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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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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中部糜烂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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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力地捕猎野牛,可周围的部落也在尽力,相互争抢野牛群的情况越来越频繁,获得食物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为了获得最够的食物,疾风之狐朝着西边迁徙了一周,来到一片竞争对手较少的草原,他部下部下分成了五只分散在主营地周边的五个方向,在扩大搜寻野牛的范围同时防范克劳人的偷袭。现在遇到了麻烦,那对本来就势单力薄的他来说,每一次都是致命的打击。

    “是哪个?”

    “白石头的营地!”

    “铁箭头!你留一半人防备克劳人的偷袭,另一半人跟我走!”

    小孩子们连忙牵出了父亲的马匹,战士们背上弓箭和为数不多的几支火枪翻身上马,女人们递上火炬,11匹马朝着东面而去。

    当他们来到白石头的营地时,那里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十座被烧的只剩下光架子的圆锥帐篷围在被清理出来的圆形地面上,,地上躺着一具具没有生命迹象的族人。一名骑士下了马,捡起了一具小孩尸体旁做工粗糙的布偶,声音低沉地吼道:

    “是克劳人干的。”

    “不。”

    疾风之狐打马来到另一具尸体旁,用长矛把他挑翻过来,那具尸体全副披挂,除了武器被捡走,脸上血红的手掌印让在场的骑士们都惊叫起来:

    “狗兵!夏延人!”

    “大灵啊,为什么是夏延人!”

    “夏延人从来没有袭击过我们,到底发生了什么?”

    疾风之狐下了马,打量起营地内的尸体,他很快发现了几个奇怪的情况。

    “他们用火枪杀死了我们的勇士,用弓箭和刀杀死了女人和儿童,却没有割走他们的头皮,他们带走了所有的野牛皮和牛肉干,甚至连铁锅都不放过。”

    周围的骑士们也觉得非常怪异,印第安部落之间的仇杀非常常见,但一般的规则是,杀死男人,留下女人和儿童补充到自己的部落,如果是世仇,就一个不留,但要割掉他们的头皮去白人那里换取武器、威士忌或者其他白人的小玩意儿,至于部落的财货,他们一般都看不上,野牛皮野牛肉这些东西,哪个部落没有,带上还会增加他们的负重。

    而且夏延人的狗兵一般都只针对白人和敌对部落的精锐,极少出现在这种掠夺式的厮杀中,狗兵作为精锐中的精锐,是不屑于杀害这些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儿童的。

    “到底发生了什么?会不会是克劳人的计谋?”

    疾风之狐捏着部下递过来的布偶,思绪连连,部下们则非常愤怒地吼道:

    “他们有了火枪,就侵入我们的领地,杀死我们的族人,为什么,为什么,这都是因为他们和白人们做了交易,疾风之狐,我们需要火枪,我们要复仇!”

    勇士们愤怒了,拉科塔一向与人为善,除了世仇克劳人,几乎从来不得罪其他部落的人,现在连夏延人也来劫掠他们,难道这个世界就没有公理了吗?疾风之狐看着群情激奋的部下,同意了他们的观点,他们的确需要火枪,但是首先,他需要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是的,我们需要火枪,距离这里最近的要塞是哪个?”

    “北边有个交易站,骑马去只要半日。”

    “通知剩下的营地,全部回到铁箭头那里,做好防御和迁徙的准备,我们去白人的交易站看看。”

    疾风之狐吩咐完毕,分出来四位勇士朝着四个不同的方向而去,他则带着六名部下朝着交易站的方向跑去。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们来到了交易站外围,却发现交易站同样成为了一片废墟,白人的尸体、印第安人的尸体到处都是,帐篷被烧毁,交易物品被劫掠,这样的情况,让疾风之狐哑口无言,这是怎么了,难道夏延人是要和白人、其他的印第安人同时开战吗?

    这些交易站里的印第安人来自这片土地上的各处各地,部落繁多,而且几乎都是当地部落和白人之间的联系人,他们的身份往往比较尊贵,不是战争酋长的儿子就是巫医的弟子,或者是部落里的精锐勇士。

    他们精通英语,跟随着白人的商队、冒险者、边疆人们出生入死,共同进退,目的也是为了在军火交易上沾点光,他们和一些白人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在白人社会中拥有很高的认同,甚至会和一些白人称兄道弟。

    夏延人这样做,是要与整个大陆上的族群为敌吗?

    “疾风之狐,这里有个活的!”

    疾风之狐连忙策马过去,一具尸体下面,一个瘦弱、肤色偏黄的印第安人被骑士们用长矛指着爬了出来。

    他穿着一件很可笑的蓝色长衣服,上面绣着几只不知名的动物,脚下踩着一双看不出质地的靴子,他脸形消瘦,留着两撇猥琐的八字胡,更可笑地是额头前方的头发被刮得干干净净,脑袋后面的头发全部扎在一起,编成了一根长长的辫子,他脸色蜡黄,神态紧张地盯着几名骑士,手里还攥着一把绿色的扇子,上面有几根掉了毛的某种动物的尾羽。

    “你是哪个部落的?”

    疾风之狐问道,瘦子看向他,松了一口气,弯下腰抖着两片胡子,用苏族里面通用的达科塔语说:

    “太好了,你们不是夏延人。。。。。。我不是印第安人,我是东面来的大清人。”

    “什么人?”

    “大清人。”

    疾风之狐看向周围的部下,什么人?部下们也一齐摇头,没听说过这个部落,恐怕也是早先快被白人灭绝的部落吧。

    一个有点微胖的勇士仔细瞅了瞅这个大清人,然后指着他说:

    “我见过他,他和白人是一伙的,上次我们去要塞的时候,他向白石头展示了一种很好玩的东西,会喷出火来,颜色很好看,部落里的小孩子们都很喜欢,可他要价太高了,竟然要我们一张海狸皮换一盒那种无用的东西,我记得那种东西叫、叫。。。。。。叫。。。。。。”

    “焰火,尊敬的大人,是我老家的一种特产,没有危险,是用来为了庆祝的时候大家一起高兴高兴使用的。”

    大清人低眉顺眼地笑道,他深怕这些苏族的蛮子把自己给宰了,苏族人里面达科塔人最野蛮,最不讲理,纳科塔人最讲理,最好忽悠,拉科塔人最爱好和平,但一般比较排斥白人和新事物。还好自己也算是个好汉,在亚美利加混了这么多年,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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