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筝刚拿起的杯子“咚”一声闷响从手中滑落,水很快洒了一桌子。她慌里慌张的起身,结结巴巴的说:“我,我不知道。”
“你紧张什么?坐下。”叶南淡淡的表情一点儿也让人看不出来他此时的心情,“我都不知道的事,你怎么会知道。”
“嗯。”柳筝愣愣应了声,想装作喝水掩饰,却反应过来水已经都在桌子上了,只好尴尬的搓着手,看着叶南拿纸清理水渍。
到底还是没经过事儿,成不了气候。叶南在心里为她的表现毫不客气的做了评价,轻视的感觉也开始渐渐从心底生出,只是面上还是缓和着表情转了话题,“除了录音,关于那件事你还有什么我没想到的事要说?”
“没了。”柳筝乖乖的坦言,“我也是今天才听了的。”
说话之间,饭菜也陆续上来,叶南冷淡的结束了对话,不紧不慢的叫着她一起动了筷子。一顿饭,两人都各怀心事。
叶南说要把录音存到自己的私人电脑里,另外音频作为证据的细节和注意事项还要咨询过律师才可以考虑是否采用,于是吃过饭后,柳筝又跟着他来到了局里。
这次倒不用再费心找叶南的办公室了。
“叶处回来了。”
突然擦肩而过的一个男人的平常问候让紧紧跟着叶南的柳筝注意了起来。
又是那个声音!
立马看向声音的主人,柳筝发现对方很有官相,也不似上了年纪,更多的是一派和气的样子,无法让她和之前猜测的那种大腹便便又狡诈虚伪的模样联系起来。
她看见叶南只是淡淡的回了几句客套话,就不做停留的带着她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我要给律师打电话,你也一起听。”
柳筝踌躇,小心开口拒绝,“这个……有机密的感觉吧,我不方便。”她知道的已经很多了,别再又惹到什么不能泄密的事。
叶南见她惴惴,不禁失笑,“你早就参与到机密之中了。”
说着电话接通,免提也一并开启了。
“叶大处长怎么有空来找我,大忙人理会小市民干嘛!”漫不经心的男声在安静的室内格外扎耳。
叶南对于电话那头的调侃则是面不改色,“一打内线你就没个正行儿,我问你录音作为取证有什么特殊要求没有?”
“咳,”对方的语气稍微认真了些,“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
“相关法条就免了,说重点,别拽专业术语。”叶南略显不耐的打断未完的长篇大论。
“喂喂喂,当你死党也太可怜了吧,这么凶小心以后找我打离婚官司。”
叶南冷笑一声,“你不会有这个机会的,我是不婚论者,快说!”
柳筝是没有见过这样都可以算得上是生动了的叶南,一时有种反应不过来的意外之感,心里觉得好笑,只是知道场合严肃,便忍住了笑意。
“说就是嘛。”电话里漫不经心的声音继续流出,“条文第六十八和第七十,实际上是对录音渠道的合法性做了硬性规定的。简单的不拽术语来说,就是你不能侵犯别人权益,否则,不予采纳。”
叶南看了柳筝一眼,问道:“说话的双方不涉及涉案当事人,也勉强算合法?”
“一般来说,不在人家单位和家里窃听就没什么大问题,但是记得录音不能做任何处理。”
叶南回了句“知道”,就告诉对方回头聊挂了电话。
“可以了?”柳筝小心的看着冷着脸的人。
叶南点了点头,将录音弄进自己电脑里,又做了细细的交代,“东西不能留。”
“嗯。”柳筝当着他的面就删好了。
“今天算是难为你了。”叶南看着她,虽然觉得眼前的人还小,但认为必要的客气还是需要不论长幼去维持的。“我送你回学校。”
柳筝一句两句听得有些受宠若惊,于是赶忙从沙发上站起来摆摆手,“没事,我都可以自己做公交车回去。”
“我开车……”叶南话还没说完,电话就响了。柳筝看他还要忙工作,就点了个头,在确认他明白自己的意思后,直接出了门。
坐在办公桌后的叶南在片刻后挂了电话,用指腹摩挲着嘴唇,嘲弄的笑了一下,把自己的副手叫了进来。
“人走了?”
男人回道:“已经出楼了。”见叶南把视线转回到电脑上,又问,“这个就是那天躲到窗帘后面的那个?”
“嗯。”叶南淡淡应了。
“窗帘可真躲不了什么,叶处你……”
叶南扫他一眼,如同浅溪浮着的薄冰一样的音调响起,“你最好注意你的措辞。”
男人闻言立刻笑起来,“是是。我虽然是多嘴了,可我对叶处可是一向没的说,我有今天能做了副处,还是仰仗叶处你!”
“别说的跟我多了不起似的。”叶南嘴角勾起一个属性不明的笑,“也得你自己努力。”
“叶处你谦虚了。”
“你的能力我一向清楚。但是——”叶南面无表情的说着,突然大力摔了正在看的一沓文件,“你倒是给我说说,怎么一个电话都会被一个小丫头听去了?!”
男人吓了一跳,惶惶然起身陪着笑脸,“我这不是也没注意到……”
“还没注意!”叶南猛地提高了声音,“要不是我从监控里看到,出现把她叫走,她都能一直跟着你,你知不知道!”
“叶处您先别生气,她这不是没危害到什么吗?”男人道了杯水上前递给叶南,“您先消消气。”
“算了。”叶南摆了摆手,揉揉眉心打开了音频,“你自己听吧。”
清晰的声音一字不落的记录下了他们二人当时的对话。
男人很吃惊,“这是……”
叶南看着男人,“我也没想到她还录了这个,不过现在只有我这里有了。”
“那这个东西留不留?”
叶南笑着把身体靠在转椅上,很明确的告诉男人,“留,为什么不留?刚问了人,这可以作为证据呈堂,副局双规一案,还看法院根不根据这里你说副局打过的电话,去电信部门核实了。”
“副局确实是三个月前打过,当时找我找的很频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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