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打死了。用棍子,活活打死的,而那时,死者还怀着四个月的身孕。结果今天告诉我,那位丈夫有自首情节,而且是酒后丧志,于是很可能轻判。而且朋友跟我说,连三十年都不会判。我真的气得……我不认识死者,我只认识我弟妹。我弟妹是位很温和善良的小女子。虽说是进城打工认识的我堂弟,但修养真一点也不差,有时我觉得她真的比我堂弟懂事。好像说远了。我不认识死者,可是听到这样的事,我还是跟心口被堵住了一样。凭什么?活活把一个弱女子打死,结果说可以轻判。那么是不是,我也可以把我厌恶的人,喝酒之后直接捅死后再去自首,反正也死不了?(快捷键:←)上一页 返回目录(快捷键: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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