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人留一些机会才对,当然,深层次原因则是杨夏已经到了香城港,而且还“移民”到这个地方来了,杨夏就觉得,自己的吃相还是不要太难看才对。
难道,就不剽窃了?这可是一本万利的事啊。杨夏当然要继续他的剽窃事业,只不过目标的重点不在香城港,也不在宝岛,而在于西方,重点在米国。
在杨夏想来,如果平均每年不出品两部好来坞电影的剧本,真还对不起他前世三流作家的称号。
后世,很多网络小说在写到重生者的这一情节时,似乎都能很轻松地剽窃或复制出好来坞电影,对此,杨夏很不以为然,因为,那是无逻辑的yy,在现实中根本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普通人看电影,可能看到其情节精彩,画面精美,演员外貌或演技,甚至能看到作品思想,但是,惟有作家艺术家等类人物,在看电影时,还会有一道工序,那就是看完后会整体回忆一番,不只是回忆情节,而是通过回忆揣摸整个故事的结构,美学寓意,包括创意等,也即说,作家艺术家在欣赏艺术品时,本能地会从其吸收一些有利于创作的营养。
华夏有句话,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所以,前世那些著名的好来坞电影,杨夏也是没少看的。重生后,杨夏在发表《老马山记》获得第一笔稿费后,就开始筹划如何从米国电影金库里抢劫黄金的计划了。
但是,抢劫米国电影黄金的计划,却必须放在自己在香城港站稳脚跟之后,如果说整两首歌,每首能卖一万港币的话,电影剧本则至少应该卖到50万或100万米刀,毕竟,那东西是大部头,是大创意,也是大创作,写的本子,能被好来坞看起,本身就是一件很有商业成就的事。
到目前为止,杨夏也不知道一首歌到底能卖多少钱,一部好来坞电影剧本能卖多少钱,但杨夏坚持认为,自己的估计是正确性。
因为这些创作的作品,其价格如何,取决于当地的基本工资与物价水平,在米国,此时的失业救济金已经达到了五百米刀每月的水平,普通的大学教授,年薪均在10万左右,稍为知名一点的教授,年薪均在30万米刀以上,而好来坞电影,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高收益的行业。
也许你写十个本子,一个都没被选中,但杨夏要写的,则是被证明了的票房价值最高的那些电影,只要好来坞还是由资本家掌控,就没有理由不拍摄自己剽窃的些电影。
杨夏在纸上胡乱地画了一阵子之后,最后又写上了几个单词,如果有知道杨夏心理活动的,一定会拼出一个特别的词组:剽窃工作室。(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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