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在那琳琅满目的武器架上来回挑着,有好几样他都爱不释手。
最后他站在被誉为“重狙之王”的巴雷特之前。1648mm长的枪身与1207mm的口径让尼克很喜欢。
“这里所有的枪械随便你挑,只要你用得顺手!”
莱诺看出来尼克对这把巴雷特情有独钟,也难怪,它每秒接近七千米的速度可是相当恐怖的,完全可以将一公里之外的装甲板射穿。如果遇到追杀的机械部队,这种武器绝对用得上,而且也只有这种武器装备才符合莱诺主动出击的想法,而不是逃避。
尼克还在犹豫着。
“只是子弹有些难搞,很少有人会选择这样的兵器,它的后座力也相当恐怖,一般人根本驾驭不了它。”
莱诺的话仿佛在故意刺激尼克,所以尼克最终选择了它。
“这种武器太招摇了吧?”
凯琳有些担心这种武器不适合近战,而且每走到一个地方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其实他这张脸就已经够招摇了!”
深居简出的莱诺·佩恩竟然也知道法拉里到处通缉尼克的事情。
莱诺不主张再带什么武器,是因为他觉得,像尼克这样的身手,如果发生近战的话,他几乎不需要什么武器,任何一样东西从他的手里扔出去,都会给对方造成致命的打击。
最后尼克从枪械库又挑选一把长管的手枪,这是他向来惯用的兵器,这种手枪射程远,威力大,有小步枪的美誉。
莱诺给尼克配备了一辆二轮摩托车,这样在路上就可以不用担心补给问题,而且一般的道路都可以通过,行动灵活,比起越野车更具作战的机动性。
尼克经过一番简单的变装之后,骑着摩托车离开莱诺公司。
尼克之所以变装,是因为他暂时还不想把战火引到莱诺公司,这样也好让索拉与凯琳得到保护,并给他喘息的机会。
尼克变装之后,使一般人难以认出他。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做法为他打击法拉里势力提供了方便。
他在驶出莱诺城堡不到六十里的一个聚居地,发现了法拉里的一小队武装。
看到他们的车子时,尼克心里就不由得一阵惊喜,他虽然没有杀人的嗜好,可是,现在明摆着法拉里不可能放过他,只要有机会,就会置尼克于死地。
所以,如果能够抓住机会消灭法拉里家族的力量,对于尼克来说,也不失为一个公平的战绩,因为凭尼克一个人的力量,他是不可能冲到法拉里城堡里去跟法拉里拼命。
尼克的摩托车驶进聚居地的时候,多少引起法拉里手下的注意。
并不是所有法拉里的手下都认得尼克,更何况尼克还进行了变装,而且他的身上也从未背过像巴雷特这样的狙击步枪。因为在机动性武器被频繁使用的今天,这种笨重而且后座力极大的家伙,一般不会获得枪手们的青睐。
那些家伙有的站在越野车的旁边,有的坐在可以享受清凉的饭馆里,他们都把目光聚集到这个身背巴雷特的年轻人身上。
尼克的秀发用一条束带扎起,而且带了一副墨镜,几乎没有一个人会把他与所要追捕的尼克联系起来。
而更让那些家伙不能理解的是,当尼克的摩托车熄了火,他很潇洒地将一条长腿从摩托车上放下来后,竟然将背上的那杆巴雷特插到他的摩托车上。这挺巴雷特的枪身正好与摩托车的车身平行,就像是在摩托车上固定了一门小火炮。
尼克在墨镜后面的眼睛只在那些看得出神的男人们脸上扫了一眼,就朝着饭馆里面走了进去。
他旁若无人地坐到了一张空桌子旁边,然后店老板殷勤地跑过来问他需要什么了。
尼克并不说话,而是把目光投到柜台后面,看了一遍货架上的东西之后,伸手一指,那老板便赶紧走进柜台,把尼克所要的东西拿了过来。
一个军官模样的家伙朝尼克走了过来,因为他也看到了停在外面的那辆摩托车和那一捍巴雷特,而更引起他注意的,是尼克如此放心地将巴雷特搁在摩托车上的举动。
在所有枪手的认知中,武器是自己的生命,特别是在外面的时候,而像尼克这样把那么重要的武器,放在人口流动性很大的聚居地的大街上,是一件罕事。
如果不是这个人身手不凡的话,那只有一个结论——这个人是一个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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