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于2010年12月1
今年的网络官司有点多,1月8日,北京瑞得公司发现四川东方信息公司的主页与自己的主页极为相似,因此控告四川东方信息公司侵犯了其版权,并索赔19.99万元。(读看看小说网)到了现在,还没什么结局。6月15日,王蒙等六位著名作家联合状告“北京在线”网站,未经许可将他们的作品刊登在网上,侵犯了他们的权益,要求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一审判决侵权事实成立,但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被驳回。
从已经判决的案子看,侵权的诉状大都得到了法院受理,但索赔数额却都程度不同地被法院否绝,这也体现了法官良苦用心,毕竟,因特网最初的目的是“共享”,就是现在,大家都还没有从中赚钱,因此,既要提高网上的版权意识,又要扶持因特网的发展,也真难为了法官们。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找不到痕迹。
不知道哪个鸟人说:“天空没有鸟飞过的痕迹,但鸟确实飞过。”
我说:“你这句话没有证据!”
凭啥你说鸟飞过,那鸟就飞过啊!你得拿出证据来证明!
于是,诗人开始支支吾吾了。他只是诗人,不是破案专家。
对于我来说,要找到鸟飞过的痕迹,那很简单,在鸟飞过的时候,你祭出相机,快门一按,证据就来了。
这只鸟,就是凡尘中包括你我他在内的每一个人;鸟飞过的痕迹,就是我们的记忆。拿什么来真正保留住我们的记忆呢?只有相机,只有摄像机。前者留住了时间的瞬间,后者留住了时间的片段。
上辈子在大学的时候,我天天都把相机揣在身上,逮到啥拍啥,还博得一个“陈冠希”的称号。这个习惯,保持到了今天。在家里时,我每天都把相机挂在脖子上,有事没事地拍,同时也教会家里有兴趣学习的人拍。在学校时,每一天,我都要把相机装进一个相机包里,带好两块备用电池和两张储存卡,才会出发往学校去。当然,在学校就不能太明目张胆地拍摄了,搞不好碰上几个识货的高年级又有点力气,这部相机的所有权,就不属于我了。
班级里,只有杨菊和杨漫知道我有这样一部不用胶卷的相机,记得当初她们问起为什么不需要胶卷时,我解释了半天,基本上把所懂的内容全部说到自己都明白了,可是她们还是不理解。(读看看小说网)最后,我个人妥协,让她们把储存卡当成微型胶卷看,这样就都理解了。
每逢下课,我们总喜欢跑到一些别人注意不到的角落去拍照,一有人靠近就把相机收了起来。久而久之,她俩也学会了拍摄的方法并乐此不疲。于是乎,简简单单一个快门不到三十分之一秒钟,就留住了时间的瞬间。当在遥远的未来再次来翻看这些相片时,我会很庆幸当年买了相机,否则我无法清晰而正确地回忆起当年的青葱岁月。
“漫,往这边拍一张!”我往杨漫喊了一下,她下意识一按,接着把相机递了过来,我把屏幕推到身边的杨菊面前,说,“你以前问过我如何留住时间的脚步,现在我把答案给了你。”
2英寸的屏幕虽然小,也很清楚地看到里面有两个小孩子的身影,其中的男孩子似乎是在对镜头招手,而女孩子稍稍往镜头方向望去。
杨菊点点头,表示她懂了。其实嘛,也该懂了,再怎么说都已经是13虚岁的女孩了,身高都快超过明显发育滞后的我。
我刚把相机收起来,她却拉着我的衣角:“下周就是期末了,你说下学期我们还能同班吗?”
“说不定还能同桌呢!”我笑得很没良心。
“说正经的!”她急地跺脚。
实际上,我不再多奢求什么,能重新回到四年级再次认识你们两个,并且跟你们俩共同走过整整一个学期,我已经感觉到很满足很满足。印象中,以前的那个我,就是因为留级而与你们分开的。
于是,我严肃了一下表情:“只能看看运气了,放心吧!就算不同班,我也会想办法让我爸爸给我换班的。”
“等等!等等!”杨漫跑了过来,“还有我呢!不过没关系,你成绩那么好,如果我没跟你一个班的话,那我也去跟我妈妈说,让我换到你那个班去。”说着说着,她恍然大悟似,“对!就这么办!等到下学期,如果我们三个不在同一个班,那么你就先转到菊的班,我就跟着你转到菊的班,对对!来,拉钩!”
我没再说什么,只是微笑着跟她俩拉钩。只是,三个人同时拉钩,姿势有点怪怪的。忽然我想到了什么,大喊:“停!保持!我拍下来!”
随即轻轻咔嚓一声,屏幕上出现了很不伦不类的拉钩方式,杨漫看了之后,嘀咕着:“好像没见过三个人拉钩的……”她冲着我喊道,“不行不行,这样不算数!这样吧!我拿相机拍你跟菊拉钩,然后菊拿相机拍你跟我拉钩,最后你拿相机拍菊跟我拉钩。”
听得我云里雾里,好久才消化:“随你折腾吧!”
然后,储存卡上有多了三张相片,我不知道,这样算不算承诺,但是我清楚,我们都是纯洁的,没有任何的目的,只是想上课时,身边有个你,下课后,身边依然有个你,可以说话,可以倾诉,可以依靠。
上课铃声响了,杨漫一手拉着我一手拉着杨菊,兴致颇高地喊怪异的口号:“为了下学期成为同班同学,加油!”
而教室里,是更加压抑的期末考前复习……
曾经我不明白,所以自问:“除了成绩。学校里还有什么?”现在,我明白,除了成绩,学校里还有我的记忆,还有那些喜欢和我在一起的人。而这一些,无一例外都是应该去积极珍惜的。
期末考了。
期中考是收获喜悦的日子,这样的喜悦属于少数的人,更多的人是愁眉苦脸。成功和喜悦,从古至今,都只是属于少部分人啊!看到这样的场景,我不禁想起了那个全球历史中最强大的帝国,也就是蒙古帝国。啥!不知道蒙古帝国是什么?是不是历史上的元朝?不不,元朝严格点说,不应该算是蒙古帝国里面,元朝更像是忽必烈自己建立的国家,这个国家,确实是建立在南宋的懦弱上。蒙古帝国准确点说,几乎囊括整个亚欧大陆,面积接近当时人们已知世界的三分之二,其中可以包括元朝,包括四大汗国,包括其他拉拉杂杂一大堆的藩属国家例如印度、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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