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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临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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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 稳定后方 第293章 那销魂一吻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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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聊得投机,劫后重生,恍如隔世,对于大难过后的幸存,都感到激动,因此放开怀抱,喝的有点高了,迷迷糊糊,头重脚轻,酒劲上涌,虽然寒冬时节,但在屋内,酒多之后,仍出了一身热汗。

    兰歆雅脱掉了小袄,路出里面匈奴女装,绿边圆领的胡裙,布料似乎是中原的上好绸缎,勾勒出完美无瑕的身躯,半坐半斜着身子,不知何时,脱掉了罗袜,露着玉足。

    兰歆雅的双足脚形纤秀,纤掌楚楚那肤肌晶莹,泛着温润的光泽,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脚有上地肉色便知透明一般,十个脚趾的趾甲都呈淡红色,像十片小小花瓣,辰凌目光如火,看着兰歆雅露在外面的小脚丫,忽然联想到几句诗词,曹植在洛神赋中写过‘凌波微步,罗袜生尘’,李白曾写过‘覆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就连整天忧心忡忡忧国忧民的杜甫也写过’罗袜红藻艳’,如果不是见过秀足白腻、柔滑纤美的丽人美女,否则光是脚美,怕是也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吧?

    爱屋及乌就是这个道理,如果一个女子很美,人们才会继续关注她的手、她的脚、她的、她的腿,如果是一个丑女,她的脚再美,波再大,哪个男人还会有心注意那些?一眼就毙掉了。

    兰歆雅喝的多了,兴致也浓片,眼中看辰凌的神色,都充满柔情欢笑,此时酒劲上涌,云鬓散乱,脸颊一片绯红。

    “今晚,我真的很开心,打小我就向往中原,终于来到这个充满文明的地方,我…要学习中原文化,我要…让匈奴都变得有礼节,知荣辱,安定…繁荣,我要…嫁给一个中原男子……”

    兰歆雅明媚的眼波中不知是醉意、还是倦意,变的有些朦胧起来,说话都有些断断续续。

    辰凌一直以来身兼重任,如何复兴燕国,如何打开经济局面,安抚百姓,击退齐军,铺路统一,博弈战国,很多秘密,无人分享,今晚把酒言欢,喝的多了,对着兰歆雅道:“放心吧,这一切,我都会帮着你实现的,以后咱们燕国与匈奴,相亲相爱,共同发展,我不会让匈奴人被东胡欺负,不会让匈奴人天灾人祸,朝不保夕!”

    “晏,你真好,你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

    兰歆雅瞧见他的目光,不禁黛眉微敛,竟出奇地有些羞涩垂下头去,但草原的豪放,迅速占据她的神经,又禁不住飞快地抬起了瞟了他一眼,有一层爱慕之情。

    眉挑不胜情,似语更,草原的圣女,如仙的清纯,心地善良,异域的风情,给人一种强烈的冲动,眨动的美眸,脉脉含情,似向辰凌发出深情的邀请。

    辰凌明知不该,却情难自禁,忍不住靠近身子,凑上去飞快地吻了她一下。

    兰歆雅红润的芳唇,丰腴柔软,只被他轻轻一吻,她的唇立即变的湿濡濡的,那双亮亮泛蓝地眸子,也忽然幽幽地,似变成了两坛醇浓无比的老酒。

    这一吻,兰歆雅有些愣住了,借着酒劲一冲,浑身说不出的燥热,僵硬住娇躯,任凭着辰凌在上面亲吻吸允,时而温柔,时而激烈,唇瓣被压得一会长,一会扁,一会圆,形状多变。

    “唔唔唔……”

    辰凌吻了片刻,自己却似从美色中惊醒过来,慌忙放开手道:“兰歆雅,是我不好,有些失礼了。”

    兰歆雅回过神来,用自己的舌头舔了舔嘴唇,前所未有的舒服感传遍身体每一处神经,望着辰凌,噗嗤笑道:“什么你不好,你很好,我不怪你,在我们草原上,从不克制自己的感情,敢爱敢恨,喜欢就是喜欢,很多男子为了自己心爱的人,通常都是决斗,或者不择手段去争取。”

    辰凌苦笑道:“这就是中原和匈奴不同的地方,对于我来说,女人更多是一种责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王侯的玩偶,贵族的工具,相互赠送取悦的牺牲品,更不是凭着自己喜好,就可以随意夺取别人的妻妾,来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

    “还有,什么叫见到喜欢的女人,就可以不择手段?如果真是这样,但凡男人,哪个不爱美丽的女子,可是这样的女子百里无一,好不容易出现一个美人,结果所有男人都喜欢,难道非得杀个你死我活,挣来抢去,最后反而使那女子几经转手,遭受多少男人的凌辱?可有男人问过这个女人,他究竟喜欢谁?就这样被抢来抢去?当货物和牲畜奴隶一样?”

    兰歆雅见他越说越激动,义愤填膺,正气凛然,很看轻这种为了女人,就打打杀杀,完全没有达到,破坏别人家庭的行为,如果这种风气在中原流行,那还得了,到处是强抢民女的事,社会也就完了!

    “你说的对,晏,能感觉出来,你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男人,我很开心能与你相识,今晚你就睡在我身边吧,我还要听你的诗句,听你讲的大道理,听你说很多中原的故事……”

    辰凌有些为难,都说酒后乱性,酒后失德,面对这么风情万种,圣洁无比的异族美女,同炕而眠,自己能把持得住吗?

    这时兰歆雅掩唇打了个哈欠,她象一只懒猫儿似的,轻轻俯在炕头上,衣裙扭裹在身上,塌陷,丰臀腴美,乳鸽似地胸膛轻轻起伏着,那种美态,又岂是任何文笔能够描述出来的。

    辰凌豁出去了,心想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燕国的谋划,中华历史的国运,重任都压在他肩膀上,今晚就委屈一下,施展一次美男计吧……

    ※※※※齐国都城,临淄。

    这里是当今天下屈指而数的几座大城之一,有春秋五霸之首、战国七雄之冠之城,作为齐国的都城,它的繁华程度,比魏国的大梁,秦国的咸阳,还要大出许多,繁华似锦,车水马龙,人潮接踵。

    临淄原名营丘,因一条淄河自南而北纵穿临淄城,被齐献公更名为临淄。

    临淄历史悠久,太古太昊伏羲氏兴起在齐地;这里又是五帝之一掸顼高阳氏的故墟;古帝少昊之世,以鸟为图腾的爽鸠氏族部落聚居在这里。

    虞舜时期至夏代,有季氏族部落居住在这里;殷商时期,有姜姓逄伯陵氏居住在这里;殷商末年,有蒲姑氏居住在这里。

    后来周武王推翻商朝,建立周朝,武王二年封太公姜尚于齐地。建立周代齐国,都治营丘;姜氏自太公始,经西周、春秋时期,传位三十一代,治齐达六七百年之久,史称姜齐。

    直到公元前386年(康公十九年)大夫田和迁康公于东海,篡权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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