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多。
套用一句小时候写作文总爱用的话,那就是,时光飞逝,日月如梭。
沈士君家的胖儿子过周岁,林向晚和楚狄带着孩子,一家五口应邀前去,给小胖子过生辰。
“那个胖小子出生有八斤半,亏得莫洛洛那么娇小的身材,居然自己把他生出來。”提起当初莫洛洛生产时的艰险,林向晚现在想起,仍是心有余悸。
莫洛洛怀孕的时候,莫家不知惹了什么人,江湖追杀令一路追到h市,莫洛洛那时候刚和沈士君度完蜜月回來,在机场就遇上那拔人了,据沈士君回忆,当时那些人手里拎着半米长的西瓜刀,刀片锃亮无比,二话不说朝着自己和莫洛洛就砍了过來。
莫洛洛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沒有以一敌十的能力,只能拉着沈士君玩命疯跑,希望能够拖到jc到來,让他们侥幸脱生。
那时候莫洛洛怀孕不过两个來月,正是最不稳定的时候,跑了沒多久肚子就疼得受不了,沈士君只能把她藏在机场一处咖啡厅的吧台下,自己去引开了那些人。
虽然两人都得救了,但也付出了不可挽回的代价。
莫洛洛差点流产,后來虽然儿子长得还算不错,但她自己的身体却再沒前那么健康,和林向晚相熟的医生和她说,怀孕初期的那次逃命,让莫洛洛伤到了根本,只怕以后都很难再要孩子。
莫洛洛一向最喜欢小孩儿,尤其是小女孩儿,宁宁刚出生的时候,她几乎每个星期都会往林向晚这里跑,泡在婴儿房里就不肯出來,林向晚也不知道她哪來的那么多话,跟宁宁一个小奶娃,两人咿咿呀呀的能说上一天。
如今看來……只怕她想生完儿子,再追个女儿的梦……也只能是个梦了。
而沈士君,也在逃命的过程中受了两处刀深,一处伤在胫骨,一处伤在小臂。
小臂上的那处刀伤,差一点就割断了手上的神经,他是心脏外科医生,如果手神经被毁,那就意味着,他要永远地离开这个舞台。
而最让人愤怒的是,追杀莫家三姐妹的那帮人,至今都沒查出,到底是谁派來的。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楚狄将宁宁抱到安全座椅上,两岁多的小娃娃,正是最调皮的时候,她踢踏着两条白生生,胖乎乎的小腿,就是不肯老实地坐在椅子里。
“不不不,宁宁要哥哥抱,不要椅椅。椅椅坏。”宁宁见楚狄要将自己绑在安全椅里,立刻发大招,大大的眼睛一眨巴,嘴角往下一撇,大颗大颗的泪珠就从圆润水嫩的面颊上淌了下來。
一双藕节似的小胳膊朝着叶楠就伸了过去,口里抽抽泣泣地叫道,“大哥哥抱抱,抱抱宁宁。”
叶楠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小妹妹,她白白软软的,好似一块糯米糍,叶楠刚要伸手,立刻感觉到前排林向晚警告的眼神,他只能咳了一声,严肃道,“坐车车就要坐安全椅,否则会发生危险的,妹妹乖,坐椅椅。”
宁宁见一向疼爱自己的大哥哥居然不吃自己的眼泪大招,立刻哭得更惨,转向楚昊,“大哥哥不喜欢宁宁,二哥哥抱,抱宁宁,宁宁喜欢二哥哥……”
这个见异思迁的家伙……
林向晚坐在前台,头上几条黑线,宁宁虽然只有两岁,但看人脸色的本事却是一绝,再加上这个小丫头长得又萌又乖,以至于不管走到哪里,大家都很喜欢她。
楚昊一向比叶楠心软,又好说话,宁宁朝自己求救,他下意识的伸出手,,
“咳咳。”林向晚在前面猛咳了几下,楚昊看看林向晚的后脑勺,又看了看哭得鼻涕都快淌下來的宁宁,小男孩儿很快就做出了决定。
“宁宁乖乖哦,哥哥挨着你坐好不好,爸爸给我买了变形金刚,大黄蜂,要不要?”
宁宁不说话,眼睛咕噜咕噜的转,大黄蜂?是什么?黄色的蜂蜜嘛?能吃嘛?
见她安静下來,楚昊拉着叶楠从后排座爬到她身边,一左一右地坐在宁宁身旁,楚昊动作笨拙的把安全带给她系好,然后掏出玩具,又摸了几块林向晚为他准备的小点心,塞到宁宁手中。
有了吃的,又有两个哥哥陪,宁宁不再耍赖,一家人总算可以出发。
自从家里添了宁宁之后,林向晚觉得自己的日子一下子繁忙喧闹了许多。
她不是个特别会哄孩子的人,叶楠从小自闭,根本也不需要她哄,而宁宁则是传说中的高需求宝宝,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有人陪在她身边。
对于孩子的教育,林向晚一向很放得开,她尽量让三个孩子多在一起相处,玩耍。
因为总有一天,当她和楚狄都不在的时候,他们三人,要互相扶持互相依靠,因为他们是家人,他们是兄妹,他们应该是这个世界上关系最亲密的人。
车子平稳得行驶在高速路上,孩子们早上走得太早,沒一会儿就东倒西歪的睡着了,宁宁嘴里还含着半块山楂片,头枕在楚昊的肩膀上,睡得口水都淌了下來。
楚狄将空调温度调高了一些,见孩子都睡熟了,才低声对林向晚道,“阿晚,有件事情,我想和你商量一下。”
“什么事?工作上的事?公司倒闭了?咱们要卖房子了?”林向晚警觉道。
他们结婚也有几年,楚狄很少用这么谨慎的语气与自己说话,最近经济形式不好,报纸电视上天天说哪个哪个大公司破产关门,见楚狄这样讲,林向晚不由得多想了一些。
楚狄豁达地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顶,“怎么可能,公司运行很好,根本沒有倒闭的危险,别总瞎想。”
“哦,那就好。”林向晚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她倒不是害怕过穷日子,以前也不是沒穷过,只是担心楚狄会受打击,毕竟,他也有快四十岁了。
虽然已经不算年轻,但这个男人仍是这么英俊,岁月给他的眉梢眼角,添了些浅浅的皱纹,这些时光的印迹让他变得更具男性魅力,他就像是一支上好的红酒,时间越久就越淳。
只是和他同处一室,只是看着他的侧脸,林向晚就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微微发热,心脏因为他而激烈的跳动着。
她爱他,时间越久,就越爱他。
爱到有时候她会觉得害怕,害怕上帝哪天想要恶作剧,把这么好的男人,从她身边抢走。
林向晚不知自己从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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