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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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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苦战龙河(下)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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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到底是什么怪物?!”李冰惊道。

    “狂王用秘药制造的终极狂战士!”凯撒和十几位战士一起将剑刺向一位狂战士,回头大声叫道。

    李冰顿时感到一阵寒意,狂王为了胜利居然已经残酷到如此地步,看着地上那些占满血迹的碎人皮,李冰几乎是含着泪喊了一声:“天啊!让他们解脱吧!”

    李冰几乎是脑嗡地一声就没有知觉了,而凯撒等人只看到此刻的李冰浑身上下都散着一股杀气和霸气,李冰的手,不知何时多了一把长达十米的紫色巨剑!

    凯撒惊悚地望着越走越近的李冰,不觉有一种想要下跪的冲动,一如李冰上次失控时在场的暗夜精灵。

    李冰的身形突然化作一道道光影,光影所到之处,这些浑身鲜血淋漓的终极狂战士一个个惨遭枭!他们的脑袋不断划出一道道凄美的弧线,最终落在一片血泊之。

    不知是谁一时紧张,竟把一根火把跌落在地,顿时大火冲天而起,维因、凯撒和屋大维立刻召集众人撤离火海,好在李冰当初设计陷阱时,已经把浇了酒的分区和没有浇酒的地区用一道道宽而不深的沟渠分割,又引进了一些河水,只用一道道湿木板将入口处相连,故当众人在付出数千人生命的代价下,狼狈地逃出火场时,火势倒也没有继续蔓延。

    只是火场的火焰越烧越高,火场内不断传来一阵阵凄惨的叫声,不少浑身着火的身影在火场挣扎着,最后无助地慢慢倒下。

    谁都没有冲进火场救人,这场火借着酒精和秋风烧得很猛,更没有什么躲避的死角,那些趁着火势不大时拼命冲过湿木板或者直接跳进沟渠的人都捡了一条命,但是终究还是有数千降兵困在火海没有来得及撤退。

    维因望着大火,突然对一旁的凯撒和屋大维幽幽地说道:“现在伯爵大人一定很伤心,他太仁慈,最看不得死人了~”

    一旁的凯撒和屋大维翻了翻白眼,在他们的印象李冰可是杀人不眨眼的猛将,而刚才那满身杀气的李冰更和仁慈这个词沾不上边。

    过了半分钟,维因突然又问道:“你们……谁看到大人出来?”

    凯撒摇摇头,屋大维摇摇头,周围众士兵也摇摇头。

    一位云秦战士突然弱弱地说道:“那个……我出来前,好像看到大人还在杀那些狂战士……”

    “我xx你个oo!”维因虽然被剥夺了爵位,但是平时的礼仪还是做得不错,但是今天他居然破天荒地骂了一句脏话!

    维因丢下手兵器就要往火场里跑,但是被旁边的凯撒和屋大维一同死死按住。

    “放开我!大人还在里面!”维因哭喊着骂道,“你们这群胆小鬼!大人白白对你们好了!”

    周围的云秦战士都羞愧地低下头,有几十个更往自己身上泼水,准备冲进火场救人,但是又被火场入口处的烈焰给逼了回来。

    火势实在太猛了,若不是李冰提前准备了那一道道沟渠,火势绝对会蔓延到整个军营。

    “天塌了!地陷了!我们最后希望没有了!”维因趴在地上歇斯底里地骂道,周围众兵将亦都是一脸悲哀和肃穆,不少云秦战士还哭了。

    凯撒和屋大维更摘下了军盔,默哀三分钟。

    维因还在叫骂,凯撒和屋大维还在默哀,周围的士兵依旧沉湎于悲伤,但是,他们看见了神迹。

    奔腾的火焰突然隐隐出现了一个人影,众人都呆住了,只是一个个伸长了脖观望。

    他们只看到火焰突然出现了一条通道,那条通道没有一丝火焰,隐隐的,还有一个个火焰构成的人形对通道的那个人影鞠躬行礼!

    那个人影越走越近,他浑身都笼罩在一片紫色的光晕之,他批着一身造型酷的堪比地行龙的紫色盔甲,隐没在头盔阴影的双眼不断散出道道血红的光芒,他的手上,还有一枚血红的戒指在闪闪光,光芒不是很大,但是却又与浑身的紫光相互交融,最终化作一片如红葡萄酒般颜色的光芒,笼罩着人影。

    “冰伯爵!那是我们的冰伯爵!”一个眼尖的云秦战士兴奋地高喊道,顿时,整个军营都在欢呼,两万云秦战士一个个热泪盈眶,欢迎他们的冰伯爵归来。

    维因哽咽着趴在地上站不起来,而凯撒屋大维和一干降兵都张大嘴巴呆若木鸡,犹如一座座雕塑。

    不知是谁开了头,两万云秦战士开始唱起了李冰特地为云秦垦荒团“编写”的军歌《秦风》。

    “岂曰无衣?与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同仇!

    岂曰无衣?与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偕作!

    岂曰无衣?与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偕行!”

    一时间,这雄伟又透着一丝悲壮的军歌响彻两岸。

    此刻,东线的万铁焰降兵正顶着对方十万军队的登陆进攻,而这支主要由苍焰、赤焰、冷焰战士混编成的部队,居然还有狂王新近收服的三千金枪骑士和五千银铠战士!

    一万余铁甲军原本已在河滩上用身体和铁甲构成了一道坚实的防线,但是三千金枪骑士和五千银铠战士的加入让战局变得非常危险。

    金枪骑士和银铠战士都是各地精兵组成,不少基层军官都修炼了斗气,战斗力十分不凡。

    金枪骑士手精金长枪号称天下最强的枪,而精金又具有很强的硬度和破魔防破甲能力,在普通士兵眼犹如不破堡垒的铁甲军面对这种武器,非常吃亏,他们的三层铁甲常常被精金枪头刺穿,这种破坏力和攻击力,不怪乎当年的金枪骑士团拥有“金枪不倒”这个不怎么雅观的绰号了。

    至于银铠战士,他们披着镀秘银铠甲,手持轻剑,和号称密度最大的破魔防破甲精金不同,秘银这种金属魔防能力强,韧性也高,偏偏秘银还非常轻,和精金完全相反,这些银铠战士亦一个个身轻如雁,不断跳过铁甲军的长枪阵,冲入后排的普通士兵群大砍大杀!

    眼看着铁焰战俘这边抵抗不住,一支支长箭突然准确地射进了数百银铠战士的咽喉,却是奥吉尔、那墨、埃斯托佛和巴拉斯领着三千余碧血师团的兵马杀来救援。

    在麦丹长戟亲兵和巨盾武士的帮助下,铁甲军的防线再次得到巩固,金枪骑士往往还没来得及出枪就被一根根长戟戳死,或者直接被一根根有力的标枪刺落马,游侠和游骑兵亦开始对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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