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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谁寄锦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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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白莲花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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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嘉苍的农村,只要父母尚在,是没有资格做寿(过生日)的,所以,每年出生纪念日这一天对大多数农村人来说,不过是年长一岁的标志罢了。

    尽管富顺爹娘早逝,但对一个穷人家的娃娃,对“生日”这个词语,对他来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按照老家的算法,从明天开始,十九周岁的他已经算是吃二十岁的饭了。若是在石桥,他就该托媒人到处去找姑娘,经过一系列程序之后接个婆娘回家。

    富顺已经忘了多久没去海边丢漂流瓶了,湘瑜的样子在他的脑海里愈来愈模糊,还有那些有意思的连环画,早被可恶的盗贼扔到了不知什么地方。那段曾经美好的“爱情”,或许已经成了青春的祭奠。

    岁月就像一条静静流淌的河流,青春的洪流终归趋于平静,或者在岁月的水底沉淀,或者随着岁月一起流向大海。沸腾的青春让人变得勇敢,我们开始学会挑战自我;沉淀的青春让人变得成熟,我们开始学会认识自我。

    “青春”对富顺来说太过陌生。尽管他骨子里就流淌着“叛逆”的血液,但没有人愿意给他贴上真正叛逆的标签。无论他走了多远,他都把内心最牵挂的一隅留给了故乡的家;无论他经历了多少,他都把心中最浑厚的志向留给了梦想。

    而心中最干净的地方,他依旧留给爱情。青春的烙印给他留下太多的伤痛,日夜追逐的脚步到至今都还没有找到方向,也许她只是匆匆过客,而今早就另有心上人,把这个乡下来的穷小子忘得一干二净。尽管他相信她终归会回到海西,但到时候谁会牵着她的手,漫步在绵绵的沙滩,细数那些美丽的海鸥?谁会让她靠在肩头?谁又会凝视她的双眸?

    想到双眸,富顺的脑海里闪现出的居然是马云梅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那是两只晶莹见底的清泉,又似夜空熠熠闪耀的繁星——那个海一样的女孩,干净得就像蔚蓝的天空;那个神一般的女子,纯洁得就如阳明岛上传说的芦苇仙子……

    富顺的心跳再次加速,就如那天坐在云梅自行车的后座上。

    马云梅穿着洁白的裙子,蹬着一辆与她娇小身材形成鲜明对比的永久牌自行车。当单车停在富顺跟前,那莲花般的裙摆随着海风摇摆,过肩的秀发在日光下倾泻,那种淡淡的优雅,那种端庄的清秀,让这个又黑又脏的穷小子一时失语。

    “会骑自行车不?”“白莲花”嘴唇微动,沁人心脾的清香扑面而来。

    “我不会……俊勇呢?”清香并没有湮没夏日的狂躁,反而让他更加酷热。

    “他买点心去了,让我来接你……”

    “那你把自行车放到工地上,我们走过去吧?”

    “没事儿,上来,我载你!”

    “算了……”富顺拍拍身上的土——其实他已经换了一身非常干净的衣服了。

    云梅突然笑了起来,宛如芙蓉盛开,娇艳欲滴的花蕊随风飘摇。“上来吧,有啥不好意思的?快点,俊勇还等着我们呢!”

    富顺忐忑不安地坐到后座,颤抖的双手不知道该放到什么地方,生怕自己发黄的手指和灰扑扑的衬衣弄脏了女孩的白裙子。没想到小巧玲珑的云梅,载着一个一百多斤的男人,轻车熟路里驾驶着自行车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那嫩如白雪的小手,终于还是伸到了俊勇的跟前。那对亲密的恋人,已经把富顺当成了最好的朋友——在朋友面前,他们很自然地牵手。

    那天晚上,云梅和她的声乐团在学校的大礼堂里演出。俊勇和富顺成了前排的观众,每一幕出现,每一曲落幕,都引来了阵阵喝彩。参加这样的音乐会,对富顺来说是生平头一次,这个在杨家湾连山歌都听不太懂的小伙子,竟然那么专注地倾听着这礼堂的天籁,凝视着服装千变万化、声音千回百转的云梅。随着音乐的此起彼伏,他的内心也跟着波动,仿佛置身绚丽的童话世界。

    俊勇经常邀请富顺去他的宿舍。富顺也因此知道,云梅这样的乖乖女并没有和俊勇同居,也没有住校,而是住在离这里还有十多站路的宣统北大街华建干部宿舍。云梅和俊勇见面的时间也并不多,只有周末的时候两个人才会在一起散步聊天……

    云梅希望俊勇自学考大学,俊勇可能对这个要求有些反感,他实在不想去学校读书了。为此,俊勇揪着富顺去喝了一顿酒,嘴里念叨着马云梅可能看不起他这个中专生,没煮熟的鸭子早晚得飞了。

    想到这里,富顺心里特别难受……

    第二天清早,富顺硬着头皮找到主管请了休假。然后和俊勇还有云梅的几个朋友,坐着渡船向阳明岛出发。白色的渡轮在大海上疾驰,不到半个钟头,阳明岛西码头呈现在了眼前。

    那梦里的世外桃源,那成片的蔬菜农田,那恬静的江南庄园,那环岛的绿色芦苇,那起伏的金色麦田——好美的梦里江南!星罗棋布的水泥路连接着密密麻麻的村落,不计其数的沟渠灌溉着万亩良田!

    今天的云梅在穿着打扮上突然换了一种风格,披着的头发被扎了起来,她最喜欢的白色换成了一件花格子衬衣和牛仔裤。一路上她和她的同学们都在高声放歌,从《大海啊我的故乡》到《年轻的朋友来相会》,从《十五的月亮》到《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音乐系的学生们永远站在流行音乐的最前沿,那清脆的歌声和海浪一起,演奏出了世界上最美的音乐。

    富顺不会唱歌,有时候也会因为那些成双成对的情侣而感到尴尬,但他并不厌烦这样的出游。他羡慕这些同龄人,可以在花样的年华里引吭高歌;他为自己能和这些高学历的学生们在一起而自豪,这也让他暂时忘记了自己是个搬砖的临时工。学生们会拿他打趣,俊勇也会非常骄傲地介绍他的这位“天才”同学。

    但城里的大学生们依旧有些看不起这两个乡下来的中专生。这些音乐系的“歌唱家”们,个个都来自优越的家庭。除了云梅,其他五个女生找到的对象也同样是大学生,俊勇不免有些自卑——这大概也是俊勇要叫上富顺的一个原因吧!

    马云梅并不觉得自己找了个乡下男朋友而丢脸,她反而觉得自己的选择更加理智和现实。从经济条件上来讲,俊勇肯定比不过这些月消费比他月工资还高的“公子哥”们,但俊勇花的每一分钱,都是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挣来的;与此同时,他还会为未来做打算,把大部分收入都存起来,用更加实际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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