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粉饰年华》
两人按照计划,先去买了家居大婶工作时用的衣服,这样才像嘛,看着平时自己都没在意过的衣服,试穿的时候阿芳就一直再笑,赵一一虽然不是个时装女郎,可好歹穿的都是每个季节的新品吧,现在自己眼前的赵一一,说实在的跌下去的何止是几个层次呀,忍不住用手机拍下来。这绝对是百年不遇,以后有的事情可以消遣她了。
逛完了小市场,两人就去市区的购物中心去了,那里才是他们的天堂,赵一一除了是书籍控还是时装控,她经常开玩笑说,她穿多少钱的衣服就有多少的自信。阿芬就经常嘲笑她的观点,当然知道她是在开玩笑,因为自己的好朋友绝对不是个拜金主义。她只是太无聊了。
赵一一看见漂亮的衣服就收不住手,这件要试,那件要试感觉将自己看中的衣服都买回去才好。店员见赵一一手里提着的袋子都是很廉价的,所以态度不是很友好。见阿芬的穿着打扮都很有品味,也自然就知道阿芬的消费能力是可以承受自己店里的衣服的。自然对阿芬的态度很是有好。赵一一是被狠狠的伤到了,好吧,店员还真是现实。逛的不起劲,就拉着阿芬走了,本来想放开玩玩的,但是现在没心情了,就和阿芬找个地方坐下来喝东西。无意间向下看去,看见了未来的大boss,和一位中年妇人走在一起,大boss手里还拎着几个购物袋样子看起来很温馨,应该是他的母亲吧。
"看什么呢,这么入神。"阿芬问道。
"下面那个,是我的大boss,你要不要见见。大帅哥哟。"半带you惑的说着。眉毛上挑。
看着她那十级的花痴表情,就知道她的这个大boss绝对是个帅的惨不忍睹的人,不然赵一一这种骨灰级的花痴怎么能露出这样的表情。阿芬忍不住好奇。
"在哪。"
"对面的典店里,就在我们这个位置的对面,不过在下面的那个楼层。"赵一一目不转睛的看着对面,生怕错过大boss。
"我倒要看看,是怎么样的人能把你迷成这样。"阿芬也看着对面楼下的店面,终于出来了,对面的花痴道:"出来了,出来了,就是他。"
阿芬也看见了,从对面走出来的是一位高高的瘦瘦的脸上棱角分明,是这个花痴喜欢的那个类型,一身正装,还带着眼镜,但是眼镜并没有妨碍到他的帅气,反而让他带有一种书生气,但是他的睿智的眼神又告诉你他绝对不是个没有实力的人,前额的头发有几缕垂在他的额前,是他的立体感很强的面孔变的柔和的许多,好帅呀,阿芬在自己的心中也是暗暗的赞了一下。这花痴果然眼光高,这样的水准才能入得了她的法眼,所以到今天她还没有男朋友吧。
她们俩的眼神似乎太过直白,大boss好像有感觉,抬起脸向这边望过去,赵一一赶紧将自己的脸转过去,一阵惊吓,生怕大boss认出了自己。这种危险的游戏还是早点结束吧,在这里待着肯定会碰到他的,想要离开,可是却见大boss挽着身边的人下楼层了估计是回家了,赵一一和阿芬又逛了一会,两人下次逛街估计要到六个月后。
赵一一回家后就简单的整理了自己的行李,其实也没什么,戴上自己买的衣服,还有笔记本电脑,就算有什么,反正离家很近,有什么需要到时候再回来拿就好了。第二天赵一一走了的时候,看着客厅书架上的那一排排的书,赵一一那是万分的不舍,狄更斯,席慕蓉,简奥斯汀,这些人比赵一一的亲妈还要亲,现在要分开六个月,叫她如何不想她们。拎着自己简单的行李,就去了席子俊的家,敲了门却没有人来开门,只好拿出昨天席子俊给的钥匙,进门,发现没有人。
看着自己昨天收拾的客厅还保持的比较干净,一一觉得很开心,总算没有糟蹋自己的劳动成果,看的出他是个比较爱干净的人,那自己以后工作起来不就很轻松了。简单的整理了一下,看看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钟了,该做点吃的了。否则主人回来就是自己的不是了。
冰箱里多了很多的蔬菜,这个海归派还会自己去买菜?!也对昨天不是还去逛街了吗,估计是那位妇人买的。估计是席妈妈吧。
赵一一顶着她的苍老的妆容做着饭,才做到一半大boss回来了。礼貌的打招呼,他简单的回应:“东西都拿过来了,?”
“恩,饭一会就好”赵一一认真的说着,收起一切表情。不敢直视他那俊美不失霸气的容颜,这个“俊美不失霸气”是赵一一昨天晚上在自己的日子里描写他时所用的形容。
“恩。”然后就走了上楼了。又华丽的给了个背影,连背影都这么帅,赵一一又犯花痴了。做饭。做饭,做饭。经过这样的自我催眠之后,赵一一才找回自己。
席子俊再一次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一身比较轻松的休闲服,赵一一也准备好了晚餐。拿了一张银行卡给她,“这个你拿着,买菜就用这个,还有你的工资我会让人按时的打到你的银行卡里的。”说完就坐下吃饭了。
“坐下来一起吃吧。”见赵一一没有过来吃饭说道。“这我的工作,你吃完我再吃比较好。”
“之前的帮佣都是和我一起吃饭的,没有那么多的规矩。”他坚持。
“好”拿了副碗筷就过来了,坐在他的左手边。
赵一一只吃植物,席子俊觉得有点奇怪,素食主义者,好吧,在国内还能见到这样的人,真是罕见。吃完饭,席子俊就进屋去了,整理好了餐具,赵一一准备了一点水果,切好了放在茶几上,看着摆的很好的小果盘,赵一一就觉得很开心。
席子俊出来的时候就见到茶几上的果盘,不错,还是蛮有创意的,她离婚之前的丈夫应该是很有口福的。看看客厅没有人估计已经睡觉了。
晚上赵一一将自己的东西整理好,其实也没什么,自己只是带了一点点东西过来,打开电脑,开始一天的日记,没什么好写的只是记录下关于一个人的一天,这是以前没有过的经历,很新奇。
第一天,写了大boss的样子,描写关于大boss的样子的花痴的想法。赵一一回想起他的样子就觉得好帅呀,做事情的动作,还有表情,衣服的穿着,大boss喜欢看关于英语的东西,比如赵一一第一天就注意到,大boss家里的杂志全是英文的,就连报纸也是英语的。然后又写了自己的感受,第一次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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