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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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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原来是紫晴记者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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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欠他这个人情。

    当然了,她也知道,这只是人家郭总的一厢情愿,至于她将来跟不跟他好,人家郭总也是早有心理准备的。

    反正这就是一个痴情男人在追求一个女人,为她付出一切,哪怕是什么回报也没有,他也是心甘情愿的,他情愿就这么的傻一回。

    在出了临阳人家后,姜昉也就在想,看来以后不能老来这儿吃饭了?

    毕竟老是欠着人家的,她这心里也是不得劲的。

    再说,她也不是那种趁势而为的女人,更不是那种爱占小便宜的女人。

    ……

    随后,待上了车,姜昉也就驱车带着王大明奔她的住处而去了。

    毕竟认了人家做弟弟,那么总得让弟弟知道她住在何处吧?

    这姐也不是白当的不是?

    况且,王大明又是她的救命恩人,也算是给她第二次生命的人。

    因为想想,当时就那个大石头从山里滚下来,要不是王大明舍命相救的话,她还真就被砸成了肉饼。

    所以这个恩,她是不能忘却的。

    对于她姜昉来说,在官场上也混了这么久了,看到的、听到的、经历的,也是不少了,所以现在她也是有了一种看破红尘的心境。

    她忽然觉着,在官场上与她称兄称妹的,实在是不少,但是她一直都觉着自己是孤独的。

    因为她感觉不到那种真挚的情感。

    要么是利益关系,要么是看中了她的姿色。

    所以在她认识王大明之后,她忽然觉着这个傻呼呼的男生很可爱,很真挚,令她忽然有了一种人间的温暖感似的。

    这也是她想认王大明做弟弟的原因。

    事实上,王大明虽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傻,但是他当时并没有想过要她如何的感激他。

    当时,他也就是处于一种人性的本能,就是想救她一命罢了,他真没想过以后会咋样。

    就仙女屯的那些个人,都知道王大明他小子虽然调皮了一些,但本性并不坏。

    ……

    一会儿,当姜昉领着王大明回到了她的住处,一进客厅门口,她就将脚上的高跟鞋随心所欲的甩掉,打着赤脚朝客厅走去了。

    这感觉,就好像她终于进入了一个没有烦恼的世界,这里没有争斗、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利益冲突、没有领导发号施令、也没有下属想要谋权篡位……

    由此可见,像姜昉这样的女子,其实是不适合在官场上混着的。

    因为她内心深处,是一个特干净、纯洁的女子。

    只是她不甘心父亲之死,所以她要坚持在官场上混下去,为的是一场报复。

    关于这事,还是往后再慢慢的详述吧。

    王大明见得姜昉进屋就脱了鞋,于是他这会儿也在门口那儿倒腾着,想要换上拖鞋,可是瞅来瞅去的,鞋架上也没有男式拖鞋,全是姜昉的拖鞋,尺码又小,他那大脚板也穿不进去。

    姜昉走到了茶几前,忽然回身一瞧,瞅着王大明还在门口那儿,于是她忍不住扑哧一乐:“呵……成了,你不用换鞋啦!姐脚小,姐的拖鞋估计你也穿不进去,回头等姐再给你买吧!好啦,你就穿鞋进来吧!没事的,姐不怕你弄脏姐的房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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