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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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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2章 帕布多镇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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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你怎么又多出来个风系魔力?”

    梅薇思骑马并到唐森身旁,她现在是越来越好奇了,“你别又跟我说是灵光一闪,是很复杂的事情!”

    班德听到她发问,也是催马靠近几步,竖起耳朵听着。

    佰长突然多个水系魔力就够让人惊讶了,这一天还没过完,就又多一个风系!之前在军队中从来没见他用过这两种啊。

    “灵光一闪真的是很复杂的事情呐!”

    唐森苦笑着说道,这让他如何解释?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如果现在再穿越重生来一个人,他做下对比,说不准还能发现点什么,可关键是没见到再有人穿来了啊!

    可梅薇思听了这句话根本没有放过他的意思,一直瞪着大大的眼睛盯着他看。

    哎,越来越难忽悠了……

    “我说很复杂,是因为我自己也还无法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之前我没有其他魔力,现在又突然有了……这全是命运的意外安排吧我想……哎!”

    他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人活一生,生自什么样的家庭,遇见什么样的人,经历什么样的事,无不充斥着命运的影子。然而,即使是被安排好的命运,也会时时遭遇意外。我想,我的有些经历,就是意外吧。”

    唐森余光偷偷看了梅薇思一眼,见她一副似懂非懂,脑子里正试图把这毫无意义似乱麻一样的话捋顺的样子,心里偷偷舒了口气。

    “意外没来的时候,我们就沿着命运的轨迹,一步一步走向前去;意外来的时候……”

    “来的时候怎样?”

    一旁班德竟然也没把持住,一句话插了进来。

    “那就让它来吧……”

    唐森说得深情无比,他静静骑向前去,留下一个看似孤寂的背影。

    剩下两人还在沉思,不过现在想的已经不是“他什么时候又会风系魔力”这个问题了。

    瓦伦丁在旁边,这些话也都听到了。他看了班德梅薇思两人一眼,嘴角稍稍扬起,然后又迅速恢复原样。

    要是唐森看到这一幕,肯定会惊奇地大叫“你个面瘫竟然还会笑”。

    不过他没看到,他正在前面扮演“我的世界你们不懂”。

    ……

    “我想你大概也不会知道凡赛境内现在有多少残军?”

    唐森与瓦伦丁走在前面,他小声说道。

    “嗯。目前不到时候。”

    唐森明白他的意思。

    首先是他刚逃离王宫就被抓住卖往盖亚帝国,无法得知这些信息。然后就是现在不到时候去集结残军。

    理想计划就是待他们在盖亚实力足够强大,到时瓦伦丁领一只军队杀回来,大旗一摆,昔日旧部主动向他靠拢,而不是现在没有目的地去搜索残军。

    就算现在收拢了,在凡赛境内也太容易被隆顿驻军扑杀。

    让唐森领回盖亚?……唐森只是个骑士,没有名义可以拥有超过三人的武装力量,难道让他们过去种田?唐森愿意他们还不愿意呢。

    退一步讲,就算以佣兵团的名义偷偷养着——事实上帝国里大贵族这样做的不在少数——也不太可能。因为一般贵族暗中保留的武力有个别外国人没关系,但大多数是盖亚人,就算被发现也不是解决不了的事情。

    你一个小小骑士收留一大票外**人,想干什么?造反不成?所以一旦被有心人发现,绝对是灭顶之灾。

    所以,现在不是时候。

    ……

    唐森他们一行人根据瓦伦丁的指引,往凡赛腹地行去,而且就走曾经强盗猖獗的路线。

    他们伪装成商人——反正赶的大马车就是架货车,向当地居民询问了解周围强盗匪徒团伙的情况,有多少人,存在多久,头头有多厉害等等。

    被采访的人也没什么怀疑,商人嘛,问清这些状况也是为自己的安全着想。所以凡是知情的,都详细热心地介绍给唐森他们。

    机遇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抢劫也是一样。更何况从抢劫犯手里抢劫,就更需要知己知彼了。

    唐森是性情中人,当遇到突发状况受情感波动大的影响,冲动是常有的事。但在平常状况下他还是很小心谨慎的,特别是在和自己的小命息息相关的事情上。

    一般抢劫说不准警察叔叔还会先跟你说一句“不许动举起手来”,要是你投降有可能还有机会留条命。

    可现在是抢劫强盗,猜猜你投降了他们会不会把你扭送到公安机关派出所然后上法院起诉你?

    在贝多噶镇的第一单买卖不在计划之内。唐森敢直接跑到狼牙的老窝去踢馆,是因为他在酒馆搞定光头那一伙人后从他们那里了解了狼牙的全部实力。

    他也不怕光头骗他,因为贝多噶镇是个没什么油水的地方,也只有些实力不强的兵团在那争抢,实力强的会跑到那里去靠收那么点保护费过活?

    ……

    唐森他们现在在一个叫帕布多的小镇上,这里距离凡赛黄金重镇科皮亚波已经不远。

    帕布多正是瓦伦丁拟定的科皮亚波——拉塞雷纳——安达克罗抢劫路线的起点站。这三大城靠产金而出名,现在怕是早已被隆顿占领。

    不过三城沿线也还有不少黄金小产区,隆顿的驻军不多,强盗们也都分布在这附近,他们也不傻,不会跑去大城市去撒野。

    如果不是贝多噶狼牙死乞白赖要当唐森的客户,那他的第一单买卖应该在这帕布多。

    “……就是在六天前呐,血狼兵团终于站稳了脚跟,和风暴狼展开了决战。就在我的店子的门口呐,你去外面看看,墙上的血都还没刷干净呢!那个该死的乌戈,终于被干掉了。那天他倒在我脚跟前,我还狠狠给了他一平底锅,把他脑袋都给拍扁了!谁让他以前总是在我的店里白吃白喝,只不过是风暴狼的一个小喽啰,哼!”

    唐森正坐在一家小饭馆,手中的勺子拨弄着烤得有些糊了不知道是什么豆子的一种豆子,东扯西拉和小老板聊着。

    怎么不去酒馆?酒馆那不是和打架斗殴麻烦事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的地方吗?自己可是爱好和平一贯秉持君子动口不动手的人……再说自己又不爱喝酒。

    饭馆小老板矮矮胖胖,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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