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还是我们组织上最为棘手的问题啊。
所以,我这两天考虑了下,有了两个不太成熟的想法。
一是呢想要在人大提起一个运动立法的提议,把我们对于政治运动的定义确定下来,政治运动有益于组织上的自我革新,也能够让组织内外的同志对政策及其相关事物的看法实现统一,也能够解决组织内部陈腐化的倾向,这算是治病救人的一种方法。
但是呢,运动本身不应该是折磨人的手段,不应该以**的折磨和摧残来定义运动的行为方式,并且运动本身对于被批评的人也应该是先调查取证后批评的方式,如果涉及到了犯罪,则不应该采用运动的方式,而是应该转到法律上了。所以不能拍拍脑袋认为别人不对就开搞,这本身就是官僚主义,这本身就应该被批判。
所以呢,我认为可以发起一个立法,把这种组织内部的政治运动本身的范围,方式等等的都确定下来,和法律管辖的范围区分开,不要总是最后扩大化,把好事变成坏事。
而且,运动的对象本身也应该分清楚,组织内部的怎么搞,组织外部的工作人员怎么搞,民众怎么搞。都要好好的框一框。”
到这里,一号首长停了停,好似想要组织下后面的语言,而二号首长则了头,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录了起来。这时,一号首长看对方写的差不多了,才继续道。
“另外呢,对于知识界,我觉得还是要区别对待下,特别是那些搞理工科的,很多人本身就不太愿意搞人际关系,而且话直,不转弯,容易得罪人。
但是,这恰恰又是搞科研必须具备的性格,一个三刀两面,到处不得罪人的反而搞不了科研,因为科研需要怀疑和较真。所以呢,我的意见是对于科研人员尽量让他们少掺合到运动中来。
特别是对于那些重要的人物,比如给你的那本书里提到的那些。你看是不是可以成立一个奖项,出台一个规定,凡是被确认为某个身份的特殊人员,我们给予特殊的照顾。至于怎么照顾法,你多费心,好好的想想!”
到这里,一号首长叹了口气。
“有时候,我其实是希望没有这个时空门的,那样起码我现在不会有这种内疚感!”
着,他拍了拍手边的那一大摞从现代带来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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