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明白了凯莉现在的处境之后,曹支书彻底的放宽了心。连带着看胡格的眼神都顺眼了一,顺手赏了胡格一支雪茄,让现在的骑兵转步兵的胡格战士受宠若惊。
本来算是正直刚毅的胡格自从接受了这趟差事之后,几乎是无比自然的就逐渐变成现在这种头哈腰的怂样,估计他今后想起来会想抽自己两个大嘴巴。
但是现在,胡格却很适应这种变化,甚至乐在其中。
给我导师穿鞋?不过穿得刚好,我导师本来就是三寸金莲,主神殿这种鞋对于她来,尺码大了不少。现在的情况正和我意,你不是喜欢玩吗?老子就陪你可劲的玩玩!在心里,曹支书已经对斯特恩起了凶心!
胡格是最不想回到斯里兰卡的人,他现在每顿好酒好肉的混吃混喝,别提有多潇洒了。曹支书在饭上从来都是倡导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绝不委屈任何一个人的口舌之欲,包括胡格在内。胡格感动的眼泪在心里流,他脚上磨出来的几个水泡都算痛得其所。
一路上,除了用旺财为诱饵骗了几只傻头傻脑的魔兽过来改善伙食和贡献魔晶之外,倒也没有遇见什么麻烦。苏珊大妈也打包了不少的腌肉,风干肉之类的干粮,多得可以让一群人吃上两个月,绝无可能饿死在半路上。
用旺财当诱饵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和消遣而已,每当停下休息,胡格都会看着旺财被韦德捆得严严实实丢到旷野上。然后一群人伪装的躲在一边,听着旺财发出让人揪心的凄厉惨叫,每一次总有低阶魔兽上当,最后身陷重围,被一群三大五粗的糙汉围着一通群殴致死。
每每这种时候,胡格都会悄悄躲在一边,一次次的为这群以曹支书为灵魂的暴徒身上贴上阴险、毒辣、丧心病狂等等一系列的危险标签。
淳朴的巨林伙子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当中,就已经被曹支书的指导变成了一群让人惊惧的腹黑暴徒。本职是骑士,并且还受过骑士教条训诫的胡格每次听到曹支书那些语重心长的教,都会不寒而栗。
“你看看,你这一脚就没踹对地方。这三阶苍火狼也是狼,我过多少次了?狼类魔兽都有一个特,铜头铁背豆腐腰,动手别朝着硬的地方去。弱在腰上!一记撩阴脚问路,先让它断子绝孙,母的也要让它丧失生育能力!然后用枪戳它的肛门!别魔兽,以后打人也给我养成这个习惯,必须挑没骨头的地方下手上脚,免得反作用力磕疼自己。”
配合曹支书教而做示范的,是已经有前科的巴克利。巴克利那巨大的沉铁木长枪戳的已经是狼尸了,但巴克利的认位找还是非常精准。一家伙就把那狼尸给戳了个对穿,看得人一股寒气从肛门处冒起。
作为一个合格的骑士,胡格真不忍心去看。这一路走来,没有一头魔兽死了没有遭受鞭尸的待遇。它们不但用鲜活的生命喂饱了这群暴徒的肚子,贡献了自己的魔晶,就连尸体在下锅之前还要成为曹支书授课的实例。
但是看得多了,胡格也渐渐麻木了。能不能像这些暴徒一样赤手空拳就轻松搏杀那些魔兽,胡格不知道。但是以后要是和人打架,也多少用曹支书的课程精髓,胡格可以保证,自己的战斗力保守估计会提升两个档次。
拖着十车货物,足足十多天,方才看到了那熟悉又陌生的影子,斯里兰卡在草原的尽头已经浮现出了它坚实的身躯。曹支书突然长长的叹了口气。
皇城在望,从那所谓被诅咒的村子到皇城的距离有多远?骑上一匹能负重的飞行类坐骑,只需要几个时而已。但是自己足足奋斗了这么几个月的时间,其中的错综复杂更是只有局中人才了解。
重回这个梦开始的地方,曹支书不禁唏嘘。人生啊,怎么能不让人感慨万千!
来自布莱希村的乡下子们连城镇都没去过,这一出来首先到的就是帝都斯里兰卡这样的繁华之城,一个个都跟傻眼似的。回过神来,一个个拖着一辆辆大车跑得比狗还快。三步两步就到了城门前,一个劲的到处指指。
这个画面让曹支书淡淡一笑,精彩生活这只是一个开头,绝对不是结尾。
城里的兽人同胞们也同样在对他们指指,这些个巨大无比,还穿得花里胡哨的身影也很引人注目。不少的兽人都在窃窃私语,间或会笑上一笑。
巨林伙子们那魁梧健壮的身材,比起泰格和莱茵这两大王者之族的身高都要高出一大截。就算是斯里兰卡的居民,都很少会见到这种高壮的身影,自然也免不了一阵惊叹。只有极少数对历史有研究的人,才能够联想到这些长着两根地包天獠牙的猛.男是匹格族的哪个分支。
巨林伙子们确实给人一种花里胡哨的即视感,身上全是穿着各种魔兽皮缝制的皮甲,颜色左一块红又一片蓝,跟难民没什么分别。在村子里的时候,这种形象还不觉得有什么,但在斯里兰卡,连上那独特的身材,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因为一路上都没经过河流,也没地方洗澡,除了风尘仆仆之外,每个伙子都有着一头鸡窝般的狂野式爆炸头,稍微抓一下必然是千里飘雪的美景。怎么看,都有着一种浓浓的乡村非主流的韵味。发现众多帝都同胞指指,憨厚的伙子们没觉着什么,叼着雪茄反倒自己先相互开起了玩笑。
“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吗?都给老子滚一边去,再看心老子把你们眼珠子都抠出来!”曹支书怒了,指着周围人群就是一通乱骂,顿时把不少人都给吓走了。
曹支书最受不了就是别人带着有色眼镜,居高临下的指自己的身边人。从周围群众的眼中,曹支书发现了这种歧视的苗头。
“大人,你身上可还穿着祭司袍呢……”一边的胡格仿佛是提醒般的声了一句。
虽然这身祭司袍跟着曹支书走南闯北陈旧又带着诸多补丁,已经寒碜得让胡格都觉得看不下去了,但那也是祭司身份的标志。即便曹支书现在的形象也比乡巴佬好不到哪里去,也不能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吧。
“祭司又怎么样?没见过会打人的祭司吗?”曹支书一通劈头盖脸的唾沫星子让胡格发誓自己再也不多嘴了。
胡格觉得,以看待寻常祭司的眼光来判断这位爷,绝对是大错特错。
曹支书心里可以是百味陈杂,暗地里发誓一定要让自己这一票追随者吃香的喝辣的,穿戴整齐那只是初期目标。用足赤黄灿灿的土豪金把这群猛.男武装到身上的细菌,才是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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