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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求你别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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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周老伯的嘱托(一)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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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几个边聊边走,一直都到了大堵塞的源头。远远看过去黑鸦鸦的围了很多人,也停了许多闪烁着小灯的特别车辆。当我们走近一些,看到一个女记者正站在人群外面做着现场报道:各位观众,各位观众,距离事故发生已经两个多小时了,遇难者的妻子仍然不肯离开,仍然不允许任何人触碰丈夫的身体,我们已经看到......”女记者往旁边一指,拍她的摄影师把镜头挪向一辆方屁股的警车,“谈判专家已经进去三十分钟了,是否能劝说成功还是个未知数。如果仍然无法让遇难者的妻子同意相关工作人员将尸体挪到一边,那么据交通局推测,我市将造成有史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大拥堵。根据交通局反馈回来的路况信息,从事故发生地为起点,向西十公里的出城高速上已经挤压了超过两千辆机动车,交通局在半个小时前不得不将另一端的出城方向的车道分割,做为......”女记者正侃侃而谈,说着说着就按住耳机没了下文,点了一会儿头,她才重新对镜头道:“由于交通局把出城方向道路的一半改做进城的临时通道,在二十分钟前,发生了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一辆出城出租车剐蹭到了迎面而来的皮卡车,导致皮卡车上放置的十几笼小鹌鹑散落在路上......”

    怎么听怎么乱!那女记者说遇难者和那妻子的丈夫是一个人吗?

    行南走北,让我深刻地体会到老祖宗们警告后人的那句“没事别瞎凑热闹”是多么的正确,倘若只是我,遇到这乱哄哄的场面,一定能多远闪多远。人多没好事,人多招倒霉。起码小偷可是趁乱发财的。见那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也不知道多少人散场后催胸顿足地骂娘。骂吧,破坏的只能是失者的素质。贼们远远地看着,笑着,再过瘾说一声“活该”。是很活该,凑热闹对于一些人,就像一些人酒后耍酒疯一样是一种天性。不看,不耍,恐怕连觉都睡不安生。很不幸,离我最近的这三位好像都是那样的人!戴琳是唯恐天下不乱,任麦屯可能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事儿大,韩英俊......不提他了,连话都说不了利索。

    戴琳要挤进去看看那位忠烈的妻子。

    任麦屯和韩英俊都没打招呼,往里硬挤。这个时候,我最明智的选择是带着肉票逃跑。没地方住我可以住戴琳家,我身上的钱不多可以向戴琳的妈妈借一些。我的确惹不起人家,可人家做那么大的生意估计也不会和我一般见识,明面上还得感谢我,感谢我把戴琳带回去了,“感激”之下给我个一二十万的,也够我吃喝些日子。

    我要带着戴琳逃走,她却隔着老远喊俩绑匪。韩英俊被喊回来了,让我们别嚷嚷。说他们正在工作,还让我们帮着看着警察。

    看着警察?你们不是警察吗?你们的身上现在可还穿着警服。

    韩英俊要借用戴琳的包包。戴琳哪里肯借,里面那些小裤体己得很,只摸出一个塑料袋递了过去。韩英俊说一个不够,还要给“大哥”一个。戴琳再给一个,问他做什么。他的回答很干脆:发财。他从身上摸出四个钱夹往塑料袋里一丢,转身又扎回人群。

    “厉害呀!”戴琳异想天开:“这才多大一会儿呀,居然拿了四个,难道他会传说中的妙手空空。”

    别妙手空空了,赶紧走吧!

    “不走。我也要往里挤。”说着,她从我身上跳下来,去追赶韩英俊了。

    之前我还想,如果有一天一个人的生活过烦了,也许会领养一个小孩。最好是女孩,女孩贴心。可见到戴琳后,我发现原来女孩也可以很堵心。我有些敬佩她的妈妈,从小到大到底给闺女喂了些什么,小小年纪竟有半疯趋势。

    戴琳挤进人群眨眼间就被人潮淹没了。我走不成了。像任麦屯和韩英俊这样的坏蛋,可谓是百年难遇千载难逢,我相信即使戴琳的妈妈不给他们赎金,他们也不会伤害她。看着那群一个个站着不嫌腰疼,家里没死人就看人家死人的犊子们,我不由得有些为戴琳担心。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担心,平时看到跳楼跳河的,我能救都懒得救,顶多帮着报个警。还是那句话,人要为自己所作出的选择承担相应的后果。

    也许和戴琳相处让我感到不曾有过的轻松,也许戴琳长的太像我朝思暮想的小鱼,也许冥冥之中注定我们之间要发生些什么,从她出现的那一刻开始,我的心里就有一种怪怪的感觉!想抱她。只是单纯的想靠近她,很单纯地想把她拥入怀里。如果她再小些,我再大些,我一定会认为她是我的女儿。可是,我只碰过一个女人,也就是那个所谓的前妻。我们十年前分手,就算她离开我之前怀上了我的孩子,到现在也不过七周岁而已。

    戴琳不可能是我的女儿,但她带给我怪怪的感觉中,有一份我可以理解为亲切。让我心生摇曳的亲切,让我整只手掌都发麻的亲切。看着她没入人群,我不禁想大嘴巴大嘴巴抽每一个触碰到她的人!我感觉那些人太脏了,如同一滩滩狗屎。不行,我也要进去,如果有谁趁机在戴琳的屁股上或胸口上摸一下,我一定让他成为人群中第二个死难者。如果戴琳是我女儿,我可不可以把这种情绪理解为“护犊子”?

    我正准备往里挤,却被一个七十岁上下的老伯一把拉住。这位老伯有一种大学教授的气质,头发花白,带着金丝边的眼镜,上身白色条格衬衫的两只袖子想上挽了一扣,下身穿着一条深蓝色的西裤,再往下,左脚的鞋子不见了,露出雪白的袜子。

    他一只脚站在我的身边,一只手扶住我的胳膊:“小伙子......”他说话的声音慢条斯理的,透着几分这个年纪独有的磁性:“帮个忙好吗?”

    “帮你找鞋?”就冲他那一声“小伙子”,我瞬间决定若找不到他左脚的鞋子,就到超市里帮他买一双新的。

    戴眼镜的老伯轻轻的摇了摇头:“不是。”

    “有事儿你说话。”尊老爱幼是咱们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一直贯彻的很好。

    “我姓周。”周老伯道:“叫周伯桐。”

    周伯通?我拉远了打量周老伯,完全没有老顽童的气质,只像大学教授。

    “是周伯桐,桐树的桐,可不是电视里那个周伯通。”估计周老伯经常遭人误解,还特意解释一番。

    “了解。”

    “我老伴叫乔爱军。”周老伯苦笑了一下:“她经常犯糊涂。”

    哦,明白了。您老的老伴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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