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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回 没有自觉的人质(修)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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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原来僵尸族也有贫民窟阿。”

    我看着眼前的一排排破破烂烂的房,惊讶的叫道。

    旁边的疯马上反驳道:“什么贫民窟,这是古董区,小孩不懂就不要乱说。”说的义正词严的,脸却红了一下。

    “古董区?”我皱眉:“我可不想住在随时会倒塌的房里面。”我实话实说。

    疯郁闷了:“我住了几千年了都没事,你怕什么。”

    “几千年……你不是有很多情人的吗,难道你也让她们住这里?”我质疑。毕竟就这样的房,别说情人了,就连老婆能否讨到我都怀疑。

    疯汗颜:“怎么可能,这里是我的家,当然是我住的地方。情人么,又不是老婆,当然是住在她们自己家里啦。”

    这句话一听我就纳闷了:“你老婆难道就愿意跟你住在这种地方?”

    “嘿嘿,这个,我还没老婆呢。”疯挠挠头。

    “啥,没老婆就弄了这么多情人啦。你本事不小啊。”我开始有点佩服疯了。

    “这不正在努力嘛,我每次都是以结婚为前提跟她们开始交往的,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到最后她们都变成了我的情人。结果就是情人一堆,老婆一个都没有。”疯郁闷得道。

    “那你到底喜欢谁呢?”我好奇。

    “不知道啊,都喜欢的。毕竟当初也是正儿八经的追来的。她们或温柔或美丽,或可爱或大方,或贤淑或刚强,或柔情似水或激情奔放,让我很难取舍呢。”听了这个答案我吐血。

    “那么,她们谁最喜欢你呢?”我继续。

    “这个么……”疯想了半天,还念念有词的伸出手指一项项进行比较,最后得出结论:“不知道呢。给我感觉都差不多,很难比较阿。”我继续吐血,还好僵尸没有贫血症,否则我早就晕过去了。

    “要不这样吧,你一家家的带我过去,我帮你判断怎么样。”想到有可能要在这种房下生活的我努力转动脑筋,终于想到一个办法。

    不知道我心里打的小,疯感激涕零:“小姑娘你真是太好了。”说着就伸开双臂,想要来一个拥抱。

    我一脚踢飞:“不用太感激我啦,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想趁机占豆腐。”

    疯:“……现在的小孩怎么都这么聪明啊,一点都不可爱。”说着,若无其事的爬起来,连身上的灰尘都不拍。看样是经常被这么对待了,呵呵。也是呢,如果没有这种一往无前的奋斗精神以及对他人的目光(鄙视的目光)和说法(唾弃的说法)都统统无视的话,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情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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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的瞬移法术,我们(我跟疯)这次出现在了一栋人族豪宅的后花园里面。

    好像法力的波动惊动了侍卫,很快就来了一批侍卫。我赶紧往疯背后一躲,却见疯低头把脸一抹:“小姐呢?”

    一帮侍卫马上毕恭毕敬的上前问安:“潇大人好,小姐在琴房。”

    潇大人?我疑惑的看向疯,却发现他的脸变成了另外一副样。hoho,难道这就是传说的易容术?我开始兴奋起来。这个疯的秘密还不少呢,看样以后有得玩了,我心暗想。

    “这位是我的朋友,你们带她到客房休息吧,我去看看小姐。”疯酷酷的命令,又补充道:“她有什么需要的话,你们就当作是我的意思好了。”

    哇,爽呆了,客房竟然这么舒服。厚厚的床垫,柔软舒适的被,大大的抱枕,可爱的印花,典雅的沙发,茶几上一整套的茶具,感觉都是很温馨很舒适的样。看起来,这家人族小姐的特点是温馨舒适型的。

    既然疯说了我可以随便使唤丫鬟和侍卫,我当然也不会跟他客气啦。

    叫来两个丫鬟,让她们带我去沐浴更衣,她们果然训练有素,不但水温调的不高不低,让我疲劳顿去,而且浴汤里还撒了各种花瓣,让我不仅洗澡的时候芳香扑鼻,就是洗完以后也照样有香气萦绕,感觉好极了。

    衣服么,当然是换她们小姐的衣服啦,我可不想穿着原来的衣服。下人的衣服么,就更不适合了。穿上以后感觉大了一圈,呵呵,没办法,我才十岁嘛,不过颜色和款式都是暖色的舒服型的,这更加肯定了我原来对这位小姐的判断。

    洗完澡以后当然是肚饿啦,早就想吃人族美食的我更是期待晚饭的到来。不过疯跟他的小情人磨蹭了很久都没出来,让我都等的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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