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脸上一片血红,眼珠子都几乎要凸出来了。
最后曹团长松手了,他还没有把皮尔斯给勒死的想法,虽然对皮尔斯出现在这个地方感到十分不解,但毕竟双方没有生死仇怨。这只是一场意气之争,不是生死搏斗。彪悍的曹团长让劫掠团的战士怒吼连连,而皮尔斯也赢得了所有人的掌声。
伟大的对决,一定都会有一个伟大的对手,这样才能被人所铭记。而皮尔斯今天扮演的就是这个伟大的对手。这个如同钢浇铁铸的汉子和他那如同小强一般打不死的旺盛生命力才谱写出了这样一场伟大的对决。赛尔提克人的顽强,在他身上有着完美的体现。
“妈的!真是一身好筋骨,这么打都还爬得起来。”曹团长点上了一根雪茄,都难免有了惺惺相惜的心思。哪怕皮尔斯是个人类。他的表现也很符合曹团长的审美观。
“我不是很擅长拳脚功夫……”结果皮尔斯一句话顿时让所有人都翻了翻白眼。
这他妈还叫不擅长拳脚功夫?能够和曹团长打到这个份上,在劫掠团的人看来,皮尔斯甚至都可以在他的墓志铭上大书特书了。这货典型就是不想认输,脸皮还真不是一般的厚。
“我是一个剑客。一身修为都在这剑上面……”皮尔斯确实表现出了他的厚脸皮,一把抓起了自己那把宽重的大剑。
一声龙吟剑出鞘,果然是一把好剑。一尺宽的剑身。剑脊足有手掌厚,还是以巴克利手掌作为参照物。这是一把超级重剑,只是一看就知道其分量异常惊人,剑身上隐隐有着塞尔提克帝国标志性的三叶草的隐纹,密密麻麻的遍布整个宽大的剑身,一看就知道其锻造工艺达到了一个让人发指的高深层次。
而且剑身的材质是泛绿色的金属,很像是塞尔提克帝国非常出名的珍贵金属,绿幻银。这把剑也是秉承着重剑无锋这样的思路,没有开锋,也没有血槽。用专业眼光去分析,它用来砸人比用来捅人更合适。
皮尔斯确实是个剑客,也确实是个贱客。劫掠团的人都是这么认为,这时候还想要再来一场扳回一城,多少有了点给脸不要脸的味道了。刚才曹团长的裸绞要勒死他,就跟要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不过,拔剑在手的皮尔斯的确有了几分和刚才不一样的味道,甚至有点得道高人韵味。用通晓斯里兰卡旧事的一些劫掠团战士的眼光来评判,皮尔斯这卖相都有资格自称为皮真人了,完全可以和当初曹团长精心打造出来的“孤独的求败者”波真人一较长短。
唯一有区别的就是就他们雅号的开头一个字的差别,波和皮。波真人掺了点水分,而皮真人却是没有水分的。
通过这把剑,曹团长总算是看到了这皮尔斯诡异身份的冰山一角。能够在武器和装备上用上三叶草隐纹的,就算是在塞尔提克帝国当中,也只有军人才有这样的资格,曹团长顿时觉得自己的担心的确是有必要的。
至于绿幻银,那可是超级值钱的珍稀魔法金属,不是一般的钢铁可以比拟的,属于赛尔提克的特产金属。雷克斯帝国也有这样标志性的特产珍稀魔法金属,是透着紫色的紫昙金。
这两大人类帝国都有着其代表性的绝对王牌,赛尔提克帝国的绿甲雄师,雷克斯帝国的紫金军团。他们的军团大名,就是来自于这两种特产金属,有资格用这种珍稀金属来打造武器防具的,只能是这两个军团出身的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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