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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道迷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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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不留人谷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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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约翰前往九宫山道观道场,我示意李阳跟随,但方雯和苏丽敏也要去参观游览,于是四人同行,而我则留在了通山县,一是我对那个什么道教的道场根本不感兴趣,而是我还有自己的想法!

    我在当天跑了很多地方,主要是询问伏牛岭的道路和具体位置,以及周围的山村和居民点,把这些全都记录在了本子上。

    下午的时候,上山的四人回到了旅馆,方雯等人气鼓鼓的,说是王约翰在山上胡闹,跟人家道观的道士吵架,搞得大家都下不来台,也就没有了游览的兴致。

    “约法三章中,可没有不让我跟人吵架吧?”王约翰不服气的争辩道。

    “到底是怎么回事?”问道。

    原来王约翰一开始倒也是规规矩矩的,进入道观该上香上香,该磕头磕头,还跟着人家道士做了早课,然后出来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小道士躲在角落里抽烟打电话,忍不住勃然大怒,于是上前喝诉人家,双方发生了争吵!

    这一下搞得大批的道士出来,加上围观的游客,场面几乎失控,众人好说歹说才把王约翰拉回来,要不然他很可能被那群道士给修理了!就这王约翰仍然愤愤不平,并说要找人家的观主反应收了那些道士的度牒!也就是宗教委员会发的身份证明。

    我忍着笑问王约翰为什么要管人家抽烟打电话的闲事?王约翰提到此事仍然愤愤不平,说他们不敬三清,不配做出家的梅花道人,还不如个火工道人在家守戒律!

    我摇了摇头告诉他,目前全国都是这样的,不要说是道士了,就算和尚又能怎样?佛门弟子的清规戒律要严得多吧?还不是一样喝酒泡妞!临海周边的村镇多而是,穿上衣服戴上帽子就是道士和尚,脱了衣服摘了帽子就是普通人,专门给人家办所谓的法事,借此赚钱。

    我点着王约翰道:“我们进山在即,你不要再多事了!否则等同于约法三章,不过你这次做得对,我对那些人也看不惯!”

    我这是打一巴掌给个枣吃,王约翰顿时老老实实的,不在提及此事了,方雯等人也对他无奈,李阳问我何时进山?他需要跟家里说一声。

    “明天一早!”我说。

    路线我已经画好了,我们第二天需要步行十里山路来到一个村子,然后再走一段路之后就能抵达卧牛岭了!之所以要一大早出发,是考虑到我们这些人很少走山路,怕是速度太慢,能赶就赶一下算了。

    在九宫山山的西边,有一个岭,看上去就好像一头趴在地上的大青牛,脑袋正好望着九宫山山太清宫的位置。据说这是太上老君的坐骑,在这里等着跟随老君回天上去。从远处看,这里地处险要,奇石嶙峋,上山有一条弯弯曲曲天然形成的小路。

    因为这道山岭,外面的村庄名字就叫做卧牛村。

    进村的时候,有两只大黄狗突然窜出来,吓了方雯一跳,随即响了一声唿哨,这两只狗就蹿了回去。打唿哨的是一个穿着中山装的老人,手里拄着一杆土猎枪,岁数得有六十多了。

    我们一大早就出发背上背着大包小包的,除了给养还有一些必须的装备,上次的经历让我学乖了,光是手电就带了三把备用,还有绳索和一些必要的安全措施的设备,大家走的都很疲劳,一开始还有说有笑的,后来基本上就剩下喘息了,抵达这个村子时,我们继续休息一下,而面前的这位老头,则是我们进山以来遇到的第一个人!

    老人从一开始的惊讶和警惕中反应过来了,而我们也感到高兴,而寒暄的结果我们才知道老人叫做:胡明山。

    大概是长时间没有外人来过了,胡明山老人对我们很热情,那两条狗就趴在老人的脚边一动不同。老人对我们说,这两条狗是本地的土狗,挺聪明的,不会伤人。

    一边说,老人从兜里摸出两块干肉来,对着那两个狗说:“卡拉蛋儿,带他们去弄点水。”那两个狗倒也真是机灵,叼着两块干肉,在方雯和苏丽敏两个人面前摇头晃脑,往前跑。

    李阳和我蹲下来跟胡明山寒暄,但“汪汪!”的叫声却引得我们扭头观看,这才发现那两条狗对王约翰充满了敌意,他只要挪步,那两条狗就把嘴里的肉放下,朝着他龇牙咧嘴。胡明山老人瞅了他一眼,又在王约翰的身上狠狠地闻了几下说:“你这个小哥太咯寮了,身上咋带着个死人骨头?”

    王约翰听了呆了呆,我也好奇的看着他,一开始王约翰还狡辩,身上啥也没带着,可是随后我也在他身上闻到一股奇特的味道。这股味道是一种臭味,虽然不浓,但是却始终在你鼻子底下晃悠,十分难闻。王约翰身上还特意涂满了香水,但是这种香水根本就掩盖不了他身上的这股子味道。

    王约翰有些不大情愿,从自己的怀里掏摸了半天,最后摸出一个手把串。这手把串倒也别致,中间一个小小的头骨,两边分别是三根狗牙。尤其是中间的那个头骨,造型就是个人的骷髅,但是大小却如同拇指大小,看上去非常精致。而且连头盖骨的花纹都清晰无比。只是这东西那股味道十分的难闻,一股**的臭味。

    我好奇的看着王约翰,问道:“你这工艺品挺别致的,就是味道难闻了一点。”

    王约翰没有说话,胡明山老人却说:“你这朋友猫你呢,那不是工艺品,那是个小娃的头!”

    我们的眼睛全都一起盯着他,王约翰被逼的实在没有办法了,这才说出这东西的来历。这个个骷髅头的挂件叫做娃娃鼓,是把死去的人头骨经过秘法灼烧得到的。

    别小看这个头骨,起码也有两三百年的历史。王约翰说要得到这个头骨十分不容易,必须要死者本人的同意。因为古代人都是十分迷信的,十分注重尸体的完整,若是死无全尸,那基本上就是对人死后最残忍的手段了。

    据说尸体不完整,人就无法进入阴间投胎,而要未经本人同意,一旦带走了他身上的尸骨,那么死去的人就会一直跟着带走自己尸骨的人。所以若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一般人绝对不可能把自己头骨交给别人。

    王约翰告诉我,这件东西是一件道教的法器,是用来驱邪用的。不过究竟有没有用处,王约翰自己也不清楚。倒是这东西一直跟王约翰门派中的开山祖师放在一起,时间久了沾染上了许多尸臭的味道。

    胡明山老爷子迟疑的看着王约翰问道:“你真不会盗墓的?”他手里的土枪却不由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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