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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三国一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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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回 不敢应命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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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近之事,我若不是有意为之,又岂会容得你们如此?对你陆义浩的为人品性,我是信得过的。至于我那小妹……若不是她对你十分欣赏,以她的心性,也不会和你如此亲近。”

    这会儿的陆仁也多多少少、隐隐约约的猜测出了一些糜竺想招自己入赘的心思用意,忍不住在手中暗骂道:“我就靠了!你这里不是高老庄,我他妹的也不是猪八戒!再说了,你这会儿是还没碰上刘大耳,等你碰上之后万一后悔了怎么办?会不会把我弄死之后,再找个机会把糜贞送嫁给刘大耳?我还要在这个时代呆三年半,时间上好像是差不多哦!这种冤大头我可不当!”

    而在内心深处,可能连陆仁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其实不想祸害糜贞。是,糜贞的确是有些难缠,而且心机有点重,但陆仁也绝不否认糜贞确实是个不错的女孩子。糜贞会赚钱,对待产业生意上的事是有些斤斤计较,但糜贞却绝不吝啬、抠门,而且糜贞的心地其实很善良。这段时间里,陆仁就陪着糜贞开过三次粥场,跟着糜贞一起去赈济过流民。陆仁感觉得到,尽管多多少少的还带着那么一点沽名多钓誉的心机,但糜贞是真心的想帮这些穷苦流民一把。

    真要搁到现代社会,糜贞绝对是大家都抢着追求的好女孩。你想啊,会赚钱、会管家,心地又善良,人长得又漂亮,典型的好女友、好老婆的人选。可陆仁自己呢?在临穿越之前的两个月里,陆仁可是拱过不少白菜的人,没少看见过那些白菜的另一副嘴脸,对那一类的白菜除了能用来拱一拱的需求之外,心里却有着一份厌恶之意,反过来对好女孩也就有着一份珍惜之心。

    是,现在自己只要假模假样的推辞一下,再半推半就的答应下来,糜贞就是自己的了。可是自己说到底只能呆三年半的时间,三年半的时间一过,自己拍拍屁股走了人,那糜贞可怎么办?三年半之后的糜贞才二十岁啊!而且自己消失的时候肯定是要找点什么借口的,比如说出行时被贼寇所杀之类的,可万一被人误传为糜贞克死了自己,那糜贞以后怎么做人?

    相比之下,糜贞如果还是嫁给了刘备,虽然有点红颜薄命的感觉,但刘备好歹也是个英雄人物,糜贞好歹面子上有光,二则……如果说自己走后,糜贞还是死在了长坂坡,不也还是让糜贞这个好女孩能留下青史美名吗?

    正是报着这些个念头,陆仁现在只是抱定了一个想法,就是:

    “不行,无论如何都不能答应!我是猥琐了点、坏坏了点,可我绝对不能做那么缺德的事,真要是做了,回去之后就算过得再好,我也只会留下心理阴影。不行,绝对不行!”

    (瓶子可不想把猪脚老陆写成那种“虎躯一振,美女纷纷投怀送抱”的**。这么长的一大段虽然有混字的嫌疑,但在情理上至少还说得过去。而且说实话,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瓶子写得也很头痛,如果是想图省事混字的话,那瓶子干脆就让老陆的虎躯振上一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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