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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一片让人睁不开眼睛,点着一支烟,然后等这支烟在我指间燃烧殆尽的时候,我又开始新的创作。兄弟们都时常说可以把他们的故事写出来,写属于我们的小说,小说的故事就是这几年我们一起经历过,一起风雨同舟,一起为人生拼搏的辛酸往事。
2014年春节过去没有几天,上面掀起扫黄风暴,第一个沦陷的城市就是东莞,然而那个时候我正在家里过春节,说实话那个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莲花派出所巡防队,是2014元旦前离开的,大姐要我去她的公司帮忙,作为亲人复杂的关系,我不得不从新选择人生目标,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和雷队有了一个约定,这个约定也是我自己定下的,因为我的心怎么也走不出巡防队。
人,能看清身外的一切,却永远无法认识真正的自己,更无法了解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扫黄的风浪还在全国蔓延的时候,我再次踏上南下的火车,飞跃黄河和长江,穿越群山峻岭,经过一天的日夜颠簸,再次踏上这片没有人情味的城市中央的时候,心头又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三个月,好像我没有离开过,一切都没有变,一切都还安好,已经写到下部,还有20万字没有完稿。为了尽快完稿,所以决绝了兄弟们热情为我接风洗尘的一切活动,本人不夸张的说,这几年在莲花巡防队混的也算是一位风云人物,单不说文学上面写出什么样的好成绩,就说工作上面那也算是领导和同事人见人爱的好榜样。
既然来这里就要上班,当然我的位置总是那么的重要,这个我不可否认,作为山东人,我没有丢脸,扫黄对于整个公安系统来说算是一个重大的定时炸弹,上班的第一天,雷队就把我安排在重要的位置上夜间坚守那些**小姐出没的路边,蹲点守候,这也是我的特长,有胆量,有耐心,肯吃苦。
宋后兵只从2013年春节和福田口岸派出所的巡防队打架后,就一直调离巡防队宿舍,其实参与那场打架斗殴事件以后,最让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所里的领导要请我们喝酒?为什么不拿出实际行动多发点红包给我们?如果没有1900元的工资?如果不会干同工不同酬的工作,哥几个心里憋屈和委屈还有怨气会不会救少点?那场斗殴事件就不会在酒后失态下发生?
当然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年头,在这个春暖花开的季节,我和宋后兵是在广电桥洞底下再次见面的,时光飞逝,虽然他运气很好,那次打架斗殴事件没有被上面追究多大的责任,还被选入派出所机训队,这样也能苟活一年多,真是实属不易。
那晚,我们两个都在不同的岗位,他负责桥洞巡点,而我负责桥上的路面,在扫黄的同时还要坚守两会安全,其实每次有大事件,我们必须付出更多的代价来换取深圳一片祥和安定生活。他比我大几岁,我都叫他兵哥,还有他在这里的时间比我长久,再一个他是四川人,不会像南方人那样阴险狡诈,所以我们的关系很好。
他告诉我,这三个月发生过的事情,莲花山公园的陈爱军和民警闹僵,因为是抓贼分奖金不均,还有机训要大比武,现在人员越来越少等等。其实三个月不算长,但是对于巡防队这个人员流动性很大的地方,算不上什么大事,就像他们说的,巡防队离开谁都不会散伙。
那晚,我们哥俩吃着十块钱的盒饭,坐在桥洞边上的台阶上,伴着月亮和星辰,把那份炒河粉吃的哗哗响,吃完说了很多的话,可是那晚他从来没有提起他要走了的消息,物是人非,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原来生活都是在演绎,演绎不同的人生色彩。
出来打工不就是为了讨个老婆,多挣点钱,回家过日子。吃饭那顿没有烟火味的夜宵,他说我不该回来,当时我不知道他说的什么意思,我说,不是要涨工资吗?他说,涨也涨不了多少,我说,反正多少也要涨点吧!但是他还是抱怨我不该回来。
直到那天我听到他要走的消息,心里满是惆怅,不过人各有志,天高任鸟飞,谁让这货还藏着掖着呢,后来听兄弟们说他找到了女朋友才走的,反正我没有看到他女朋友长什么样子,记得我写的时候本意就是想写深圳太现实,我们这样的工作一辈子找不到老婆为背景写,可是写出来,却跑偏了。
2我是保安,我骄傲
其实同事们都想让我把我们的故事写出来,哪怕没有人看也要写,巡防队说好听点就是一个名字而已,其实它属于福田保安公司,所以我们都是保安,我在这里已经待了三年,在这三年里,看着莲花山公园的栀子花开了三个春夏秋冬。
第一年,
我认识了一位女孩,那个时候是她自己经常独自一个人来看栀子花开。
第二年,
这位女孩牵着他男朋友的手,一起来莲花山公园闻栀子花的香味。
第三年,
他们结婚了,而且还抱着孩子一起来莲花山公园欣赏栀子花下的夕阳美景。
时间告诉我,我的青春已经剩下的寥寥无几,还有多少个十年够我挥霍?人生不过如此。平平淡淡才是真,作为保安要有保安的觉悟,每天上班的一件事,就是看路边形形色色的人群和过往的车辆,有时我经常在想为什么还要回来?可是一直没有得到过正确的答案,而这一件事情我竟然能做8个小时,真是好大的耐力。
当然,这8个小时除了吃饭和去厕所的时间,还有7个小时,我用前3个小时思考人生,然后,3个小时思考自己的小说,最后1个小时来等待下班。
不过这3年里,我并不是一无所获,最起码能在网文上有了很大的进步,要说我怎么会突然写作,那还要拜于苏传旺所赐,他就是小说中的开头骑摩托车巡逻的那位,呵呵,当然确实有牛碑石,只是一件赝品,我对古董没有太多的研究和考证,具体有没有这件真东西我也不知道。
当时,他酷爱看网路小说,而我那个时候刚买了笔记本,这小子竟然看一部小说,把手机看的不能开机,也算是极品中的极品,为了完成他看连载小说的**,我只好把自己的手机借给他看。
准确的来说就是他看的那本小说对我有了启发,当时我只看了一章,就敢夸下海口说自己也能写,就这样我开始了创作生涯的第一步。
其实,这三年我也有挺苦的时候,看着身边的同事走了又换,换了又走,最后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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