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常标手上抓着的,不是小伍,而是此前就被高志山给一箭命中脑门,当场击杀的那个曹三!
这曹三和张胖子一起中的箭,张胖子大腿中箭倒地不起,这曹三却身死当场,他的尸体,就倒卧在了院门与磨盘之间。
此前常标打算强行突出院门时,就已经想着要寻些什么东西来挡自己的挡箭牌。
他先想到的是那石磨盘,不过石磨盘太重了,他虽然举得起,但在这种情况下,他无法做到快速移动,所以他放弃了。
然后他就把主意打到了这曹三的尸体之上,曹三虽然是个成年男子,体重也不轻,但比起石磨盘还是轻了许多。
而且死了的人不会挣扎,可以随他摆弄,而活着的人,就像那中箭未死的小伍一样,总是不会甘心沦为他人的肉盾而拼命挣扎,陡生许多变数。
所以常标虽然借小伍挡了一箭,却马上就将其放弃。
噗的一声响,曹三的身上又中了一箭,而常标,也再一次的逃过大难。
“屋顶上的兄弟,咱们后会无期了!”见自己的计划果然成功,常标哈哈大笑,然后就这么举着曹三的尸体,急急地往院门处退了过去,不一会就出了门。
高志山见状不由又惊又怒,当下也顾不得院中的张胖子和其他贼人,从屋顶之上往常标离开的方向急急追了上去。
常标出了门,有了院墙的阻挡,刚把曹三的尸体丢下,忽又听得院内屋顶之上有动静响起,知是屋顶那人还不肯放弃,不由暗骂晦气,连忙拔腿狂奔,而且尽往那种拐角众多的小巷子里钻。
他实在是怕了高志山的箭术,唯恐自己一个不小心,就着了对方的道,却根本就没想到,高志山的箭,就在刚刚已经用完了。
不过他这样的行动,无疑也大大增加了高志山追踪的难度。
若不是高志山居高临下眼观六路,说不得还真就被他给逃掉了。
一个心有顾忌,逃得提心吊胆,一个追得张扬,毫无心理负担,常标虽是使出了混身本事,在居民区里四处乱窜,可却始终甩不掉如影随形般的高志山。
更让常标惶恐不已的是,高志山这一路追,还一路放着那种动静极大的军用烟花,随时通知援军自己这边最新的位置。
难道这次真的要栽了?
听着四周那越来越近的马蹄声,常标的心是越来越凉,他不是没有想过是不是要干脆点服毒自杀算了,可没到最后关头,他总是有点不太甘心。
自己还没当上六当家呢,怎么能就这么因为其他人的过错,而莫名其妙地死在这晋阳城中?
而且他并非没有后手,在看似狼狈的情况下,他其实一直都在往一个固定的方向逃。
张胖子的住处就在前边,而张胖子的住处里,有一条为了防备万一时准备的地道。
这条地道虽然不能出城,可却能让他逃出对手此时布下的包围,大大增加他成功脱身的机会!
不管怎么样,总要试上一试!
又窜进了一条小巷里,常标正咬牙切齿间,忽听得前方一阵人喊马嘶,然后又有脚步声急急响起,再抬头去看时,却见小巷的那一头,几个蓝袍银甲的身影,正和自己迎面走来。
晋王卫军!
发现对方那标志性的装扮,常标的瞳孔剧烈地收缩起来。
他们竟然开始下马搜索了!
常标下意识地就想掉头逃走,可他脚下才一动,对面那边已经大叫了起来。
“别让他跑了!”
过来的那几个晋王卫军士兵其实并没有意识到他的身份,可见他形迹可疑,自然不肯放过,大呼小叫地又加快了速度。
这时候,高志山的身影也远远地出现在了小巷外边的一处围墙上。
“他就是贼人的头目!莫要让他逃了!”
发现了晋王卫军的身影,高志山大喜之下,连忙出声提醒。
常标见状,再度掉头,往晋王卫军这边冲了过去。
虽然高志山这边只有一个人,貌似比较好对付,可双方距离较远,常标实在是没有信心在对方的弓箭攻击之下,能顺利地突破对方的封锁。
而晋王卫军这边,虽然足足有五人之多,其中四人手上握刀,还有一个高出其余人许多,看着十分壮健的,还提着一柄长枪,但相较之下,常标觉得自己还是能对付的。
晋王卫军虽然精锐,但他们更为擅长的是马战,而不是步战!
常标曾经见识过晋王卫军的身手,他觉得自己一打五虽然很吃力,但若是以逃跑为目标,还是有机会的!
何况这巷子极窄,对方虽有五人,可也不能对自己形成围攻之势,一次能上来两人,已经是极限了!
一打五很吃力,但一打二,常标不觉得苦练多年的自己会输。
而且双方一旦交手,那追来的箭术高手,投鼠忌器之下,想必就不敢随便放箭了!
狭路相逢勇者胜!困兽犹斗的常标怒吼一声,挥舞着手里那柄从小伍身上抢来的长刀,迎向了那几个晋王卫军士兵。
见他如此悍勇,竟主动杀上前来,那几个晋王卫军士兵都是有点惊讶,但他们也是百战余生的老兵了,虽是惊讶,却不慌乱,其中那个提着长枪的高大士兵,更是抢先众人一步上前,同样大吼一声,率先迎上了常标,他手里的长枪高举过顶,竟是以枪当棒,照着冲上前来的常标,便要重重砸下。
他这一下中门大开,落在常标的眼里,全身上下自然尽是破绽。
看来对方是铁了心要活捉自己,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地方太小,对方的长枪施展不开?
常标这样想着,对这把长枪当成棍棒来使的晋王卫军很是不屑一顾,当下也不招架,反而把手上的长刀,往对方的胸腹之间横切了过去。
这一刀极为干脆,毫不拖泥带水,带着浓浓地军中风格,简单,实用,致命。
常标相信,自己这一刀下去,对方毕然会收枪招架,毕竟自己一刀下去,这人不死也得重伤,而对方那当成棍棒来使的长枪砸下来,自己顶多受点皮肉伤。
他不相信对方有和自己以命相搏的勇气,而且也没那个必要不是?
就算对方有这个勇气,可他也有把握在不受伤的情况下杀
-->>(第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备用站:www.lrx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