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卖到最后时,会采取一定量的折扣,折扣后的书价就是实洋。作者所得的报酬,一般是码洋和实洋结合的支付方式。
之前跟鲜鲜文化签订的合同,是销售总额的13%,这里面就是包含了码洋和实洋的总价格,换句话说,卖书卖了多少钱,张谭就从这些卖书的钱里面分钱,无需考虑成本、利润这些出版社该考虑的问题。
出版合同只涉及实洋和码洋,这对作者是有利的,因为只计算销售额的话,就不用跟出版社勾心斗角了。
否则出版社要在利润上做假账,能把作者坑得死去活来。
如此。
和鲜鲜文化愉快的交接了稿费后,《四大名捕会京师》的出版合同,谈起来就更顺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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