方那边呢,事后并没有进一步去报复格林,倒不是没试过,主要是因为审判后的一年里格林几乎没走出过家门,日子久了,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法官和控方律师都收到了他们应得的报酬,而雷蒙德也在这件案子中得到了“成长”,他的处理结果还被司法界的同行们视为“出色”和“正确”的典范。

    皆大欢喜?天理不存?

    没人会在乎。

    我们大部分人都一样,在作为旁观者的时候,即使是愤怒,也是短暂的、理智尚存的、计较成本的……事情只要不是出在自己的身上,我们很快就会忘的。

    雷蒙德就忘了,若不是兰斯让他想起,他可能永远都不会再去回想这个案子。

    但当他真的回想起来,以他此时此刻的心境,不禁又产生了种种当初没有的情绪和念头。

    假如自己当年没有妥协,力争到底,又会是什么结果呢?

    最好的状况是,他不但能让格林无罪释放,还可以反告对方霸凌、顺带把不作为的校方一块儿告了,用社会舆论压垮那些恶人,最后让格林母女带着一笔巨额的赔偿金离开。

    而最坏的状况……他没有想下去,因为他也不知道十年的牢狱生活会把格林变成怎样的人。

    …………

    5月12日,傍晚六点。

    在涉及反抗组织的事情上,FCPS和警方的调查效率还是比较高的;不到24小时,他们已查到了格林的下落,并顺着这条线索,又一次成功找到了一名半年前从网戒中心失踪的少女。

    数小时后,一份书面报告就被传真到了尼德兰郡,并摆在了雷蒙德的桌上。报告的内容很详细,但这种“详细”……绝不是此刻的雷蒙德想要的。

    根据FCPS的调查,十四年前,结束了缓刑期的格林跟着母亲去了龙郡。

    作为单亲妈妈,格林的母亲本就过得十分辛劳,在经历了一场官司,和一整年生怕别人报复的提心吊胆的生活后,再加上搬家和舟车劳顿,这位母亲终究是病倒了。

    家里的那点积蓄很快就被花完,格林想出去工作赚钱,但她连高中都没有读完,且留有犯罪记录,找底层工作都没人要她。

    幸运的,同时也是不幸的……她长得还算漂亮(这也是她遭到霸凌的主要原因);于是,现实就像很多狗血小说里的情节那样,为了救母亲,格林去当了一名地方官员的情人。

    说是“情人”,其实也不确切,应该叫“借腹生子的工具”更为恰当;包养格林的那个官员是个靠着自己老婆家的关系上位的小白脸,婚后过了几年,他老婆被检查出不能生养,离婚是不可能的,但家业总得有人继承,所以他们两家人一合计,就想出了这个主意。

    第二年,格林的母亲去世了;考虑到这个宇宙、这个时代的医疗技术,毫无疑问,她生前并没有得到妥善的照顾。

    同年,格林生下了一对龙凤胎,那名官员把男孩留下,丢给她一笔钱,让她带着女孩有多远滚多远,不要再出现在他面前。

    格林却把钱还了回去,恳求对方把女孩也留下,因为她知道靠她自己不可能抚养这孩子长大,她也不愿看到两个孩子自幼便被迫分开;在她苦苦哀求之下,那名官员终于是答应了。

    就这样,十几年过去。

    格林的儿子在那个家里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而她的女儿则是中学还没毕业就被亲爹和后妈送进了网戒中心;即使是在其失踪后,他们都没怎么过问。

    5月12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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